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04-12-14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办理工作与“三个代表”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代表们对此意见还比较大。主要是:一是有些单位领导人大意识不强,公仆观念淡薄,没有把这项工作摆到议事日程,因而力度不大,效果不佳。个别职能部门对代表们的建议办理工作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或是办事拖拉,不能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并答复代表,或是片面强调客观原因回复代表。二是个别建议交办不准确。一些单位接到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时,又没有及时清退。致使有的建议应该办理的单位或应提供政策规定的单位不配合,影响了办理。三是有的单位不仅办理不认真,答复代表也不严肃。有的复函标题没有体现建议编号,有的还写错,有的单位把建议写成议案或提案,有的单位复函件没有标注办理结果。有的单位把答复件十多份全部寄给建议的“领衔人”一个人收转,不仅办理没结果,还增加提建议的牵头代表的负担。四是有的代表提的建议质量也不够高,有的仅局限身边或个人的一些问题。有的代表写的建议件还存在字迹不清等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有关部门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附件:一、市政府关于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附件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4年1月17日在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宁德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郑其桂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今年市政府系统办理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宁德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市人大代表建议138件,其中大会建议127件(含议案转建议31件),占本次会议建议总数的87.6%;闭会期间建议11件,占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总数的84.6%。虽然2003年市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数量相比于前几次会议有所减少,但代表的建议质量有明显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体现了对发展经济的关注,对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事业的重视,对社会困难群体的关心。这些建议由市政府直接办理的有10件,市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的有117件,共有38个承办单位。市政府于2003年5月13日召开交办会,布置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的办理任务。交办会后,大部分承办单位都能够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问题,采取各种措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大部分单位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并答复代表,办复率为100%。由于2003年市人大印制给代表填写的《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征询表》只要求将反馈意见寄送建议承办单位和市人大人事代表室,所以大部分代表没有向市政府督查室寄送《征询意见表》,从市政府办收到少量代表反馈件来看,代表们对政府部门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市政府及其成员单位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十分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密切干群关系,改进政府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我市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两会″期间,市政府办公室特意安排两名干部参加大会议案组工作,对人大代表建议进行分门别类,登记造册。″两会″一结束,市政府即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傅贤光亲自向38个承办单位部署和安排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在原来发出的《关于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专门发出《关于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省市政协提案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宁政办 9眼2003 9演83号)和《关于加强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 9眼2003 9演99号),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都能按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具体抓,切实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市公安局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公安局、局属各单位年终领导抓队伍促工作责任状中进行综合考评。局长、分管副局长专门召集有关业务处室、支队,专题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并经常过问一些重要建议的办理进展情况。市编办领导也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经办人员认真办理每一件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对编办工作有什么意见经办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

  二、完善制度,规范办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2003年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市直各承办单位对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必须先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然后根据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进行办理;属于各县(市、区)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必须以当地政府的正式复函形式进行答复,不能以政府办公室名义答复。省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也做到以市人民政府的复函形式进行答复,要求市直有关单位在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转办件后,不要直接办理复函,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市政府代拟复函稿,交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审核并呈市政府领导签发后答复代表。同时扩大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抄送范围,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代表的复函必须抄送给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办单位之间要互相抄送,主办单位要给协办单位抄送。此外,我们还要求各承办单位从2003年起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时都要以″复函″的文种形式答复代表。从2003年9月2日至3日市人大组织的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检查结果来看,政府系统大部分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都有一套较为完善、规范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

  三、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人大代表的建议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市交通局去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4件,占政府系统承办建议总量的19%,是政府系统承办任务最多的单位。但该局对每一件建议都慎重对待,在办理答复时坚持文种格式做到规范统一、答复内容做到实事求是,答复时效上做到快速及时。对一些建议,该局还专门组织调研,制定解决措施,及时答复代表。如办理何发亨等代表《关于搞好闽东第二层面,建议市政府应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筹措资金,加大公路建设的建议》,虽然该建议的内容不足200字,但该局指派工程科、市公路运管处等部门深入调研,分析车辆外挂的症结所在,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答复代表时,详细分析了我市公路″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和投资情况,客观陈述了我市外挂车辆的总数,分析了存在问题的两个方面原因以及市运管处在遏制货车外挂所采取的三项措施,对根治车辆外移、推行综合治理提出了四点建议,整个答复近2000字,真正做到了认真细致。又如在办理林国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调整福鼎嵛山岛客班次的议案》过程中,该局指派市水路运管处,多次深入霞浦、福鼎等地调研,查清福瑶号违规经营的事实,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对该公司客船进行处罚,督促福鼎市运管所协助完成船舶有关资料和经营资质的申报工作,协调公司鼎霞号和福瑶号的关系,解决当地水上客运问题。对于一些代表反映的求决类问题,有关单位能够解决的,立即给予办理答复,一时无法解决的,则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原因,求得谅解。如宁德市公安局和福鼎市公安局在办理杜联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帮助解决居民户籍问题的议案》过程中,针对代表提到的外地婚嫁未迁户口落户、计生漏报户口落户及变更、更正姓名、年龄、性别等项目的问题,要求户政部门和基层派出所立即采取措施,在不违反有关户籍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对建议中提到的潘溪派出所户籍民警经仔细调查走访,证实其因在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中,该村委会上报村户口时漏报而至今未落户的情况,潘溪派出所按照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让刘号妹及其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及时给予办理落户。同时,对建议中提到的要求对外地婚嫁未迁户口落户及变更、更正姓名、年龄、性别等项目给予简化手续的问题,因涉及很严格的操作程序和政策规定,福鼎市公安局对杜联生等代表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杜联生等代表表示谅解。一些建议所提项目内容涉及省市县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在办理该建议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多次函告代表。如宁德苗圃至古田局下公路是省道304线重要路段,也是我市通往古田县的重要通道,该公路已列入我市″一个半小时″交通网工程建设计划中。该项目于2001年9月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省交通厅组织的厅内审查,同时于2001年11月上报省计委待审批。2003年8月市交通局收到叶雅珠、彭南平、薜国强等代表″关于要认真办理宁古公路改造建议″,于9月19日正式函告代表项目进展情况,并请代表督促项目业主古田县交通局尽快补齐上报林地审批手续和环保审批手续。2003年12月12日,省计委批复宁古公路″工可″后,市交通局及时函告代表,并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委托设计单位着手编制初步设计,争取该项目早日动工。

  四、加强指导,督促落实

  市政府交办会议结束后,市政府督查室及时将人大代表建议分门别类交由有关单位签收,并在短期内对发现的承办单位确定不当或有关单位要求予以变更的,及时抓紧研究予以变更,并通知有关单位。如周建群等代表《关于要求解决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险问题的议案》,按照大会议案组的分办意见交由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办理。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后,认为该局没有该项职能,要求转由其他单位办理。市政府督查室经咨询有关方面,及时将该建议转由市卫生局和财政局办理。为了促进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确保市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如期完成,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进度,督促政府办有关科室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府督查室人员经常前往承办单位接受咨询,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在2003年7月11日编发的第十七期《落实与反馈》上对市政府系统各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承办单位按时完成承办任务。8月初,市政府督查室对未完成承办任务的单位又进行了一次电话催办,从而确保了我市2003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2003年市政府系统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任务,但是离市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差距,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极少数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还不够重视,尽管存在一些客观原因,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办理任务。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不是本单位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没有及时清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理质量;三是办文仍然存在不规范现象。如有的复函标题没有体现编号;个别单位仍然以答复的形式办文,有的单位还把建议写成议案或提案;还有一些复函未标注办理结果,或者标注的办理结果不精确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逐步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走上责任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做到人大代表满意,广大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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