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2-9-2 8:16:41

  宁德人大网消息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2年8月29日至3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雄所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也同时指出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行政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有待扩大,基层法院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工作有待推进,行政审判队伍力量有待加强等。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行政审判工作对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行政审判工作宣传力度,扩大行政审判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参与度,提高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诉讼意识,积极引导群众更多地采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全市法院要不断提高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依法加大对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保护力度,及时受理行政案件;要提高行政审判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审判监督管理,提高办案效率和庭审质量;进一步推行指定管辖、交叉管辖等措施,增强行政审判的公信力;要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规范行政和解工作,努力促成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和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法院要加大对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法院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全市法院要建立、完善司法与行政互动机制,建议市法院与市政府每半年举行一次司法与行政互动联席会议,沟通交流情况,增进共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对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并将司法建议书抄送政府法制办,由政府法制办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并反馈法院;要大力推进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认真贯彻落实《宁德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机关首长出庭的建议,每年以书面形式向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通报行政机关首长出庭情况,提高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率;要重视发挥行政审判《白皮书》作用,市法院每年以《白皮书》形式向市政府通报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全市法院要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不断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配足配强行政审判人员,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加强法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素质,提升法官的审判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保障司法公正。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