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5年3月1日在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05-12-12

四、积极探索机制创新,提高执法效率效果

  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本地,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一项改革试点和两个机制探索”,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检察改革。

  1、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把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人力物力上给予保障,通过调研,总结经验,改进和规范人民监督员工作,真诚地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对不服逮捕决定和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三类”自侦案件,全部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三类”自侦案件33件36人经人民监督员监督结案,取得较好的效果。

  2、建立内务督察机制。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设立内务督察机构,制定工作规则和配套文书表格,从监督范围、监督方式上与人民监督员制度形成互为补充、相互衔接,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防止检察权的滥用。针对容易出现违法办案问题的薄弱环节和重大疑难、敏感复杂案件,通过采取自查、互查和督察相结合,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相结合,面上审查和专项审查相结合等多种措施,督查纠正了一些质量不高、违反程序办案的案件。

  3、完善整合侦查资源机制。充分发挥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的组织、指挥、协调作用,集聚侦查力量,整合有效资源,形成整体作战机制,加大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提办、督办、参办、异地交办的力度,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去年共派出办案小分队10多批,帮助基层院突破查办有困难的案件30多件。加强与侦监、公诉、民行等内设相关机构联系,做到案件线索、办案力量等资源共享,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协作,互相移送案件线索,形成打击合力。

  五、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全市检察机关把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作为推动队伍建设的载体,努力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扎实推进基层院建设,不断改善检察队伍形象。

  1、深化主题教育活动。两级检察院把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强基层院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逐段部署、逐段小结、逐段推进,确保取得成效。一是强化学习。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深化主题教育活动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并贯穿教育活动始终,组织干警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修改后的宪法、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实行个人自学、处室辅导、举办讲座、专题讨论等相结合,进行理论武装、案例析理和正反教育,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程序意识、人权意识、责任意识,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二是深刻剖析。通过自查互查、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等形式,立足自身,眼睛向内,从执法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以及队伍管理各个层面深入剖析,找出症结,提出对策,着力整改。三是两手齐抓。坚持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在推进专项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主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建章立制。转化和运用深化主题教育活动的成果,紧紧抓住执法办案重点,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促进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管理水平。

  2、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加强政治理论教育,鼓励干警参加续职学习、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创新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跟踪监督和综合评价、超期羁押预警、主诉检察官量化考核等机制,举办检察实务、办案技能培训、检察法律文书竞赛等活动,促进提高干警办案水平;加强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突出办案一线和“八小时”以外两个重点,强化队伍的管理、监督、制约;组织学习“六条禁止性规定”、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凡举报检察干警必查,严肃处理,有力地遏制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3、加强基层院建设。继续实行领导挂点、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等方法深入基层、服务一线,引导基层检察院推行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目标量化管理,建立规范建设长效机制;从市检察院和基层选派5名优秀干警互派挂职锻炼,充实基层检察院班子和促进人才成长;深化基层检察院“结对子”活动,把该项工作向科(室)延伸,走访结对单位,开展信息互通、经验交流、业务协作、经济援助、互派干部锻炼等活动,拓展思路,改进工作。

  六、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有机统一,是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有关检察工作的重大情况、敏感问题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都及时向党委报告、请示,坚决执行党委对检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同时,党委、政府下大力气解决检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从政治上、组织上、经费保障上对检察机关有力支持,促进了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两级检察院不断强化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按照一届六次会议审议的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完善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主要工作专题汇报、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交办案件优先查报等制度,使接受监督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办理人大机关、人大代表的交办件,去年共办理省市人大交办件14件,均已办结反馈,办结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案4件,代表对办理的结果均表示满意,在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省人大代表阮培金《关于要求查办福安市某公司国有资产被侵吞问题的建议》时,承办人认真负责,调查核实,将代表反映的问题尽量查清,并向当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避免了100多万国有资产的流失,公司职工表示满意,主动与代表沟通、交流,作详细反馈,得到代表的表扬。通过开展组织听会、发放问卷、登门走访等活动,主动征求、广泛搜集各级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坚持向省市人大代表不定期寄送《闽东检察信息——与人大代表联系专刊》,介绍查办案件和队伍建设等情况,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去年5月和今年1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领有关处室人员深入基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通报检察机关开展深化主题教育活动、专项活动和检察工作等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他们的理解、关心和支持,有力推动了我市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进。同时,我们通过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宪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增强维护人大权威的自觉性,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深入查办了福鼎市农业局原副局长曹传金等5名选举工作人员破坏选举的我省首例案,全力维护人大权威和人大代表的权利,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为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努力做到执法工作与治安形势同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与服务中心工作相统一。去年,福安市民间出现“倒会”事件后,市检察院先后派出3个工作组前往福安,在做好内部稳定工作的同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帮助把关办案质量,快速批捕了该事件中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63件68人、集资诈骗罪9件10人,着力深挖“倒会”事件背后隐藏的利用职便实施的贪污、挪用、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建言献策,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全力维护当地的社会安定稳定。市检察院在进一步查办中外合资企业福建宝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经济罪案中,从6个部门抽调10多名办案骨干组成专案组,实行封闭办案,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挽回和避免了国有资产的巨额流失。

  2004年我市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是上级检察院、当地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帮助,以及全市检察干警奋发有为、努力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查办有影响、震动大的案件还不多,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有待提高;监督难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对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水平还不高;队伍素质仍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干警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依靠各方面的帮助和支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5年,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提高干警依法履职能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增长极港口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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