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两提升三过硬”建设,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制定了《关于加强“两提升三过硬”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思想、业务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讲亲和、立公信、执法为民、业务过硬的检察队伍。
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以创建省级、全国文明单位和市级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为载体,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教育,弘扬检察职业道德,整体形象得到提升。共28个集体、69名检察人员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福鼎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的古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望前等一批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新典型。
重视业务能力建设。去年是贯彻新“两法”第一年,在学习实践的基础上,我们分片召开了实施新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座谈会,对执行新法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总结。选派17名高级检察官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198人次参加省检察院业务技能实训,699人次参加执法规范培训。通过专家下基层指导、举办业务实训和检察理论研讨等形式提高理论和实战能力。一年来,共有2名检察人员荣获“全省检察机关2013年度十佳优秀公诉人”称号,3名检察人员获第三届全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和“业务标兵”称号,32名检察人员分别入选二级和三级侦查人才库,1起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民事行政检察案件”。
重视改进工作作风。继续推行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基层制度,加强调研,参加基层检察院民主生活会、案件讨论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把工作重心下移基层,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开展“讲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专项检务督察活动,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办事“三难”、“四风”等存在的问题。今年,9个基层检察院作为窗口服务的控告申诉部门全部获“省级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其中4个申报“全国文明接待室”;“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被评为市直机关“优化软环境”十佳举措;案件管理中心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十佳党员先锋岗”称号。
五、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正确履行检察权
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自当先行。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强化内部监督与强化外部监督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实。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我们对贯彻落实市“两会”精神作了全面部署,系统梳理研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逐项整改落实。今年,就2010年以来刑事检察工作和2013年办理“两会”代表建议、意见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专题向市政协通报了2013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根据代表、委员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重视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通过短信平台、电子邮件、信息专刊等形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走访代表、委员626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00多条。市人大常委会8件交办件已全部办结,代表表示满意。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市检察院新选聘15名人民监督员,强化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拟作相对不起诉的21件案件已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结案。积极开展“阳光检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检察机关重要部署、重大举措和工作流程的检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设立阅卷室,为律师提供便利。重视接受舆论监督,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健全涉检舆情收集、汇总和研判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执法内部监督。健全岗位责任、预警催办、质量评查、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等规范性办案机制,加强对初查不立案、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和变更强制措施等案件,以及扣押冻结款物、超期羁押和办案安全等全程、动态监督。建立执法档案302件,评查案件107件,纠正文书制作不规范等254件。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违纪检察人员2人。
回顾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离不开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队伍执法理念、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和执法公信力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法律诉讼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对侦查活动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需要加强,化解矛盾、群众工作能力需要提高;三是执法不规范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自身监督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认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