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调增转移性收入3703万元
1、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拟调增623万元。年初预算批复后,省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3万元。
2、下级上解收入拟调增5331万元。(1)大唐火电厂全年地方级税收收入预计完成8400万元,市本级分成4000万元,比年初增加1600万元,拟调增1600万元。(2)1-10月,东侨开发区地方级收入71981万元,完成预算的90.3%,全年预计完成79703万元。据此测算,其上解市级分成收入全年预计9000万元,比年初增加2000万元,拟调增2000万元。(3)烟草公司1-6月增值税地方级2281万元入库东侨开发区,应上划市级收入,拟调增2281万元。(4)穆阳梯级电站全年地方级税收收入预计完成2597万元,市本级分成350万元,比年初减少250万元,拟调减250万元。(5)京台高速、合福铁路古田段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3180万元,市本级分成850万元,比年初减少450万元,拟调减450万元。(6)蕉城区契税全年预计完成9570万元,其中市本级可参与分成收入6800万元,按20%上解市级1360万元;同时,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蕉城区提出财税、规划、土地体制等问题的处理意见》(宁政文〔2011〕96号)规定,万达广场市区实行“五、五”分成,万达广场市级税收收入扣除该项目优惠政策后,蕉城区预计分成1210万元。对抵后,蕉城区当年上缴市级预计15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收550万元,拟调减550万元。
3、拟调减调入资金2456万元。(1)拟调减基金调入123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基金调入10244万元,在预算执行中,由于万达广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均由市国投公司安排资金投入,为此,拟减少基金调入1230万元。(2)拟调减调入财政代管收入122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财政代管资金调入2593万元,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从2013年起市直三所中职学校实行免学费政策,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学校人员经费,预计返还中职学校财政代管收入1226万元。
4、拟调减转移性支出205万元。(1)拟调增烟草企业税收上划支出1000万元;(2)拟调增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475万元;(3)拟调减市重点及“飞地项目”县市税收分成1680万元(其中: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调增800万元,福安至寿宁(闽浙界)高速公路880万元)。收支相抵,拟调减转移性支出205万元。
(三)拟调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22900万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闽财预〔2013〕51号)规定,2013年市本级向上级争取交通路网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新经济增长区域建设等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22900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方面。根据2012年12月24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议定2013年市本级预算编制的意见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预〔2012〕28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3年民生等重点项目支出需要,预计后两个月需要调增支出26782万元,其中:一是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支出调增22900万元;二是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支出调增38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