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13年1月8日在宁德市第三届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3-1-11 9:51:05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罗 雄

  宁德人大网消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省高院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廖小军书记在市法院调研时提出的要求,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加强能动司法、发挥审判职能、提升队伍素质,较好地完成稳中求进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实现“千百万”目标,打造福建新增长极、争当两个典范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着力解放思想,能动司法服务大局

  年初,根据市委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力求先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部署,在全市法院分阶段、多层次开展新一轮思想大解放学习讨论活动,进一步端正工作指导思想,更加注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增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坚持发展为重,主动服务大局。市法院及时出台《关于为2012年全市实现“千百万”目标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若干意见》,基层法院也结合当地党委的部署,紧紧围绕“千百万目标”、“五大战役”和“五个建设年”活动,加大对重点产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的司法保障。特别是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采取能动司法措施,成立“法官服务团”、中小微企业合议庭,选派优秀法官定向联系重大项目或重点企业,发出风险预警,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妥善处理涉及中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纠纷案件。周宁法院还组织法官分期驻扎上海、江苏等地,较好地发挥域外巡回法庭的作用。同时,积极主动作为,争取并得到省高院的支持,依法稳妥处理东侨华尔道夫世鸿酒店、蕉城宝洋塘、德港“烂尾楼”等一批事关地方发展和稳定的重大案件,使案件朝着有利于宁德整体利益方向发展。

  落实维稳责任,化解涉诉信访。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这一工作重心,针对法院涉诉信访量比重大的实际,按照市委“四下基层、四解四促”的要求,以群众工作为统揽,密切部门协作,大力推进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回应群众合理诉求。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前化解中政委交办的51件涉诉信访案件,全市涉诉进京访处于全省低位,且是全省唯一没有发生进京非正常访的地区。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信访成因复杂多样、时过境迁变化大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化解息诉;对经过长期工作没有突破的案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重新制定化解方案,落实“四定五包”责任制,促成息诉罢访;对案件裁判存在错误的,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纠错;对无理信访、缠访闹访,影响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坚决启动信访终结程序。同时,加大源头治理,控制涉诉信访增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落实每月15日院长信访接待和每日院领导信访接待制度,接待群众来访1363人次,化解525件。

  二、着力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始终坚持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重视加强审判管理、审判资源整合和审判执行形势分析,构建大刑事、大民事格局,制定出台与办案挂钩的绩效考评办法,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全市法院包括中院机关受理案件、办结案件、结案率和未结案件呈现“三升一降”的良好态势,结案率99%,居全省第二位;在反映办案公正、效率、效果的29项可比指标中,22项同比呈增益效果,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4%,提高0.3个百分点。

  抓好刑事审判,保障社会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542件,同比上升27.3%,生效判决刑事罪犯378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538人。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06件,上升372%。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方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多发性、涉众型犯罪,审结被告人郑玉龙为首的4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8起“涉黑”案件;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0件168人;着力保障群众安全,审结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犯罪269件285人;审结走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07件515人。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等依法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给予从宽处理,生效判决未成年罪犯240人,依法适用缓刑、免刑89人,占37.1%。全面推进刑事案件法律释明告知制度,进一步明确适用罪名和告知程序,提升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认同感。

  抓好民事审判,维护市场秩序。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9923件,同比上升40.8%,涉案标的29.1亿元,净增18.2亿元,增长166.1%。由于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我市在沪、苏钢贸企业受到较大冲击,去年受理涉及公司、企业的各类纠纷案件以及民间借贷案件10887件,上升60.6%,涉案标的19.9亿元,上升207%,法院加强对此类案件的研判,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实现“双赢”、“多赢”,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审结离婚、继承、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715件,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及就业、医疗、社保、住房、食品安全等案件1650件,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审结涉及文化领域的纠纷案件76件,从司法层面保障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497件,积极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合法权益。

  抓好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63件,下降11.7%,其中一审行政案件167件。在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通过合法性审查,维持具体行政行为7件;撤销、变更21件;经协调原告自愿撤诉49件;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或违法、无效等其他方式结案90件。受理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案件4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32件,执结302件。全市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29.3%,同比提高8.6个百分点,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抓好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办结各类执行案件4607件,上升3.9%,涉案标的10.1亿元,同比增加5.7亿元;案件实际执行率83.8%、执行标的到位率88.3%,均高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果断采取查封、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妨碍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依法拘留24人、强制报告财产1733件、曝光被执行人79件、限制出境6人次。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清理公权力机关不执行法院裁判的专项活动,梳理出该类案件62件,执结52件,涉案标的2124万元,有力维护司法权威。深化“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周宁、福安、福鼎、霞浦法院被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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