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罗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省法院指导下,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司法公信建设,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较好地落实了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各项决议,较好地服务和保障了“六新大宁德”建设。
一、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全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法院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视频辅导讲座、全市法院院长学习推进会,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服务保障发展稳定大局意识。年初,根据市委关于加快“六新大宁德”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市法院及时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六新大宁德”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优秀法官定向联系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制度,设立重大案件绿色通道,建立联系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机制。5月,发布《2010~2012年行政审判白皮书》,通报了三年来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市委、市人大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促进了依法行政。同时,省法院确定宁德为全省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市法院及时制定实施意见,由蕉城、福安法院分片集中管辖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减少了外部干预,统一了裁判尺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综治五大专项行动”和网格化管理,认真抓好涉诉信访,通过强化领导包案,落实信访“路线图”,促成69件涉诉信访积案息诉罢访;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领导干部值日接访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全年来信纯案202件、来访纯案268件、进京访44件,同比分别下降60.3%、29.5%和4.3%,柘荣、福鼎法院无新增涉诉信访案件。
二、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平安宁德建设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把主要的时间、主要的精力、主要的力量、主要的资源用在执法办案上,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9429件(含旧存283件),与2012年持平;结案28956件,结案率98.4%。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970件(含旧存29件),同比上升33.2%,结案2928件,结案率98.6%。在反映办案公正、效率、效果的27项可比指标中,19项同比呈增益效果;反映均衡结案度的8项指标均呈增益效果。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809件,同比下降20.7%,生效判决刑事罪犯372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461人。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方面,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拐卖妇女儿童、“两抢一盗”等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审结1028件1448人。依法打击走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犯罪,审结334件457人,依法审理了涉案金额高达1.5亿元的被告人王某某诈骗案和偷逃税款4113万元的被告人雷某等17人走私案。严厉打击毒品、赌博等犯罪,审结222件360人,对被告人龙某、林某某等21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龙某死刑,林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打击放火、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犯罪,审结454件483人,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在锦福城商场等地盗窃、放火的被告人黄某某,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审结54件83人,挽回经济损失934.3万元。另一方面,落实好全国、全省第六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审理抗诉案件18件,改判或部分改判13件;依法对证据不足的2案3人宣告无罪。坚持寓教于审,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给予从宽处理,生效判决未成年犯246人,适用缓刑、免刑78人,福安、寿宁等法院实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全年办理减刑、假释案件819件,上升101.7%。
妥善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8526件,同比下降7%,涉案标的51.1亿元,上升75.5%。其中,市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60件,上升119%,涉案标的23.2亿元,上升140%。依法保护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审结涉及公司、证券、票据和金融、保险等纠纷案件335件。注重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买卖、借贷、担保等合同纠纷案件10424件,其中涉及借贷、担保合同6238件。注重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审结物权确认、土地承包、相邻权纠纷等权属案件280件,审结交通事故、医疗、工伤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824件。注重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4968件、劳动争议案件180件。加强涉台审判工作,聘请涉台特邀调解员,认真办理两岸司法协助,审结涉台案件323件,依法保护台胞合法权益。
认真抓好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48件,下降5.7%,其中一审行政案件174件。在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通过合法性审查,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撤销、变更16件;经协调原告自愿撤诉27件;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或违法、无效等其他方式结案128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理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案件3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21件并全部执结。通过召开政府与法院联席会议等方式,不断推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5896件,上升28%,标的36.4亿元,比增26.3亿元,市法院执行局协税1500多万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果断采取查封、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妨碍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全年拘留51人、强制报告财产4942件、曝光被执行人31人次、限制出境9人次。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清理涉及党政军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清理积案65件并全部执结,涉案金额达1.3亿元,执结了全省法院标的额最大的涉军积案,1997年生效的涉及解放军某部队后勤部货款纠纷案,得到省委政法委的肯定。加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与各家金融单位、建设、土地、房管等部门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控案件2752件4166人;通过最高法院名单库和省法院政务平台向社会集中公示451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取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