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20日在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作者:罗雄文章来源:宁德网更新时间:2014-2-8 15:35:35

  三、深化公信建设,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信建设的意见》,围绕做好依法公正审判和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文章”,抓好公正司法、亲和司法、认同司法“三项司法”,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庭前会议、刑事和解、量刑规范化和法律释明告知制度;进一步抓好民事案件小额速裁、诉调衔接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与审判质效密切挂钩的《干警绩效考评办法》,加强案件质量和均衡结案评估预警,不断提升审判效率和结案均衡度,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5%,一审服判息诉率93.4%,均高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切实加强审判监督,重大疑难案件加强请示,依法启动再审程序47件,同比下降11.3%。大力加强诉前调解,在全市推广寿宁法院“三级化讼”的做法,在诉讼外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1962件,达到审结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0.6%,全市法院案件保持稳定低增长的良好态势。

  扩大司法公开民主。全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干部群众和媒体记者等各界代表762人,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40场,举办各类法律咨询、讲座125场次,发放法制书籍和宣传材料1万多份,让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积极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工作的需要,全市法院初步建立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和管理使用,逐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现有人民陪审员293人,达到基层法官人数的66%,全年参审案件6197件,一审案件陪审率85.8%,上升15.9个百分点。

  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构建大巡回审判格局,在山区一线的屏南、柘荣、周宁、寿宁法院推广古田法院“林业车载巡回法庭”模式,在沿海一线的蕉城、福安、福鼎、霞浦法院共同打造“千里海岸线巡回法庭”,实现了山海巡回审判全覆盖。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增强诉讼指导、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十项服务功能。落实司法救助工作,对947名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16.2万元,依法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27人。同时,各基层法院积极创新举措,蕉城法院成立涉台审判庭,依法保护台胞、台企的合法权益,被授予“全国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工作先进集体”;福安、福鼎法院增设独立建制的交通法庭,加强对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确认和理赔工作;福鼎法院成立全省首个家事审判庭,霞浦法院开展反对家庭暴力的“蓝丝带”行动,均应邀参加中澳涉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改革研讨会;《人民法院报》专版报道了古田法院“林业车载巡回法庭”、寿宁法院生态资源审判、柘荣法院“流动诉讼服务队”、周宁法院“三级联调”网络、屏南法院失足青少年帮教等工作。

  四、强化党建队建,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总体工作思路,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带队建,抓作风带院风。

  注重加强班子建设。市委高度重视加强市法院班子建设,去年经法定程序交流提任副院长3人、纪检组组长1人、副处级领导3人,确定正处职级6人。各县(市、区)委重视基层法院班子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员16人,确定正科职级13人、副科职级12人,较好地落实了干警的政治待遇。加强法院班子自身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同时,强化“一岗双责”,层层签订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责任状,全市法院干警爱岗敬业奉献,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注重加强党建队建。推行“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一岗双责”、促进履职、思想作风、党内监督、文明和谐、基层基础等工作,开展机关党员先锋岗评比活动,深化“三级联创”,较好地实现了机关党建走前头的目标,市法院法警支队党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十佳党员先锋岗”。注重提升干警“五种能力”,组织392名干警参加各种培训班,开展案件质量、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评查案件516件、庭审165次、裁判文书1360份;开展优秀法官“传帮带”,全市法院为257名青年干警指定“一对一”帮带导师,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设立兰惠琴工作室、拍摄《法官兰惠琴》微电影,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全市法院共有27个集体、6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福安法院陈开廉入选“中国好人榜”,蕉城法院谢允添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寿宁法院叶兴娇和已故市法院纪检组长戴传真的事迹得到省法院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院先进典型报告会上宣讲。

  注重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认真开展“马上就办”、节约型机关建设等活动,全市法院会议、文件及“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三成以上。落实“四下基层、四解四促”,市法院班子成员坚持每月到挂点基层法院,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召开4期全市法院院长学习推进会,先后到三明、南平、莆田法院以及霞浦县、屏南县、蕉城区学习取经,熟悉市情,推动工作。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严格落实干警廉政谈话提醒、防止干扰办案及利益冲突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开展走访诉讼参与人工作,共抽取360件案件走访782名诉讼参与人,听取对司法作风、司法公正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一年来,全市法院未发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

  五、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同时,认真落实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法官任免等制度,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年来,全市法院就刑事审判等工作先后13次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件85件,人大代表建议8件、来信3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向人大代表定期寄送《闽东审判》、法院工作简报,走访人大代表、邀请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监督执行385人次。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法院执行工作等情况,办复政协委员提案2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社会各界人士97人担任廉政监督员,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政府的大力支持、人大和政协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期待,全市法院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司法保障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有的法官思想不够解放,在审判工作中习惯于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有的法官对新法律法规和新类型案件的研究预判不够,导致一些案件审判程序不够规范、适用法律不够准确、文书说理不够透彻,影响了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二是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队伍中还存在违法违纪的风险,全市法院还不同程度存在“四风”等突出问题,落实市委“马上就办”和省法院《关于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的30条举措》还不到位。三是在解决基层法院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加快发展方面,还缺乏更为有效的体制机制。四是法院基础设施特别是审判法庭建设欠账较多,化债任务较重,建设资金压力较大。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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