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4年预算草案
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编列如下:
全市代编预算
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44.66亿元,比上年实际数增加18.87亿元,增长1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03.77亿元,比上年实际数增加15.07亿元,增长17%。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市总财力预计为132.92亿元;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安排132.92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79.5亿元,比上年实际数减少29亿元,下降26.7%;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79.5亿元,收支对抵,全市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预算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5.06亿元,比上年实际数增加2.54亿元,增长20.3%;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9.7亿元,比上年实际数增加0.5亿元,增长5.4%。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总财力为12.45亿元(含省转移支付财力补助和调入资金等);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安排12.45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此外,2014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1.58亿元,比上年实际数减少0.52亿元,下降4.3%;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9.33亿元,比上年实际数增加0.62亿元,增长7.1%。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财力为6.32亿元(含省转移支付财力补助和调入资金等);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财政支出安排6.32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57亿元,比上年减少1.88亿元,下降10.8%;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相应安排15.57亿元,收支对抵,市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此外,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61亿元,比上年增加0.16亿元,增长36.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0.61亿元,收支对抵,东侨开发区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坚持过紧日子,尽可能节俭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着力生财、聚财、用财,努力在更高起点上服务我市的科学发展、加快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产业提升,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支持重点产业做大做强。安排企业上市扶持资金500万元、商标品牌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质量强市奖60万元,激励企业做大做强,争创品牌,提高企业竞争力;安排“总部经济”奖励资金1000万元,鼓励外来企业来宁投资兴业;安排重点项目前期经费3500万元(含钢铁基地项目1500万元),为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提供前期保障。
促进实体经济提升实力。安排工业发展资金400万元、小微企业扶持资金500万元,重点支持符合产业、环保和自主创新政策的实体经济。安排闽东电机千亿产业集群专项资金600万元,支持电机电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人才引领作用。安排人才奖励经费800万元、市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担保基金200万元,通过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为推动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继续加大招商引资投入。安排招商引资及电机电器博览会专项资金1200万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吸引外资及项目在我市落地生根。
扶持培育文化旅游产业。安排旅游项目资金900万元,重点支持创建旅游品牌、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促进旅游产业提升发展;安排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用于培育扶持文化龙头骨干企业,壮大文化产业。
(二)着力区域协调,促进市县均衡发展
统筹项目资金安排。统筹安排各类资金,重点推进2014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六新大宁德”、“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程。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安排800万元,建立县域经济增长激励机制,鼓励和加快县域经济统筹协调发展。安排200万元,用于落实比照享受原中央苏区政策和省出台的扶贫开发政策,大力争取中央、省级财力性补助。
强化落实扶持政策。安排300万元,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的奖励机制,支持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新增信贷投放;健全和完善“助保贷”、“成长贷”及“工贸企业应急保障”资金池运作管理办法,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继续推进扶贫攻坚。安排“造福工程”配套资金支出1000万元、新农村建设市级试点示范村支出110万元、农村挂钩扶持支出310万元、民族乡补助配套支出450万元、老区建设配套支出80万元,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安排1000万元,促进“四下基层、四解四促”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着力民生改善,促进社会进步和谐
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安排教育支出2.45亿元,增长8.8%,优化配置城乡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类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将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10%用于发展教育事业的政策,加大教育投入。
完善科技投入机制。安排科学技术支出1957万元,同口径对比增长10%,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开发,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安排医疗卫生支出7500万元,增长11.3%;落实市委决定,将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10%用于卫生建设,提高全民医疗保障水平。
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9万元,增长18.1%,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和特殊困难群众救助政策,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打好基础。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快“金涵小区”三期建设,运用税费和金融政策,积极引导、鼓励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运营,提升安居住房保障能力。
(四)着力服务“三农”,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加大农业产业化投入。安排农业专项支出1000万元(其中: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茶产业发展资金500万元、新增高优农业示范园300万元、食用菌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山地农业开发示范基地专项资金5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配套120万元,支持特色产业、山地农业和设施农业开发,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支持现代渔业和林业发展。统筹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现代渔业建设发展,其中从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500万元用于现代渔业技术研发、试验、示范推广;林业基金安排林下经济发展专项300万元、竹业工程发展专项200万元(其中50万元由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进一步激发农民发展现代渔业和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支持乡村水利设施建设。安排水利建设支出4194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水源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防洪堤修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落实将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10%用于水利建设的政策,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全力推进宜居环境建设。安排环境治理及环境保护资金1553万元,重点用于东湖防洪清淤及排污工程、金溪防洪及景观工程和城区绿化美化环境建设等。遵循“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推动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强化县际间财政转移支付。
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等资金落实到群众手中,扩大强农惠农政策受益面。
(五)着力体制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科学
清理整合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逐步建立起“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民生支出、法定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
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推进公务卡改革,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完善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机制,推进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为加强财政管理决策和预算执行分析提供技术支撑。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市区财税征管体制,增强市级调控能力,建立财力和事权(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机制。深入贯彻“省管县”财政体制,规范东侨预算管理,及对下转移支付补助,增强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逐步提高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继续做好“营改增”试点。牵头做好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继续推进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行业的税收征管改革,各级财政、国地税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完善债务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归口管理和职责分工,健全管理机构,根据财力和债务规模等情况编制年度债务收支计划,规范融资举债行为,逐步建立政府债务还贷准备金制度,构建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和预警机制。
深化资金使用监督。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结合实际,逐步稳妥推动财政及部门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开展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等检查,加强预算单位实体账户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乘势而上,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建设“六新大宁德”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