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13年1月8日在宁德市第三届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3-1-11 9:51:05

  三、着力司法为民,不断创新社会管理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和延伸司法功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化机制创新,推进平安建设。以落实省高院社会管理创新20个项目建设为抓手,认真落实综治措施,推进“打黑除恶”、禁毒、“清网”等专项斗争,加强对特殊人群、“两新”组织、信息网络等重点领域的服务管理,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挂点霞浦溪南镇工作,甩掉后进帽子。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促进服刑人员改过自新,屏南法院社区矫正工作被《人民法院报》、《福建日报》等媒体报道;柘荣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复植补种社区矫正办法》,“复植补种”工作成效更加扎实。积极开展无讼社区建设,霞浦法院与东兴社区联合创立“和谐共建站”,创新法院社区服务新模式。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通过组织旁听、裁判文书上网、司法大走访、法院开放日、司法公开宣传月等活动,健全完善民意沟通互动机制,举办各类法律咨询、讲座261场次,发放法制书籍和宣传材料2万多份。

  强化多元调解,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完善全面、全程、全员“三全”调解体系,加大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力度。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11932件,占64.8%,同比提高4.8个百分点,执行案件当事人和解及自动履行率达51.9%。探索建立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机制,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诉讼外,寿宁法院推行“司法门诊”,案件同比下降10.2%,成为全省万人诉讼比最低的基层法院。重视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市法院制定关于诉调对接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推动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强化便民举措,落实司法为民。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实现巡回审判覆盖全部乡镇,全年巡回办案2790人次,解决纠纷1956件。古田法院成立“林业车载巡回法庭”,有效保护生态资源;蕉城法院加强与乡镇、村居等部门的联动,推行“网格化”法律服务,力争“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1526名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23万元,依法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35人。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网上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创新服务载体,以福安、霞浦法院为试点,对一些事实清楚的小标的案件推行“小额速裁”,减少当事人诉累;福鼎法院在全省法院中率先成立婚姻家庭审判庭,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四、着力提升素质,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总体工作思路,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全市法院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兰惠琴、全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吴景星等先进典型,共有42个单位、72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福安法院赛岐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福鼎法院被评为全省十佳法院,古田法院鹤塘法庭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庭,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六零”服务举措被评为全市“优化软环境十佳举措”。

  加强班子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在顺利完成市县两级换届后,全市法院领导班子按照市委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好“五个表率”,严格落实市、县两级法院院长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和平安综治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引入“168”党建工作机制,实现“支部建在庭上”,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市法院呈现出激情创业、干净办案的良好精神风貌,市法院在2012年全省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中,获得满分。

  加强主题教育,提升司法能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解放思想、力求先行”大学习大讨论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远学詹红荔,近学兰惠琴、吴景星”活动,在全市举行兰惠琴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不断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建立每月干警学习形势报告会制度,加强对新型、复杂、疑难案件的研判;强化全员轮训,组织学习《刑法修正案(八)》、新刑诉法、民诉法等法律法规,全市法院共有495人次参加市级以上的各类培训。认真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和“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共评查庭审249次、裁判文书2441份,做到人人参与、个个提高,其中分别有10次庭审和9份文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庭审和优秀法律文书;积极组织司法警察岗位技能竞赛并获全省法院三等奖,提高了履职保障能力。

  加强作风纪律,促进公正廉洁。按照市委“四下基层、四解四促”和省高院“司法走转改”的要求,组织开展7次全市法院院长学习推进会,深入县镇村及企业学习取经,熟悉市情,解放思想,推动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律作风从小事抓起,实行全市法院干警统一标准着装、车辆GPS定位管理,重申7条会议纪律整顿会风。认真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规定,完善审务督查、法官廉政档案等制度。完善走访诉讼参与人制度,共抽取360件案件走访782名诉讼参与人。市法院组织对福鼎、周宁法院进行司法巡查,全市法院未发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

  五、着力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坚决贯彻执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向市委汇报工作,认真执行中央政法委等八部门《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同时,认真落实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法官任免等制度,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年来,全市法院就行政审判等工作先后21次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件106件,人大代表建议36件、来信20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向人大代表定期寄送《闽东审判》、法院工作简报,走访人大代表、邀请视察、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监督执行、参加法院开放日874人次。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密切与政协委员联络,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邀请社会各界人士104人担任廉政监督员,主动征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举办两期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全市29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25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74.3%,促进司法公开民主。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对涉及罪与非罪、重大疑难案件,邀请同级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审理抗诉案件53件,其中维持一审判决16件,发回重审2件,改判17件,调解、撤回抗诉等其他方式结案18件。

  各位代表,2012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法院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与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尤其是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市法院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司法保障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案件总量高位运行,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难度加大,涉诉信访化解难、生效判决执行难等问题仍然困扰着法院;二是一些法官大局意识、群众观念、司法能力不强,存在机械办案、办人情案等问题,不公案、瑕疵案、差错案仍有发生,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基层基础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如引进人才、留住人才问题,执法保障和司法权威需要进一步强化,等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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