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年1月8日在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3-1-11 9:45:40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在接受监督中改进工作

  坚决服从党委领导,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八部委《关于党委政法委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坚持重大问题、重要部署、重大情况和重大案件主动请示报告制度。围绕市委“四下基层、四解四促”和“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贯彻部署下基层、抓作风促落实,指导工作下基层、抓难点促办案,法律服务下基层、抓预防促和谐”活动。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干警先后深入75个村,走访群众1947户,收集群众意见建议441条,为困难群众送去慰问金30余万元,并会同省检察院、屏南县委、县政府为该县一名因见义勇为而致残的青年解决就医问题。

  (二)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的意见》,建立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挂钩联系代表、委员长效机制,采取登门走访、开门纳谏、寄发专刊、邀请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等形式,倾听批评和意见,诚恳接受监督。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13件拟作不起诉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已全部监督结案。受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件21件,代表建议案2件,已全部办结反馈。如市人大三届一次会议召开期间,屏南代表团陆盛彪等4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对村居换届选举中法律监督作用的建议》,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主动走访代表,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存在五个方面问题值得关注》,得到党委、上级检察院和中央办公厅的高度重视。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检察工作,我们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工作发展还不够均衡。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检察人员办理复杂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四是个别检察人员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不够文明,影响检察机关形象。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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