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大消息 宁德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59件,经大会主席团决定由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65件,两项合计224件,其中:属于法制方面的35件,占15.6%,农经方面的26件,占11.6%,财经方面的101件,占45% 9熏教科文卫方面的30件 9熏占13.3%,侨台方面的1件,占0.4 %,环境方面的5件,占2.2%,综合方面的26件,占11.6%。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的224件建议,于去年五月下旬均交由相关承办单位负责办理。在法定办理的三个月期限内,大多数承办单位均已办理并书面答复代表。对少数难度较大,需延长办理期限的建议件也都在2002年11月前办理完毕。
各承办单位在给代表寄出办理建议的书面答复的同时还寄出了《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征询表》计224份,至今已收回116份,其中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有105份,占90.5%,没有表示或未明确表态的3份,占2.6%,表示不满意的8份,占6.9%,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办理件,人事代表工作室又交有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对代表建议件办理结果的情况分类如下:
(一)对代表建议的问题全部解决或部份解决的有33件,占14.7%。如阮培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简化农民小额贷款手续,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市中心支行行长赵惠春、副行长黄滔分别于9月24日、10月18日带领有关人员到福安市上白石镇作细致的调查了解并将情况与代表进行沟通,再次听取了代表对农村信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对今后农村的信贷工作作了新的安排,解决了农民小额贷款难的问题,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丁玉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网吧”管理的议案”(转建议件办理),市文化与出版局对该建议很重视,对我市辖区内的“网吧”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整顿,清查出无证或证照不全的“网吧”117家。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郑孟唐于4月22日专程到市文化与出版局进行调研。目前,该项工作还在进一步进行中。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140件,占62.5%。如苏祥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老区及少数民族地区扶持力度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民族地区的发展,先后发出了《关于贯彻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把民族乡村列入扶贫攻坚的重点。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也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把民族村的路网改造列入计划。征得市财政局的支持,在各县(市、区)设立了民族专项补助资金专户,较好保证了少数民族地区资金到位,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甘耀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慎重开发城区的建议”,市城乡规划局高度重视,正在向市政府申请修编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
(三)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有37件,占16.5%,有关承办单位也给代表说明了原因。如谢国强等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将古田县鹤塘镇列为省级小城镇建设试点镇”的建议,由于省建设厅暂没有调整或增加试点镇的计划,市建设局答复代表暂时无法将该镇上报并列入省级试点。但对于省、市有关村镇建设试点项目,只要鹤塘镇有符合要求的项目,将给予积极推荐。
(四)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有14件,占6.3%。如蓝玉凤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统一在县一级人大常委会内设立‘人事代表室’工作机构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市人大常委会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属于指导关系,无权决定我市各县(市、区)在县人大常委会增设“人事代表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可向当地编制管理部门反映,由各地自行决定。
从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看,大多数承办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思想重视,工作认真,基本能够按照《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草案)》的要求来办理,大部分代表对建议件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为促进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为治理餐桌污染,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建议成立宁德市餐桌污染监测中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再就业、医保问题的议案”、“加大卫生投入,扶持卫生事业发展”、“关于要求电力部门落实城乡路灯照明的议案”、“关于加强网吧的管理”等五件影响比较大的建议件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直接督办件,分别由财经委、农经委、教科文卫委具体跟踪监督建议件的办理落实情况,并在政府系统组织的建议件交办会上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增强做好人大代表建议件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认真办理,狠抓落实,讲究实效,努力提高办理质量。交办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接受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咨询,认真开展监督和指导,及时印发《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为承办单位联系代表提供方便,并及时反馈代表对办理答复情况的意见。
市政府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密切干群关系,改进政府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我市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市长周金伙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这项工作,确定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具体负责,政府督查室督办。在市政府召开的交办会上,常务副市长傅贤光同志亲自做了部署。属于市政府直接办理的18件建议,市政府分管领导都做了批示;属于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各单位都能按照会议精神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落实了办理责任制。不少单位的主要领导还亲自过问或直接参与办理。如市建设局承办阮春菊等代表《关于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的建议》后,局长欧纪云当即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到蕉城区对正在动迁的旧城改造项目进行调研,并多次与蕉城区政府、区建委研究对策,加快旧城改造动迁速度。市法院、检察院认为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件是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正确行使审判权的保证,对促进法院、检察院全面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法院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时,明确办公室为办理代表建议主管部门,办公室的督查室为主办协调单位,并选配素质较高的人员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何鸣院长对属于市中院办理的3件建议逐件作了批阅,要求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市检察院将代表建议件统一归口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督查工作,建立起全市检察机关督查工作网络,设立督查联络员,确定分管领导,对办结的答复坚持“二看一防”,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