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4年2月12日在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04-12-14


  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京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认真执行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扎实开展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狠抓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检察工作整体推进、稳步发展。

  一、坚持“严打”方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坚持“严打”方针的长期性和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案责任,提高“严打”实效,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继续坚持“严打”方针,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两级检察院继续把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作为工作重心,把挂牌督办的大案作为攻坚重点,并根据不同时期“严打”形势,因地制宜,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始终保持对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密切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在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批捕、起诉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81人,提起公诉2117人,其中批捕杀人、抢劫等重大恶性犯罪嫌疑人246人,起诉269人。同时,突出工作重点,共批捕“严打”三类案件犯罪嫌疑人741人,起诉831人;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61人,起诉73人;从快批捕了涉嫌“******”邪教组织犯罪嫌疑人9人,起诉4人;批捕涉嫌“******”犯罪嫌疑人58人,起诉45人;批捕涉嫌“偷私渡”犯罪嫌疑人24人,全部移送起诉。

  2、建立“严打”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两级检察院认真总结近年来“严打”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其转化为提高办案质量、效率的“严打”长效机制,把“严打”方针落实到批捕、起诉的各个工作环节,延伸至全院的工作部署中,逐步实现从集中性、阶段性“严打”向日常性、经常性工作转变,把专项斗争、专项治理和经常性打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积极参与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各项专项整治斗争,参与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完善治安防范工作体系;结合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与当地中小学校建立联系点,成立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小组,建立青少年犯罪对象联系档案,经常进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家庭、街道及有关单位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线索1970件,组织检察长接待日活动351场,做到思想疏导和调查处理并重,及时化解矛盾;为有效解决村级换届选举中群众集体访、越级访增多的问题,去年下半年,我们开展集中清理群众联名举报村级组织负责人职务犯罪线索活动,共清理线索46件,已查结和正在查处27件,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二、整合内部资源,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去年,我们继续坚持实事求是、有案必办的原则,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合理整合侦查资源,形成整体作战机制,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推进我市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5件,其中,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125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件。办案工作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办案数量总体与上年持平,但查办大案要案明显上升。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要案48件,比上年上升13.5%,查办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24人,相继查办了周宁县委原书记林龙飞、屏南县原副县长陈增霖、周宁县原副县长肖兴春、周宁县原副县长周伦溢、蕉城区原副区长黄瑞安、市人防办原主任黄裕富、市康复医院原院长罗瑞棠等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二是办案重点突出。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把查处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共查办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9人、司法人员9人,相继查办了福安市公安局拘留所原副所长郭某玩忽职守致使发生在押人员被多名同号人员殴打致死案,古田县公安局吉巷派出所原所长曾某涉嫌徇私枉法更改一抢劫犯出生日期致使该犯被减轻处罚等案。三是办案质量提高。自侦案件已侦结118件,移送起诉114件,移送起诉率96.7%,平均结案时间比上年缩短9天。四是依法独立办案能力增强,办案节奏加快。我们自行发现案件线索和独立突破案件占立案总数的90%以上,走出了一条依法独立办案的新路子。

  1、整合侦查资源,提高破案能力。我们进一步理顺内部关系,打破上下级院、内部业务处室的界限,盘活全市侦查力量。一是以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为龙头,充实领导力量,优化办案组合,规范中心运作。二是把具有侦查职能的相关处室纳入一个党支部,以支部为单位,统一调配使用。三是加大“提办、参办、督办”力度,派出办案小分队分赴基层院协助办案,加强上下协作,提高破案能力。去年,我们在查办周宁县党政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特大窝串案中,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的作用,从两级检察院抽调40多名反贪、渎检、林检、技术等部门干警,统一指挥,紧密协作,共立案16件18人,查处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9人,涉案金额达700多万元,取得良好的效果。

  2、强化内部制约,确保办案质量。根据实际,我们出台了《加强公诉部门与自侦部门联系,提高自侦案件公诉质量的规定》,对自侦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庭审过程中如何加强内部职能部门的互相协作、强化制约,如何提高案件质量等作了积极探索,对重大疑难自侦案件,及时指派侦查监督、公诉部门人员介入,共同分析案情,引导取证方向,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

  3、找准服务基点,自觉服务大局。办案工作中,我们力求做到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努力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如在查办中外合资企业福建宝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经济罪案中,我们发现中方国家工作人员严重失职、内外勾结,致使合资外方恶意抽逃注册资金、虚假出资数额巨大,中外双方实际投资数与股权比例严重失调、显失公平,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根据案件管辖,我们将其中部分涉案人员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及时向蕉城区政府、市中级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4、加强预防犯罪,扩大办案效果。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我们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152条,促进有关单位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我院从查处一起行政执法人员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中,发现当时我市“地条钢”企业顶风违法生产现象屡禁不止,牵头邀请了市、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案情通报会,并积极向市政府建议,推动了全市“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福鼎市检察院在查办该市医院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案中,查案工作和预防犯罪同步进行,发案时,该院检察长即到发案单位举办法制讲座,进行法德教育,促使140名医务人员先后主动交待问题并退款60万元;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医院改选药事委员会的组成、强化药房微机管理、监督医生用药,有效堵塞贿赂源头,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两级检察院继续深入到金融、税务、工商、交通、建设、医药卫生等系统和发案单位,召开预防联席会议或预防专题座谈会116场次,上警示教育课201场次,深入福宁高速公路等21个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和跟踪预防;发挥市院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一年接待参展人员77批3000多人次。去年下半年,在市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法委的重视和安排下,市检察院组织了为期一个多月的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巡展,为全市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党员干部进行了121场次的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参展人员达1.1万人,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

  三、改进监督方式,依法开展诉讼监督活动

  去年,我们针对执法环节中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注意防错防漏,不枉不纵。同时,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方面,以防止打击不力为重点,依法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立案监督36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准逮捕的,决定追捕89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诉14人。去年,厦门某饲料公司经理因来蕉城区追讨债务被人持刀砍伤,案发后,罪犯为掩盖罪行,指使一名犯罪嫌疑人投案顶罪。受理控告后,我院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和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加大侦查力度,使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先后逮捕了3名嫌疑人。目前,3名涉案人员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被害人也获得10多万元赔偿。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8件,法院已审结20件,改判12件。另一方面,我们注重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3人,不起诉96人;认真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和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申诉案件27件,提出纠正意见3件;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6件次。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审查判决、裁定不公、严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全年依法提出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6件,提请抗诉35件,共收到法院再审裁判书41件,其中改判、调解、发回重审26件。对裁判正确的,耐心细致地做好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同时,民行检察部门积极行使初查权,与侦查部门紧密协作,深入查办司法腐败案件,以办案促监督。市检察院民行处通过办理一起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的借贷纠纷案件,发现线索,开展初查,与渎检部门配合,立案查办了古田县法院林业庭原庭长杨居华涉嫌枉法裁判案。

  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以来,我们从维护人权、严格执法的高度,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和在办理的审查批捕、起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整改,实现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对公安、审判机关的超期羁押依法提出纠正,共提出口头纠正意见100多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报告书5份,发催办函20份,共纠正超期羁押36人次。实行诉讼羁押期限提前告知制度,完善换押制度,使我市发生超期羁押的案件全部得以纠正。同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对违法关押、不及时交付执行的,依法督促纠正2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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