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五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结合实际,强化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积极落实便民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设立巡回办案点89个,巡回办案10079人次,就地解决纠纷9391件。蕉城法院推行大巡回审判机制,形成“一小时司法服务圈”,福鼎、周宁、屏南等法院实现巡回审判覆盖全部乡镇。完善立案窗口诉讼指导、法律释明、立案调解等10项功能,方便群众诉讼,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通过省法院合格单位命名,柘荣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立案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积极开展维权工作,认真抓好涉及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案件的审理,古田法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加强司法救助,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特困群体执行救助机制和涉诉信访司法救助机制,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78.1万元、执行救助资金132.86万元,对1626名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86万元,依法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381人。
全面推行司法公开。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全市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293名,市法院举办6期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办理案件4660件,有力促进司法民主与公开。制定《关于裁判文书附注引用主要法律条文及执行申请提示的实施意见》,全市法院在各类裁判文书正文后附注引用主要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相关条款、提示申请执行的期限规定以及起算方式,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度。市法院和蕉城、福安法院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开设民意沟通信箱,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市法院推行裁判文书互联网上发布制度,共发布3462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化解涉诉信访。健全 “诉访分离、诉访相济、法院理诉、多元疏访、依靠当地、息诉罢访”的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遵循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对裁判正确、程序公正的案件,做到依法终结、有序退出。畅通信访渠道,全面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对当事人通过来信来访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的,该立案审查均及时立案审查。注重抓源头,通过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能力、强化审判管理等方式促进公正司法,减少涉诉信访案件。五年来共处理来访来信18340件次,比前五年下降60.79%。2009~2010年,我省到最高法院上访594人次,涉及我市22人次,占3.7%; 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市涉诉进京访2件,案访比为8931:1;两项数据均为全省中院最好。
四、狠抓法院管理,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五年来,全市法院积极完善审判制度,努力规范司法行为,有力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建设。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3.35%,比前五年提高2.28个百分点。
强化内部指导监督。市法院制定《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五年来,院领导深入基层法院督查、指导、调研483人次,促进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采取案件质量评查、改判发回案件评析等措施,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或审判形势分析会,进行通报,加强指导。2008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指导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的若干规定》,建立基层法院业务骨干跟班学习、组织对口业务部门庭审观摩等工作制度,增强对基层法院业务工作指导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制定《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程补充规定》、《案件审理程序节点规定》,加强对案件审理各个环节的监督。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7949件,占75.31%,比前五年提高7.31个百分点。健全审判质量监督体系,审结各类二审案件503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773件,改判、发回率15.36%,下降6.49个百分点。认真开展责任体系建设,全市法院制定相关制度107件,“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考核规范、责任追究严格”的法院工作责任体系初步建立,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两庭”建设,共新建法院办公楼5个、基层法庭办公楼3个、改建法庭3个,市法院新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完成奠基,今年初将正式动工建设。根据市人大代表的建议,设置福安法院畲区人民法庭和屏南法院白水洋景区人民法庭,福鼎法院管阳人民法庭正在报批当中。积极推行数字化建设,完成10个科技法庭和10个人民法庭电子签章系统建设,信息化管理工作成为全省法院先行试点。
五、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先后有133个单位、275人次受到市级表彰,52个单位、114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后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演讲比赛、学习辅导讲座等共计312场次,不断提升全体干警司法核心价值观和公权力意识,增强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司法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市法院制定《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先进典型培育工作的意见》,全市法院结合实际,注重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涌现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全国优秀法官兰惠琴以及“全省十佳法院”霞浦法院等一批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加强党建工作,继续深化“三级联创”、“五联三创”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制定《全市法院2008~2012年优化队伍结构工作规划》并抓好落实,法院队伍年龄和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现有在编人员801人中,35周岁以下干警276人,占34.46%,比2006年上升7个百分点;法律本科以上学历631人,占78.78%,上升15个百分点,其中研究生人数19人,增加17人;五年共有125人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比前五年增加101人。注重加强业务培训,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系列讲座19期,组织7394人次参加上级法院举办或自办的各类培训,继续开展庭审观摩、学术研讨、课题调研等活动,共有17人次在全省法院学术论文研讨会上获奖。福鼎法院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闽江学院法律系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推进应用法学研究。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加强廉政教育,认真开展 “强化责任意识,推进反腐倡廉,提升司法公信”和“以案为鉴、对镜反思”专项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学习纪律条规并组织测试,结合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剖析、查摆、整改,针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强化全面全程监督和科学规范管理。2009年开始,确定每年5月5日为公正司法办案终身责任集体宣誓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通过设立廉政走廊、专栏、开设辅导讲座等方式,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编发《反映与思考》73期,弘扬廉政文化。拓宽接受外界监督渠道,先后两次在《闽东日报》发布《法官职业操守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公告》。认真落实《定期走访诉讼参与人工作制度》及其《实施细则》,每月抽取30件案件,由班子成员带队走访各方当事人和律师,听取对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司法公正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反映正在审理的案件或法官纪律作风方面问题的,及时交法院有关部门审查处理,2011年又实行各地法院交叉走访,增强走访工作实效。三年来,共走访810件案件3129人次,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有力促进队伍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