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 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现在我代表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将2010年以来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刑事检察队伍建设,为维护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0年至今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6588件971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895件8660人,不批准逮捕668件1022人,不捕率11.8%。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065件16876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10593件16276人,自侦案件472件60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227件13432人,撤回起诉6件6人,撤回起诉率为0.035%,不起诉414件655人,不起诉率为3.88%。起诉后法院已审结9456件13685人,其中无罪判决4件7人,无罪判决率0.051%。
(一)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制定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形成打击合力。三年来,共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爆炸、重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913人,起诉3031人。批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1733人,起诉2172人,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在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46人,起诉147人,其中依法起诉了王某某、林某等恶势力团伙11人,该案主犯为控制地下赌场获取非法利益,纠集刑释人员、社会闲散人员聚众斗殴、实施伤害、毁坏财物等多种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打击该团伙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开展打击拐买妇女儿童行动中,批捕犯罪嫌疑人61人,起诉127人;在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中,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925人,起诉925人,尤其是起诉了被告人黄某松伙同他人运输海洛因9000多克一案,以及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被告人龙某等人特大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该案涉毒数量大,毒品海洛因、麻古等1.12万余克,涉案人员多,达21人,历年罕见,这两起案件中主犯一审均被判处死刑。认真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宽缓刑事政策,全面推行不捕说理、释法说理制度,不捕说理率达100%,对无逮捕必要案件,决定不批捕374人,对情节轻微案件,决定不起诉433人,作刑事和解处理179人,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紧紧围绕服务“环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首要任务和建设“六新大宁德”目标,积极参与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传销、走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三年来,两级检察院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663人,起诉1308人。其中依法批捕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嫌疑人20人,起诉52人,如蕉城、福鼎、福安、周宁、寿宁等检察院办理的“返利网”非法传销案,该案总部在浙江金华,涉案人员40余人,在全国发展会员160余万人,涉案金额上亿元,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网络传销案件;依法批捕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63人,起诉197人;批捕利用POS机非法套现犯罪嫌疑人12人,起诉43人,其中最大一起累计非法套现金额达5.9亿元;提前介入民间“标会”案件345件365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罪批捕犯罪嫌疑人189人,起诉310人,尤其是福鼎市点头镇清会工作得到了党委的充分肯定;批捕走私犯罪嫌疑人38人,起诉50人,其中被告人雷某等10余人逃避海关监管,走私货物一案,偷逃应缴税款四千多万元,涉案金额3亿多元。该案系海关总署二级督办案件,也是宁德海关建关以来最大的一起走私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三)严厉打击民生民利领域职务犯罪。2010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嫌疑人583人,决定逮捕203人,起诉487人,涉案人员中,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19人,科级干部76人,均作有罪判决。其中立案侦查燃油补助、农机补贴、粮食补助、林业资源和造福工程等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264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5.3%,依法起诉242人,监督中央支农惠民资金落到实处。立案侦查食品安全背后渎职犯罪嫌疑人3人,依法起诉3人,确保群众身心健康。立案侦查医药购销、建设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嫌疑人232人,依法起诉218人,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围绕市委、市政府“两违”、“非法围填海”专项清理,立案侦查征地拆迁背后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犯罪嫌疑人190人,起诉165人,审查发现并移送非法买卖土地案件2件3人,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