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着眼宜业宜居,提升城乡建设水平
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启动滨海大道内侧及铁基湾围垦工程,科学有序推进中心城市临海布局、环湾发展。注重彰显闽东风格,高标准做好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实施金溪流域、环东湖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加快一批城市综合体建设,提升中心城市形象和品位。统筹推进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加快建设福宁北路、闽东中路、富春东路等骨干路网,促进城市组团、新旧城区有效衔接;完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配套设施,实施单石碑垃圾堆放场封场,加大城区内河湖泊整治力度,改造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强力“清违”,持续整治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加快发展城市公交,积极解决“停车难”问题,提高城市综合管理、精细管理水平,力争实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目标。
拓展县域发展空间。不断增强福安、福鼎市区人口、产业集聚能力和综合承载功能,打造次级中心城市;积极实施“大城关”战略,提升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产业与城市空间布局协调互动,推进县城扩容提质,建设宜业宜居美丽县城。落实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县域产业发展,支持县(市)加快重点产业园区和集中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壮大特色县域经济。扶持山区县加快发展,鼓励山区和沿海共建产业园区,建立市县共建产业项目利益分配机制,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竞相发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县域发展格局。
促进镇村协调发展。坚持规划引领、产城并重,建设一批特色工业强镇、商业贸易重镇、历史文化名镇和现代农业大镇,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质量。实施好旧村复垦、增减挂钩、“三旧”改造,加快推进城镇公共设施建设,提升小城镇功能和形象。加快赛岐、太姥山、飞鸾、牙城等省级小城镇试点以及比照省级试点的南阳镇建设,提升14个市级小城镇试点建设发展水平。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坚持镇村联动,加快推进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深入开展明星乡镇、明星村创建活动,每个县(市、区)突出抓好1个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全面推进“点线面”攻坚计划,打造一批宜居社区、宜居新村和交通主干道综合整治示范线路。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推动村庄规划编制,规范农村建房审批管理,加快推进以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整治,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五)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支撑发展能力
加快交通网络建设。按照构建畅通便捷新交通的要求,加快立体交通网络建设。支持公共码头、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建成白马作业区鼎信码头,加快建设城澳作业区沿线泊位和漳湾作业区8号、9号泊位,开工建设三都澳港区深水航道一期、白马作业区上饶码头、八尺门作业区通用泊位、城澳工作船基地和溪南作业区油储配套泊位等项目,提高港口泊位的吞吐能力。以“县县通高速”为目标,加快京台高速公路宁德段、福寿高速公路和沈海复线宁德至连江段、柘荣至福安段建设,力争开工建设沈海复线福鼎贯岭至柘荣段、福安至漳湾段和屏南至古田联络线、溪南疏港高速公路,加快推进福鼎闽浙界至太姥山段、城澳至古田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以“镇镇有干线”为方向,加快普通干线通乡镇公路提级改造,续建19条(段)、开工13条(段),建设农村公路283公里,提前一年完成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鼓励扶持农村客运发展,提高“村村通客车”水平。加快合福铁路宁德段、白马港铁路支线建设,全力推进衢宁铁路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着力发展能源产业。加快宁德核电一期建设,力争2号机组年内投入运营。支持宁德新能源基地加快发展。推进宁德核电二期、大唐火电三期、周宁抽水蓄能电站、首钢控股天冠燃料乙醇、中海油宁德LNG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古田溪一级电站改扩建工程、霞浦闾峡风电场。新建扩建各级变电站15座、110千伏及以上线路182公里。
(六)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发展活力动力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步伐。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妥有序推进税收“营改增”试点。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和与财力相匹配的专项资金支出机制,创新政府性资金和投资项目监管机制。推动国有资产重组,促进市属国有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增强经营管理和投资运作的能力。
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积极争取三都澳、沙埕港水域扩大开放,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通关便利化。落实鼓励外贸发展政策,推进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电机出口基地建设,对重点出口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支持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鼓励企业建立境外营销平台和服务网络,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促进外贸出口持续稳定增长。有效扩大利用外资,加强外事侨务工作,密切友城关系,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对外交往。
深化宁台交流合作。推进宁台产业深度对接,加快建设台湾义联节能型合金综合利用园区。加强与台湾民间商会组织合作,深化对台经贸交流。加快推进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屏南台湾生态农业园、寿宁闽台生态农业观光园、周宁茶博园建设,构建两岸山海资源合作平台。继续推进民间信俗和历史名人文化双向互动,促进宁台文化交流、旅游合作。
(七)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加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福建精神和闽东精神。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营造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实施文化惠民拓展工程。按照构建丰富多彩新文化的要求,加快一批文化事业项目的实施。建成市图书馆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加快市大剧院、科技馆前期工作,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免费开放,抓好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广播电视村村响、村村通质量,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大做强“魅力闽东”文化惠民品牌,支持县(市)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深入开展“三下乡”、“激情广场大家唱”、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文化艺术扶贫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文化服务。加强文化综合执法,净化文化市场。
传承发展闽东特色文化。丰富茶文化、畲族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木拱桥文化、民间信俗文化内涵,推出一批彰显闽东文化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和广电栏目。做好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开发,加快闽东北木拱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进程,推进《宁德历史文化丛书》编纂和第二轮修志。
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全面落实文化产业扶持政策,继续推进文化产业“七个一”项目建设,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力度,加快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和项目建设。扶持发展畲族传统手工艺、木雕根雕、柘荣剪纸、蕉城仿古家具、霞浦树石盆景、古田双坑油画、寿宁乌金陶艺等特色文化产业,打造一批特色品牌。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培育新兴文化产业业态,丰富文化产业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