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以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推进平安宁德、法治宁德建设,为实现“六新大宁德”、“百姓富、生态美”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服务意识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上来,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这一根本职能开展工作,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好每一起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围绕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案,分析研判经济改革发展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情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改善宁德投资软环境、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的重要措施,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正确区分改革探索与违法犯罪、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的法律政策界限,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宽严适度、注重效果的原则,严厉打击严重侵犯人权的暴力犯罪、侵害群众身心健康的毒品犯罪、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犯罪。要健全检察调解纳入“社会大调解”的工作机制,创新征地拆迁、产权纠纷、环境污染等领域风险预警、释法说理、协调帮扶的多元化调解措施,提升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既要打准“老虎”,也要打落“苍蝇”,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提升办案成效,激发群众举报热情;要进一步提高侦查能力,加快科技强侦步伐,依靠信息引导侦查,提高举报线索分析、判断和突破案件能力;要进一步深化预防工作,发挥警示教育平台作用,加强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和对策研究,跟进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专项预防,防患于未然。年内全市两级检察院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惩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强化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法律监督。坚持树立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执法理念,加强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违法立案、久侦不结、审判机关量刑畸轻畸重、刑罚执行机关变更执行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拓宽申诉渠道,杜绝冤假错案。要加强民生领域行政执法监督,纠正以罚代刑、徇私舞弊放纵犯罪等违法行为,提高发现职务犯罪能力。
三、深化“一院一品”,创新检察工作
要注重“一院一品”成果的转化,认真总结司法实践中行之有效或群众认可的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机制,适时进行交流和推广,形成齐头并进、推进工作的合力。要加强检察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立足宁德区情、院情,围绕检察中心工作、领导关注的焦点、群众期盼的热点、队伍建设的难点,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市检察院将加大对基层检察院指导,帮助挖掘亮点,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在夯实基础上提升效能,使检察工作更加贴近基层实际,更加顺应群众对和谐稳定、公平正义和司法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能
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两提升三过硬”队伍建设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解决检察工作中突出问题,持之以恒地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把亲和力落实在主动服务、为民解难中,把公信力体现在强化监督、规范执法中,把过硬队伍建设反映在改进作风、提升素能中。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社会监督,永葆队伍先进性、纯洁性。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检察工作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使命,振奋精神,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平安宁德、法治宁德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