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5年3月1日在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05-12-12

(一)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安全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和谐,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审判工作中心任务,找准提高司法水平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努力实现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的新发展和新跨越。为此,全市法院首先要进一步深化“严打”整治斗争,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宁德”建设。要加强对“******”及其他邪教组织顽固不化分子的惩治力度,消除影响政治稳定的隐患,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继续重点打击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毒品犯罪以及“******”等赌博犯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福安民间“标会”事件,依法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分子,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立“信访无小事,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复的原则,依法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其次,要进一步抓好民商审判工作,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改制、破产等对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案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依法审理好信贷、保险、证券等金融纠纷案件,努力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正确审理涉及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农民利益的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第三,要进一步抓好行政审判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依法受理各类行政纠纷案件,正确行使司法审查职权,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确保做到“既要到位,又不越位,监督有力,保障有方”,增进人民群众和党与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第四,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依法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努力构建权利受尊重、利益有保障、纠纷可诉求、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特别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灵活运用各种调解工作方法,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良好效果。

  (二)坚持在司法领域依法保障人权,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保障人权的能力是法院司法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切实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贯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首先,在刑事审判领域,既要严厉打击犯罪,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正确适用法律,保证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防止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其次,在民事审判领域,要正确审理侵权纠纷案件,依法制裁各种民事侵权行为,切实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第三,在行政审判领域,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申请国家赔偿案件的审判工作制度,让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违法行为侵害的被害人获得法定的国家赔偿,依法保障人权。第四,在执行工作领域,要继续深化改革,强化措施,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权威。第五,要转变司法理念,加强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和诉讼指导,扩大司法救助的对象和范围、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不断拓展司法为民的新路子、新办法,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措施,在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坚持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所在,是法院必须始终追求并努力实现的首要工作目标,同时又是衡量和检验法院司法能力强弱、司法水平高低的根本标准。全市法院首先要通过强化队伍廉洁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法官职业道德修养,确保广大法官都要有“公正之心”。其次,要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判工作质量监督指导机制,确保广大法官都要有“公正之举”。第三,要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学习和适用法律的能力,确保广大法官都要有“公正之能”。做到以上三点,才能确保求得“公正之效”,从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特别是,全市法院今年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把狠抓《案件质量和效率评估考核办法》的落实作为强化审判管理的一项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考核评估体系的导向与激励作用,通过考核评比、通报表扬、通报批评等措施,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这项制度真正成为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晴雨表”和“推进器”。

  (四)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提供有力的保障

  今年,全市法院首先要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法院学习年”活动,在广大法官中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习气氛,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支持和鼓励法官不断加强学习,增长法律知识和司法技能,提高司法水平。其次,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市委对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问题、制度建设等方面狠抓落实,确保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取得实效,使广大法院干警精神面貌有新变化、思想境界有新提高,从而促进各项工作有新进展。第三,要以增强司法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和司法审判能力为重点,不断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法院领导干部的司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带头人作用,确保带出一支司法能力强、作风好、水平高的法官队伍。第四,要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精心组建和培训人民陪审员队伍,保障其依法行使职权,让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五)大力加强法院基层建设,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去年,最高法院召开加强基层建设会议后,市委很重视,召开常委会听取法院的专题汇报,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为此,全市法院一定要紧紧抓住这个机遇,认真落实市委的会议纪要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强法院基层建设。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对工作中的重大部署、重大问题要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来克服基层建设中存在的困难、解决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其次,要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进一步拓宽和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络的渠道和方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第三,要积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筹措资金,继续抓好“两庭”基础建设,促进办公现代化建设。第四,市中级法院要切实承担起推进全市法院基层建设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积极协助当地党委为基层法院选配好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对适用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及时给予指导,促进基层法院司法水平和审判质量的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计划的重要一年。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任务艰巨而光荣。全市法院将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将法院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增长极港口中心城市和“平安宁德”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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