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04年2月12日在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04-12-14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对于维护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发挥权力机关的法定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工作进一步加强。提出建议、意见是人大代表当家作主,依法履行职责的体现。为提高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质量,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加强督办工作。召开市人大与“一府两院”工作联席会,通报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组织督办组对市直9个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通过认真督办,进一步提高了办理效率与质量。

  联系代表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常委会组成人员把密切联系代表作为重要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制度,在下基层调研、视察时都主动联系代表,注意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去年6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到九县(市、区)开展接访人大代表活动,听取基层人大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对“一府两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意见,了解选区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这次活动接访各级人大代表151人次,收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137件。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了整改措施和办理意见,就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交办,并及时答复代表。这些活动增强了人大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丰富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密切了常委会与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

  代表履职的条件进一步改善。常委会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坚持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一方面提高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另一方面通过代表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对有关会议议题的意见、建议,拓宽常委会民主决策的渠道。为提高视察效果,进一步改进视察方式,采取了集中视察和分散视察相结合,就地视察和异地视察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察看以及自行选题视察相结合的方式。在组织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中都安排部分代表参加,还积极组织推荐代表参加市直单位的行风、廉政效能建设等评议活动。通过给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民政坛》以及寄送《宁德人大》和常委会有关文件等,及时向代表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介绍常委会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和履职服务。人大代表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常委会第20次会议决定35名代表为市一届人大优秀代表,进行大会表彰。

  人大信访工作进一步强化。市人大常委会把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作为听取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稳定大局的一个重要渠道和依法实施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进一步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逐步形成了人大信访工作新格局。一年来,市人大共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759件,接待来访1017人次,督促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了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社会安定稳定。例如,蕉城区石后乡34位果农来信来访,强烈反映有关部门提供的青奈苗种植多年不结果,造成损失要求赔偿一案,经法院受理,多次调解未果。当事人双方均向市人大反映,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听取法院汇报,进行协调,在市法院的配合和努力下,最后调解成功,果农损失得到相应赔偿。为加强信访工作的横向联系,市人大与 “一府两院”建立了信访工作联系制度,互通情况,进一步促进信访工作的开展。

  (五)做好依法任免人事和县级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常委会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认真依法做好任免人事的工作。去年我市县级人大换届,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原则,认真行使任免权。一届五次会议以来,任免政府组成人员10人次,法院审判人员24人次,检察院检察人员9人次,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5人次。任前要求拟任人员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到知情审议,同时增强被任职人员的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

  加强对各县(市、区)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根据省委、省人大关于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各县(市、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做好2003年全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并加强了对具体工作的指导。县(市、区)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为推进我市在全省第二层面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民主法制与政权建设。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常委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新一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的四条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落实机关各项学习制度,在机关中深入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组织收看和邀请专家做关于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辅导讲座,兴起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发挥常委会领导的学习表率作用,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同时,注重人大业务、法律、经济、科技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邀请法律工作者和人大领导作“刑法”、“民法”、“行政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专题知识讲座。

  加强廉政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常委会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和机关工作制度,实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机关廉政效能建设。在市级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中,常委会机关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常委会大力倡导求真务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调研促落实,并到挂勾村扶贫帮困,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

  加强与县乡人大联系和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常委会经常向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通报工作情况,做到上下配合,形成合力。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去年召开了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和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人大工作经验,探索新时期人大工作,推动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我们还委托市委党校,对全市各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人大工作者的素质。

  一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还存在局限性;监督工作的力度和实效仍然不够;视察、检查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深度广度有待拓展;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跟踪督办工作有待加强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新一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4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市委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在中共宁德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始终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全面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强化监督,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深化代表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自身建设,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推进我市加快在全省第二层面的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强化第一要务意识,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人大工作必须始终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围绕市委确定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听取汇报和审议,并适时作出决定和决议。重点督促“工业立市”、“中心城市发展”、“项目带动”和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三农”问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工作,尤其要督促落实好农村居民低保工作。积极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大力支持改革,努力把改革的积极性保护好、维护好。关注改革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必要时,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或决议。要加强对“十五”计划实施情况和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的审查和监督”的要求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严格财政预算的审查和监督,加强对预算超收收入使用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督促做好细化预算和编制部门预算。要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财政审查监督工作的质量,今年对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中心城市建设和村镇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代表视察活动。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增进工作实效

  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同时还是促落实、促发展、增实效的重要措施。新的一年,我们要围绕“一府两院”贯彻第一要务方针和执政为民、司法为民的要求,开展工作监督。突出对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委、人大的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依法行政、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情况,重大工作部署完成和突发性事件处置的情况以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建议、批评意见和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开展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切实加强司法监督,提高审判和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意识和公正与效率的水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今年对农村土地承包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决定”和“关于高速公路沿线两侧一重山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组织的各项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继续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要依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的法定职权,做好干部任免工作,并加强任后监督。正确处理好支持与监督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以监督体现支持。通过加强法律和工作监督,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增进各项工作实效。

  (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要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人大要努力推进依法治市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人大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检查、指导,促进依法治市方案和各项措施的落实。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我们要抓住这一契机,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突出抓好修正后的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宣传,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增强公职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促进全民学法的广泛开展。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扩大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加强代表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代表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加强代表工作,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代表作用,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认真贯彻代表法,确保代表依法履职,丰富代表活动形式,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要切实发挥代表小组的作用,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加强代表的学习和培训,树立代表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意识,提高代表的素质和履职水平。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挂勾联系代表和接访代表制度,广泛听取代表意见。积极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的活动。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认真落实《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若干制度》,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受理申诉、控告,抓好重要信访件的督办与反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总结推广基层人大信访工作经验,促进信访工作有效开展。

  (五)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要求。要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会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人大工作,加强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积极性。抓好机关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反腐倡廉有关规定,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和完善与市“一府两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和工作指导,支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机构改革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大机关的机构改革工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各位代表,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一年,我们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深感肩负责任的重大。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市在全省第二层面的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的庄严使命。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宁德市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为实现省委、市委提出的发展宏伟目标和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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