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林 豪
宁德人大网消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中心工作中来谋划和推进,围绕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着力服务发展大局。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推动宁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的意见》,切实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围绕市委、市政府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非法围填海”专项部署,依法查办“两违”背后职务犯罪案件12件15人,涉案金额230多万元,有效遏制了“两违”多发势头。围绕市委提出的推动宁德电机电器千亿产业集群发展目标,深入电机、船舶等重点企业调研,研究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闽东电机电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督促人防系统追回防空异地建设费1700万元,补建防空地下室1600平方米。
(二)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43人,提起公诉39人,涉案金额1亿多元,依法批捕、起诉了庄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0多万元案,受害人达100多人。批准逮捕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44人,提起公诉51人,其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伙同王某某非法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涉案金额40多亿元,从中牟利1千多万元。积极参与打击电信诈骗专项活动,批捕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21人。
(三)着力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参与“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活动,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10人,提起公诉71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金使用的法律监督,依法查办贪污、挪用涉农惠民资金犯罪嫌疑人62人。加大对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批准逮捕涉林犯罪嫌疑人27人,起诉216人,督促补植林木1万多亩。督促公安机关查办非法盗采稀土案件3件14人,查扣稀土矿产品半成品100多吨,涉案金额200多万元。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及时跟进一起骗取国家燃油补助款的网络舆情事件调查,并对涉嫌犯罪人员立案侦查,还原事件真相,回应群众关切,得到市委领导的肯定。
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稳定摆在重要位置,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解决影响稳定的基础性问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深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01人,同比上升3.14%;提起公诉3931人,同比上升17.1%。批准逮捕故意杀人、重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93人,提起公诉307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463人,提起公诉628人。批准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235人,提起公诉182人,依法批捕、起诉了黄某某走私毒品海洛因9公斤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批准逮捕走私犯罪嫌疑人10人,提起公诉28人,依法批捕、起诉了海关总署督办的被告人雷某等17人走私电子产品案,涉案金额3亿多元,偷逃税款4千多万元。批准逮捕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31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批捕、起诉了福安市郑某某、孙某某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94人,不起诉98人,促成刑事和解135人。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重点,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切实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认真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清理和案件评查工作,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件1400件,评查案件313件,排查涉检信访积案20件,化解20件,化解率100%,成功化解了中央政法委交办的2件重点涉检信访积案。在化解蕉城区张某某信访案中,市、区两级检察院在党委的领导下,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认真倾听诉求,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成信访人息诉罢访。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帮教管理的监督,督促矫正对象移交302人。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建立青少年维权岗,组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检察官宣讲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把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活动、争创文明单位等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失足少年、困难群众等献爱心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结合办案,针对文化市场管理不健全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成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整顿,促进社会管理体制完善。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力度加大。充分发挥市检察院主体作用,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疑难复杂案件侦查工作的指导。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6件128人,涉案金额1600多万元,其中大案59件84人,同比上升14.6%和13%,科级干部17人,处级干部2人,先后查办了市国土资源局原副调研员吴某、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原副主任叶某某等受贿案。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案件50件62人,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其中农机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窝串案13件14人,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贪污受贿案12件13人,燃油补助案5件6人。查办精神病疗养院及部分医院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案18件25人,以实际办案成效取信于民。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取得突破。着力解决反渎工作存在的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和干扰阻力大等问题。着眼于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件25人,同比上升11.6%和16.3%,其中涉农渎职犯罪案件13件15人,“两违”背后渎职犯罪案件3件3人,非法采石、采矿背后渎职犯罪案件5件5人。同步介入17起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立案侦查事故背后严重失职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稳步推进。健全惩防一体化机制,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预防咨询、警示教育、系统预防、行贿档案查询等措施,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案,走访相关部门,深入村居进行调研,制定了《村居换届选举预防工作方案》,加强对换届选举的法律监督,配合纪委、公安等部门,查办贿选案件1件1人。建成全市政法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结合典型案例,编印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村级干部违法犯罪案例2万余册,在宁德电视台播放预防公益宣传片,扩大宣传教育面。认真撰写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为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