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24件(其中闭会期间13件),经大会主席团决定由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34件,两项合计158件。其中:属于法制方面的26件,农经方面的24件,财经方面的63件,教科文卫方面的21件,环境方面的1件,其他方面的23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人大代表在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及闭会期间提出的158件建议,于2003年4月28日及闭会期间陆续收到建议后分别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其中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的6件,由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的138件,由法院办理的5件,由检察院办理的1件,由党委部门和群团组织办理的8件。到目前为止,各承办单位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为了了解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各承办单位都给提建议的人大代表寄去了“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征询表”,从收回的87份“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征询表”来看,其中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有79份,占90.8%;没有表示或未明确表态的4份,占4.6%;不满意的4份,占4.6%。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建议件,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再次交有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负责再次答复代表。
1、建议所提问题全部解决或部份解决的有32件,占22.1%。如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对办理陈华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将湾坞互通口纳入主线建设的建议”很重视,专门提交市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对建议提出的问题采取相应解决办法:一是拟在福宁高速公路福安服务区设一出入口,允许人员出入,但禁止车辆来往。离湾坞较近的盐田已设互通口,且已通车。二是福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安排70万元,其中40万元用于赛岐至溪尾公路的维护,30万元用于溪尾至盐田公路的整理维修工作。具体维修维护工作由福安市人民政府负责。又如宁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办理王孙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福鼎沙埕镇跨海供水工程项目要求资金补助的议案”(转建议办理)时,既对福鼎沙埕镇跨海供水工程建设的重要性给予充分肯定,又对该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给予实质性帮助。这项工程自2002年7月动工以来,至今已完成投资500多万元,但由于项目投资量大、施工难度大,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多次向省计委反映,取得省计委的理解和支持,争取了中央海建专项补助资金60万元,2003年市计委又专题向省计委报告要求补助资金,得到省计委支持,又安排该项目省预算内基建补助资金30万元。
2、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92件,占63.4%。如市人民政府十分重视陈桂荣等代表提出的“整规市场必须从严,执法队伍应先自律”的建议的办理,在今年6月27日就召开全市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整规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协作机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要严肃查处。又如市经贸委在办理陈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建议”时,研究提出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善管理服务环境,出台并扶持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的政策意见等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措施;同时积极向国家、省推荐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并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等。
3、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有17件,占11.7%,对这些建议相关承办部门都给代表做了一定解释。如市交通局在答复刘木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立项对福安北门茶厂绿色食品基地机耕路面进行水泥硬化的建议”时指出,根据省交通厅现阶段的农村路网建设精神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凡需列入年度省、市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是农村公路网络规划内的建设项目,必须在上年度的9月底之前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审批手续。由于这条路尚未列入福安市路网规划,暂时无法立项解决。
4、此外,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类的还有4件,占2.8%。如市财政局在办理蔡兴华等代表提出的《霞浦县医院新病房大楼建设资金筹集的建议》时指出,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的财政管理体制是“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兴办社会公益事业要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办事,因此,霞浦县医院新病房大楼建设资金的筹集应立足于本地。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十分重视,建立了跟踪督办制度并组织了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接访人大代表的活动,与代表们直接对话,面对面听取代表们对办理建议的意见。为促进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市人大常委会还于9月份组织开展了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检查。对办理代表建议数量较多的市经贸委、教育局、交通局、建设局、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等9个单位进行检查,听取被检查单位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汇报,查看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档案资料,针对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就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交流和探讨。同时,对代表们对一些单位办理工作表示不满意的情况,逐件与承办单位进一步沟通,共同研究提高办理质量的措施。接访代表和检查督办活动对推动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从总体上看,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的情况是好的,多数单位的办理工作较以往有进步,代表的不满意率也较往年有所下降。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办理机制。多数单位领导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是重视的。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一结束,市人大常委会即将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的建议交人事代表工作室、农经委、教科文卫委等相关的委室办理,各委室领受任务后,都认真结合本委室工作实际,抓紧办理并在法定的办理时间内就向代表作出答复,代表们的反馈都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由市政府办理的量多,难度也较大,市政府在人大会后即召开人大代表建议的交办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傅贤光亲自向38个承办单位做部署;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加强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03〕99号),强调各承办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市公安局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公安局、局属各单位年终领导抓队伍促工作责任状中进行综合考评。局领导专题研究建议办理工作,过问重要建议的办理情况,尤其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件要求立即呈报局长,重新研究办理。市教育局、交通局领导对历年来因各种原因未能落到实处的代表建议件分门别类,作出规划,并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市编办领导要求经办人员认真办理每一件代表建议,对人大代表的意见经办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人大代表建议汇总后发给全市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制定了《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制度》。市检察院不仅建立了各项办理制度,办好代表会议期间的建议,还定期不定期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向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
2、加强协调,规范办理程序。大部分承办单位办理都做到了规范办理。市政府办明确要求市直各承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必须先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然后根据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进行办理;属于各县(市、区)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必须以当地政府的正式复函形式进行答复,不能以政府办公室名义答复。各承办单位给代表的复函必须抄送给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办单位之间要互相抄送,主办单位要给协办单位抄送。要求分办单位之间、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以及同一单位的科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市交通局在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强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过程中,结合单位实际,专门制定《宁德市交通局关于办理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几点说明和要求》,制作了《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一览表》,注明建议的编号、名称、领衔人、联系电话、承办性质、承办单位、承办结果等,并要求协办件在15日内办理,主办(分办、独办)件2个月内由主办科室办理,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签发后,由经办人员发出。市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等单位办理程序也都比较规范。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务必将人大代表建议特事特办,实行:定负责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员、定办理要求、定办理期限的“五定”制度。
3、注重实效,提高办理质量。从实际出发,重视解决问题,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的关键。市人大常委会办理郑孟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监督工作的建议”(第088号)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对市一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检查,收到明显效果。市交通局今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4件,占政府系统承办建议总量的19%,是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最多的单位。该局对每一件建议都慎重对待,对一些重要建议,还专门组织调研,制定解决措施,及时答复代表。如办理何发亨等代表《关于搞好闽东第二层面,建议市政府应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筹措资金,加大公路建设的建议》,该局指派人员深入调研,并把调研的情况和解决问题的方案如实向代表作了答复,代表对此感到满意。又如办理林国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调整福鼎嵛山岛轮船各班次的议案》时,交通局督促福鼎市运管所协调公司鼎霞号和福瑶号的关系,解决当地水上客运安全隐患问题,方便群众进出岛。市直大部分承办单位对代表反映的问题,都能做到能解决的,抓紧给予办理并答复代表;一时无法解决的也能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原因。如宁德市公安局和福鼎市公安局在办理杜联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帮助解决居民户籍问题的议案》过程中,针对建议中提到刘号妹及其子女至今未落户问题,经查实后及时给予办理。建议中提到的要求对外地婚嫁未迁户口落户及变更、更正姓名、年龄、性别等项目给予简化手续的问题,因涉及严格的操作程序和政策规定,福鼎公安局向代表做了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宁德市公安局办理杨雪晶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点’的议案”(转为建议办理)时,进行了多次研究,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设立“家庭暴力投诉中心”的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牵头下,组织公安、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妇联等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出台了正式意见,由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转发各县(市、区)施行,受到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