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调整2013年市本级预算的说明

(2013年11月20日在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作者:刘宗廷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3-11-22 18:10:08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拟调增84万元

  (1)非税收入超收调增支出:①宁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增80万元;②宁德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调增10万元。

  (2)市住建局非税收入短收相应调减支出6万元。

  10、农林水事务支出拟调增828万元

  (1)非税收入超收调增支出:①宁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调增304万元;②宁德市林业公安局调增24万元。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闽财农改[2013]8号)“每个试点县(市、区)省级财政奖补1200万元,要求各设区市财政安排500万元,试点县(市、区)财政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精神,拟调增美丽乡村建设市本级配套资金500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拟调增139万元

  (1)非税收入超收调增支出:宁德市交通运输局调增4万元。

  (2)非税收入短收调减支出:宁德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减13万元。

  (3)今年预算执行中,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追加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费基数的通知》(闽财预(2013)32号)文件,新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费基数148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拟调增108万元

  (1)市安监局非税收入超收相应调增支出8万元。

  (2)年初预算安排“商标品牌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已列支180万元,结余20万元,预计本年还需兑现品牌奖励经费120万元,建议调增“商标品牌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拟调增750万元

  (1)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紧密联系机制促进宁德环三区域跨越发展备忘录》“支持检验检疫局加强把关服务工作,每年支持20名协检人员经费50万元,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精神,调增市检验检疫局协检人员经费50万元。

  (2)根据市政府研究决定,拟调增重点出口行业配套资金700万元。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调增20万元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超收调增支出20万元。

  15、其他支出调增22900万元

  今年预算执行中,省下达用于市本级支出的地方性政府债券转贷资金22900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情况。通过上述调增,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变动情况如下:

  市本级年初预算实际可用财力112133万元,加上调增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9万元、调增一般转移性支付收入623万元、调增下级上解收入5331万元、调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22900万元、调减转移性支出(相应增加市级财力)205万元,扣减调入资金2456万元,市级实际可用财力调整为13891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为138915万元,调增后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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