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5年3月1日在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05-12-12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提高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的能力

  要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目标,进一步明确三者关系,自觉适应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大改革措施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检察工作。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将检察工作始终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人大议案和交办事项。同时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围绕中心工作,提高为大局服务的能力

  要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进一步实践和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的六个关系,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事后监督与主动监督的关系,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的关系,检察工作的全局与局部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责任意识,积极把检察工作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找准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拓宽服务途径,提高服务水平。

  三、认真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打击、预防刑事犯罪,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认真贯彻市委关于构建大稳定格局、创建“平安宁德”的部署要求,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尤其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和赌博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坚决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和走私等犯罪活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党委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涉法涉诉等专项治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

  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加强举报宣传,依靠群众,拓展案源,主动出击,有效整合侦查资源,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加强办案安全防范,保证办案质量。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五、坚决贯彻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强化诉讼监督,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注意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裁判不公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强化内务督察力度,总结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专项工作的经验,加强监督机制建设。既要纠正裁判不公的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又要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注意发现、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与诉讼监督工作相互促进。

  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检察改革,提高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

  要进一步巩固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的成效,认真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执法观。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和监督,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开展以提高业务技能为核心的正规化分类培训,把学历教育与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检察队伍的素质结构。

  要积极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保障人民监督员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督权,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积极探索整合侦查资源和内务督察“两个机制”,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依法监督能力和公正执法水平。

  继续开展基层院“结对子”活动,坚持市检察院领导挂点基层制度,加大指导和帮促力度,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检察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落实好机构编制、干部职级、经费保障等工作,增强履职保障,不断提升基层院建设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深入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大力加强依法履职能力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为推进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增长极港口中心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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