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推动法律实施
常委会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积极推动依法行政。组织开展了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检查,针对我市矿产资源监管水平不高,存在无证采矿、越界开采等问题,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审批程序,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良好秩序。组织开展体育法实施情况检查,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切实保障体育事业经费,逐步完善校园、社区体育硬件设施,推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与社会体育的协调发展。对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针对现代物流业发展中存在的职责不够明确,用地优惠政策和发展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促进物流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省道路运输条例、水土保持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防震减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法调研活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内容、受理程序及时限要求,依法接收、登记、分送,及时审查、反馈,对政府报送的2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二)继续强化司法工作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审议好这两项报告,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开展了专题调研,充分肯定了市法院和检察院在打击刑事犯罪、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针对当前存在的刑事诉讼监督有待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执行难、工作考评机制不够完善、一线办案人员不足等问题,要求市法院和检察院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常委会还组织代表对市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和部分司法所进行视察调研,提出要高度重视公安“三所”和司法所工作、保障必需人员和经费等建议意见。市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三)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常委会始终把受理来信来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渠道,切实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重视推动涉法涉诉问题的解决,积极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415件,接待群众来访52批110人,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把代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改进和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提高代表工作实效。
(一)加强代表活动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活动平台建设的意见》,召开代表活动平台建设经验交流会,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推进活动平台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全市已成立566个代表活动站(小组),建成239个固定活动场所,基本做到了代表活动有阵地、工作有计划、履职有平台,涌现出一批素质高、履职好、作风正的代表。制定了《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联系制度,丰富联系形式,明确联系内容,健全考评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各级人大代表进一步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待选民,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二)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285件议案建议,其中1件被大会主席团确定为议案。常委会把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与市政府联合召开建议交办会,明确每件建议承办单位、办理要求、办理时限。为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一府两院”及相关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对7件重点督办件,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委室跟踪督办,取得较好成效。如在办理“关于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建议”过程中,市政府积极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及垃圾无害化项目建设,全市建成污水处理厂11座,新建乡镇、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196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行二级管理体制。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及时召集承办单位和代表面对面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承办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答复率为100%,代表对建议答复的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为97.2%。
(三)提高服务代表工作水平。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及时了解代表工作、生活和履职情况,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努力帮助代表解决实际问题。组织代表集中培训3场,既开展了代表履职基本知识培训,又面向在企业工作的代表开展品牌建设和营销管理专题培训,促进代表履职水平和发展能力提高。组织我市的省、市人大代表开展异地视察,邀请市人大代表132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或参加调研、检查、视察等活动。规范代表参与廉政监督和行风评议工作,重新确定82名市人大代表担任相关单位的廉政监督员或行风评议监督员。定期向代表寄送有关刊物,及时通报市情信息和常委会的重要工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五、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常委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形式和途径,持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注重能力培养。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开设人大讲坛,开展年轻干部理论知识测试,加大对法律法规及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力度,着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履职的能力。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献爱心送温暖等活动,不断提升文明机关创建水平。
(二)注重制度完善。常委会对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行认真调研,形成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草案)。重新修订《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进一步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行为。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在《人民代表报》、《人民政坛》等各类媒体上刊登我市人大工作新闻报道290篇,编发《人大信息》32期。加强常委会基础工作,改版更新宁德人大网站,组织编纂《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志》。
(三)注重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大力倡导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坚持开展“四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常委会领导与机关干部深入基层167人次,召开座谈会109场,走访基层单位479个,进乡村、访农户、看企业,主动帮助挂点项目、企业、乡村解决困难和问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组团参加第四届市运会,展示人大干部良好精神风貌。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常委会依法履行各项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这是市委坚强领导和“一府两院”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离不开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人大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联系群众、发挥作用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六新大宁德”建设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在中共宁德市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着力增强工作实效,努力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民生改善上实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积极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支持改革、促进改革。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要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为契机,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研究和探索,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继续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内容、界定范围、规范程序,使决定权的行使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广听民声、广集民智,使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好地体现科学性和民主性。要对市直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工作。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围绕市委的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将监督工作重点放在产业化、城镇化“两化”,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两增长”,卫生、教育“两民生”,污水治理、矿山整治“两环保”等重大问题上。安排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宁台农业合作、扶贫开发、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农村初级卫生、中心城区义务教育、中心城区自来水供水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等工作情况,并就中心城区自来水供水保障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和市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社会保险法、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一府两院”办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进行“回头看”,对尚未落实的事项,再交“一府两院”办理,必要时开展满意度测评或采取相应的监督方式,促成有关问题的解决。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视察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和禁毒工作。加强对信访案件的综合分析和重要信访问题的调研、督办,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完善公开机制,通过新闻媒体、常委会公报、人大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督事项、过程和结果,努力拓宽监督渠道。
三、不断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要切实增强人大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意见》,推进人大代表活动平台建设,深入开展“争当模范五员、树立代表形象”活动,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和约束机制,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要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制度,实地了解代表的履职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代表在履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不断完善代表依法履职的保障机制,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人数。加强代表培训,丰富培训的形式和内容,逐步增加异地视察次数和代表参加人数,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组织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对代表不满意的办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
四、继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大兴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之风。不断完善人大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长效机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研,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理论、法律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树立精品意识、创先意识,努力探索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健全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各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探索建立聘请专业人员担任人大工作顾问制度,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专业化水平。密切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增强全市人大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宁德市委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2014年人大工作,为加快建设“六新大宁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