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龙头企业不大,带动能力偏弱。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只有50家,龙头企业整体带动能力偏弱。
二是科技投入不足,产品质量偏低。农产品深加工率偏低,如食用菌深度加工率不足5%,卖的基本上都是初级产品。
三是批发市场不多,流通规模偏小。市场建设多为农贸市场类的初级市场,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数量少。多数农产品市场交易手段落后、容量小、功能单一,市场交易分散而零碎。
四是农民合作水平低,组织化程度不高。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数仍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还存在发展水平不高、内部运作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人才缺乏、扶持措施和力度不够、资金短缺等困难和问题。
五是农民观念陈旧,土地流转缓慢。由于目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不足,农民生存发展始终存在不稳定因素,因此在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农民不愿轻易放弃对土地的经营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土地流转的进程。同时,在流转过程中也存在流转行为不够规范、土地流转经营者贷款难等问题。
三、下阶段的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一要优化区域布局。紧紧围绕“两带一区”的生产布局和建设“茶乡菌都水产大市”目标任务,引导沿海、山区、城郊等不同类型地区,因地制宜地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经济,优化生产布局,构建农业优势产业带。二要优化品种结构。适应加工业发展的需要,大力开发和推广加工专用品种和加工性能高的农产品,创立一批具有宁德特色、市场竞争力和创汇能力强、产品质量符合绿色标准和国际论证要求的名牌农产品。三要做大生产基地。立足我市的产业特点,围绕茶叶、水产、食用菌三大支柱产业和水果、蔬菜、竹木、药材、禽畜养殖等优势产业,重点抓好1个省级农民创业园、7个省级农民创业基地、11个市级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园区和30个市级山地农业开发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设施渔业、食用菌业、畜禽业和果蔬业等。
(二)进一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一要发展精深加工。突出抓好茶叶及饮料、水产品、食用菌、果蔬、林竹、肉蛋等重点领域产业的加工增值,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储藏、保鲜、运销企业,把种植、养殖、加工和销售等环节连结起来,形成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产业链。二要扶持龙头企业。实行龙头企业动态管理,大力实施“百龙带动”工程,着力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省、市级龙头企业,形成省、市、县、乡不同层次的龙头企业群。力争新增年产值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1-2家。三要规范利益机制。要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规范各自的行为,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鼓励农民以资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龙头企业,或企业入股参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使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结成利益关系紧密的联合体。
(三)进一步搞活农产品市场流通。一要注重品牌经营。围绕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加大“闽东大黄鱼”、“坦洋工夫”、“福鼎白茶”、“古田银耳”、“柘荣太子参”等品牌的推介力度,发挥优势品牌的带动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继续落实商标品牌奖励政策,鼓励农业企业打造商标品牌。二要确保产品质量。重点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开展标准化生产,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出口农产品原料基地,开展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农资市场监管,建立食品企业安全责任制,推行市场准入制和市场准出制。三要完善市场体系。重点完善和拓展现有古田食用菌批发市场、柘荣太子参交易市场、福鼎边贸市场、中国海峡大茶都和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等大型农产品市场功能,着手筹建宁德市茶叶集散中心。大力推行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和农校对接活动,继续抓好与更多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大型连锁超市直接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进一步拓展农产品市场空间。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信息处理、发布与传播机制,切实有效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
(四)进一步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一要加强队伍建设。落实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涉农事业单位、行政村工作的“直通车”和“三支一扶”政策,加强基层农业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农业科技人员到农业生产第一线服务的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科技承包、兴办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咨询论证、举办农业科技讲座、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等活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二要推进科技进步。支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或开展联合攻关,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推动农业龙头企业成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的生力军。三要强化技术培训。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培训工作,同时发挥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五)进一步夯实产业化工作基础。一方面加强管理协调。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茶业等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和信息库,及时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增加多方投入。市、县(区)两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各级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创建品牌以及农业产业化招商、农产品营销、基地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商业银行、农信社等涉农金融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努力降低中小企业信贷门槛,以实际行动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