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人大消息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何 鸣
各位代表:
现将全市法院2003年主要工作和2004年主要任务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3年,宁德市两级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加快发展的中心任务,狠抓审判和执行工作,大力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第一要务”,继续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和党的工作大局,着眼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准确把握法院工作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切入点,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继续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19202件,审结、执结18228件,结案率为94.93%。
(一)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以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己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66件。在判决生效的1338件1943名被告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331人。
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以及盗窃、赌博、拐卖妇女儿童等多发性犯罪。如在审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霞浦县周金为等13名被告人及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蕉城区陈向其等1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审判人员面对纷繁复杂的案情不气馁、不畏难,加班加点抓紧办案,及时向两级党委和省法院汇报案件审理情况,同时取得了省法院和市委、市人大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确保了两起案件的顺利审结。去年5月30日、31日,在市法院的统一部署下,霞浦县法院、福安市法院分别在霞浦县和蕉城区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这两起涉黑案件作出判决,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十年的21人。6月4日,市法院专门邀请了省、市多家媒体召开“打黑除恶”斗争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两起涉黑案件的审理情况,从而使这次审判活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法院对这些为非作歹、称霸一方的地方恶势力的公开宣判,充分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惩恶扬善的强烈愿望,充分显示了党政机关打黑除恶的决心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强大威力,对维护我市的社会安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全市法院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一年来审结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等各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案件48件80人,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市场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同时,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惩处方针,积极审理贪污贿赂等渎职犯罪案件74件109人,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及时总结分析2001年“严打”整治斗争以来的工作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严打”整治斗争成果。始终注意严把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对4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对28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并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超审限案件的工作部署,切实采取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督办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等具体工作措施,在全省率先完成清理工作,全市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无一超期羁押现象。
(二)依法积极稳妥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坚持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一年来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937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6566.13万元。一是依法审理市场经济活动领域中的买卖、借款、建设工程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4683件,标的金额达35255.74万元,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商品交易规则,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努力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二是妥善调处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和医疗事故等各类民事纠纷案件1278件,针对各类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坚持既严格依法办案,又做好深入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从根本上消除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三是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和我国加入WTO后的新要求,审理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1件,积极探索对知识产权开展法律保护的新路子。四是认真审理涉及离婚、继承、抚养、赡养等婚姻家庭案件3976件,努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和社会主义道德伦理意识。
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讲究调解艺术,及时解决纠纷。如蕉城区石后乡32户农民起诉的假油奈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市法院受理后,院领导多次听取案件的审理情况汇报,亲自把关,合议庭成员通力合作,最终通过调解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此外,有的基层法院还积极探索调解方式改革,如古田县法院采取在立案庭设立审前调解法庭的方式,对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民商事案件,立案时就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审前调解,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由审判人员围绕争议焦点,依法及时调解,努力做到“案了事了”。在全体审判人员的努力下,2003年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结案率达到28.83%,撤诉率达到15.09%,两项合计达43.92%,这说明全市法院近一半的民商事纠纷都得到了有效化解,从而有力地维护当地社会安定稳定,同时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确保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年来,全市法院审结各类行政案件445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件,案件数继续位居全省前列。在去年4月召开的全省五年一度的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市法院作为唯一的全面工作先进典型作了经验介绍。全市法院坚持把强化诉权保护作为行政审判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切入点,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畅通诉讼渠道,依法积极受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招标、种子标签管理、行政合同纠纷以及因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发的各种纠纷等新类型案件;坚持把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落脚点,把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根本点,依法审理好每一起行政案件。在全年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及驳回原告起诉的78件,有力地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撤销及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50件,因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主动变更行政行为而准予原告撤诉的31件,依法及时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全市法院还加强与交通局、土地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沟通,多次联合召开执法座谈会,就如何开展“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确保依法行政,进行了深入探讨,为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提供法律服务。
(四)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司法权威。全市法院在2002年全省执行工作评比获得第一名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执行权分权运行的改革成果,规范执行权行使,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抓紧清理执行积案,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5739件,执结率达96.34%,执行标的金额达29021.52万元。一是以开展“百日执行办案能手”竞赛活动为契机,在全省率先采取了对基层法院执行案件由市法院根据具体任务和执行力量进行统一调配的新举措,努力实现全市执行力量配备与执行工作任务的动态平衡。二是灵活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如福安法院采取举报有奖的执行措施,促进一些老大难案件的顺利执结;屏南法院试行“协助执行员”制度,缓解执行力量不足的困难,减轻执行工作压力。三是继续完善“执行说理”工作,及时把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情况向申请人说明清楚,增强法院判决裁定和执行措施的说服力和可信度。四是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法院制定下发《办案执限制度》、《月执行百分考评办法》等制度,通过执行案件电脑联网督办等方式加强了对全市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提高执行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强化提级执行,力克执行难案。去年市法院共提级执行基层法院各类疑难案件92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全市法院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立案工作,努力把好立案关,从源头上确保案件质量。二是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市法院采取“月评查”的方式,由院领导、纪检干部和审判监督人员组成案件评查组,每月从每个合议庭抽调一个案件进行评查,加强质量监督。此外还实行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通报制度,每月在全市法院电话会议上对基层法院被市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通报,指出被改判、发回重审的原因,加强监督指导。三是狠抓审限管理,市法院推行案件审理“节点检查制度”,并规定除法定事由或为维护稳定大局考虑需要延长审限外,对无故拖延办案时间的有关责任人员的评先、评优或晋级升职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增强了办案人员的审限意识,提高了办案效率。此外,市法院还将对外委托鉴定、拍卖等审判辅助工作全部归口统一管理,确保这些工作更加透明、公正。2003年全市法院一审刑事和行政案件审限内结案率都达到100%,民商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95%,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一审结案中,上诉率为9.7%,抗诉率为0.47%。这说明全市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又有了新提高,绝大多数案件当事人都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