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2年8月29日在宁德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作者:吴敏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2-9-2 8:25:55

  宁德人大网消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向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于2012年2月至6月对市本级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以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目标开展工作。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公务员局、市老区办、宁德师院、市高级中学、市国投公司等7个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社会保障资金、造福工程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对重点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一般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2011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725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58332万元的124.45%,比上年同期增收18632万元,增长34.5%。上级补助本级收入50704万元,调入资金146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271万元,收入总计180218万元。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049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89329万元的55.43%,同比增支6937万元,增长7.08%。上解上级支出-9111万元,支出总计9582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4391万元,减结转下年支出84391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1年基金收入1058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3960万元的101.84%,比上年减收103949万元,下降49.50%。上年结余收入1467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927万元,基金收入合计262508万元。基金支出168895万元,比上年增支70274万元,增长71.26%。上解上级支出244万元,调出基金14588万元,基金支出总计18372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8781万元,比上年减少67929万元。

  (三)财政专户收支平衡情况(原预算外资金专户)

  财政专户收入23315万元,上年结余22841万元,收入合计46156万元。专户支出19110万元,政府调剂资金56万元,支出合计1916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990万元,比上年增加4149万元。

  (四)政府负债情况

  2011年初宁德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329082万元,当年新增29239万元,当年偿还66929万元,年末余额291392万元,其中:直接债务291192万元,担保债务200万元。2011年宁德市本级政府债务逾期总额471万元,系直接债务逾期额。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1年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政监管、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了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一是着力打好“五大战役”,经济建设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市财政始终扭住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以项目带动为抓手,进一步整合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等各类财政性资金,当年安排各类资金支出25.06亿元,其中:城建项目15.4亿元,交通项目6.31亿元,用于支持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大筹融资力度,安排民生项目资金2.49亿元,用于垃圾堆放场整治、宁德学院、妇女活动中心、市医院搬迁等项目支出;下达中央新增扩大内需投资资金4.91亿元,加大对水利、林业、卫生等项目配套的投入,为打好“五大战役”提供财力保障,促进了环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着力做好有保有压,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努力控制和压缩行政成本,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投入公共服务领域。2011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亿元,确保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安排城市综合执法经费300万元,提升中心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53亿,重点用于落实政法经费保障政策,提高人均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公检法司系统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和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事业扎实推进。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为民、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 2011年市本级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方面的支出33503万元,比上年增加3396万元,增长11.28%;安排300万元支持市场建设和副食品基地建设,安排价格调节基金200万元稳定市场物价,争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补助资金620万元,安排造福工程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进一步加强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11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155万元,集中用于28个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生产;强化社会保障费征缴,积极推进“五险地税统征”,提高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水平140元,确保企业基本养老金政策落实到位,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全市全覆盖。

  四是着力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公共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强化预算执行,确保部门预算及时批复,建立财政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财政拨付环节畅通高效;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市级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性资金1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其中直接支付占支付总额的比重达49%;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办法,规范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产权变动;强化财政监督,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惠民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政策有效落实。

  三、具体审计情况

  (一)财政局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1年,财政局在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市本级预算编制的质量、执行的效果和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仍发现一些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1. 有12191.15万元收入预算超收安排结转未及时上报市人大审批。2011年度财政超收安排结转“财政超收奖励”、“兑现优惠政策”、“基础设施建设”等共14项12191.15万元,未及时履行法律程序报人大审批。

  2.有16850万元土地出让金未按期缴存国库,影响当年基金收入真实性。截止2012年5月底,有二宗地土地出让金16850万元未按期缴存国库,其中:许春金(宁德国金房地产公司)东兰组团东路南侧、华庭小区北侧地块欠缴6050万元,合同要求缴交时间2010年12月30日,已拖欠1年5个月;张益利(宁德中益置业有限公司)金塔组团万安路北侧、白马路北侧地块欠缴10800万元,合同要求缴交时间2011年4月23日,已拖欠1年1个月。

  3. 有26984.95万元未按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在预留增支经费中安排补助乡村道路建设、单位办公修缮费补助、业务费补助等20项支出43万元;在土地出让金中安排党内帮扶促进会成立基金、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经费等9项12353.95万元,调出14588万元用于平衡一般预算收支。

  4. 代编预算规模偏大,且有2000万元项目支出指标未细化。2011年市财政局代编128个项目预算16760.37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85718.8万元的19.55%。其中项目前期经费、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发展资金共2000万元未落实到具体项目或单位。至年底,上述代编预算中有4143.39万元未执行,占17.37%。由于部分代编预算不能反映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这部分预算需在年度执行中再进行分配和细化,有一定的随意性,而且影响预算执行进度。

  5. 预算执行率偏低,预算执行质量有待改进。2011年度一般预算支出1049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89329万元的55.43%,其中:医疗卫生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其他支出的完成进度分别为43.2%、41.22%、50.81%、41.57%、40.94%、30%、8.65%,均低于一般预算支出进度。

  6.有2097.92万元年末结余指标结转有待进一步规范。2011年末市财政将连续两年未发生的项目指标、已形成净结余的指标、上年预算未细化当年仍结余的指标共计9项2097.92万元未及时清理而结转2012年继续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此次共审计6个市直部门,延伸审计12个所属单位;审计涉及资金量50254.7万元,占这些部门资金总量的93.3%。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这些部门重视和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编制逐步细化。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批复较为及时,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逐步提高。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全面,决算支出不够真实。市交通局以前年度各项经费形成净结余资金2500.79万元未纳入2011年部门预算,决算报表只反映财政集中支付收支情况,未如实反映市交通局收支全貌及年度结余情况;宁德师院将实际未支付的教师进修费10.89万元作为当年支出进行列报,虚列当年支出,而已支付的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2.71万元又未作为当年支出进行列报,少列当年支出;市科技局至2012年5月将已发放的专利资助款2.28万元未作为支出,而实际未发放的专利资助款2.91万元作为当年支出。

  2.预算执行率偏低。市交通局2011年度预算安排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支出3425.61万元,实际支出1718.87万元,仅占年度预算安排的50.18%;市科技局2011年度预算支出及科技三项经费803.64万元,实际支出573.86万元,尚有229.78万元未完成,完成率为78.99%;市老区办2011年上级下达老区宣传费10万元,当年执行3.96万元,执行率为39.6%。

  3.罚没收入149.05万元未纳入本级财政,非税收入104.77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交通局下属贯岭交通公路稽查站属市本级预算单位,2011年罚没收入149.05万元全额上缴福鼎市财政,未纳入本级财政;市公务员局截止2011年末教材折扣收入及房租费收入99.52万元未缴入财政;市高级中学房租收入5.25万元未缴入财政,直接坐支承包费3.49万元。

  4. 挤占、滞留专项资金5494.37万元。市科技局挤占科技专项资金48.66万元、市公务员局挤占项目经费9.12万元用于正常经费支出;市老区办占用历年专项资金结余6.86万元用于弥补购车的资金缺口。市交通局专项资金没有实行专账核算、专户管理,专项资金只按用途分类,不同项目专项资金捆绑使用,不能清晰反映各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截止2011年末,滞留未拨付专项资金5429.73万元。

  5. 执行政策不到位,部分代办教材费未及时结算。

  2011年宁德师院发放助学金和困难学生伙食补助129.7万元,仅占学费收入3092.31万元的4.19%,低于《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要求。该院截止2011年底,代收代办教材费结余300.89万元,其中2008级毕业班学生代办教材结余款0.43万元、管理工程系往年学生代办教材结余款2.54万元,共计2.97万元被转为学校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决算退还学生。

  6. 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财务管理不到位。市公务局、宁德学院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面数和固定资产实物登记金额相差113.76万元和631.14万元;市公务员局截止2011年12月底,机关及各中心不规范暂存款156.74万元,以前年度暂付款40.73万元,均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市老区办已处置的固定资产20.05万元未按规定核减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高级中学未能按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造册,部分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缺乏完备手续。

  (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1. 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情况。2012年2月至4月,市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安排,组织对宁德市、县两级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等18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涉及92家企业(市级20家,县级72家企业)、10家医院(市级1家,县级9家)和18个村(居)委会。审计结果表明,2005年以来,宁德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头等大事,不断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更多的人享有社保权利。各级财政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投入力度也不断加大,从2005年起,连续7年调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年均增长14.95%。同时,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不断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监管,管理逐步规范,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总体安全,基金运行平稳。但在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一是扩大支出范围46.59万元。周宁、屏南两县将社会保障资金用于经办机构等单位经费支出46.59万元。

  二是部分经办机构审核不严格,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待遇678.45万元。其中:市本级和9个县(市、区)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社会保险待遇398.27万元;市本级和除蕉城区外的8个县(市)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累计2.84万人次、280.18万元。

  三是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市本级和福鼎、古田、霞浦3个县(市)的经办机构等部门单位多头开户48个;福鼎、屏南、霞浦、柘荣、周宁5个县(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

  四是业务管理不够规范。寿宁、霞浦、柘荣、周宁4个县722.49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本级和9个县(市、区)的参保单位和个人通过少报缴费基数等方式少缴社会保险费592.43万元;市本级和屏南、周宁两个县欠缴保费472.97万元;柘荣、寿宁县未及时发放社会保障待遇或报销医疗费用161.45万元。

  五是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社会保障涉及多部门、各层级,关系千家万户,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的信息化至关重要,但截至2011年底,最低生活保障除、柘荣县外有8个县尚未实行信息化管理;由于数据较为分散,不同程度地存在信息“孤岛”现象。部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不高,社会保障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也未能充分共享,宁德市本级和9个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尚未建立与工商、民政和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

  2. 造福工程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审计情况。2012年2月至4月,市审计局组织各县(市、区)审计局对2009年至2011年“造福工程”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均把“造福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基本达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要求,起到改善生存环境、提高收入水平、增强防灾避险能力、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效果。2009至2011年,我市“造福工程”搬迁计划任务17903户79344人,投入(到位)资金23928.54万元,实际使用21650.9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0.48%。但也存在以下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是未全面完成计划任务。2009年至2011年全市“造福工程”计划搬迁(含2009年以前未完成任务数)17903户79344人,至2012年3月底仅完成15764户69343人,尚差2139户10001人未完成,造成到位的个人补助资金因无法发放而滞留在县(市)脱贫办专户554.86万元。

  二是项目和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一些安置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管、规范运作,个别村干部利用监管漏洞谋取私利,如霞浦长春镇法华村村民主任钟某冒充搬迁对象,冒领“造福工程”补助款3.25万元,将冒名顶替获取的造福工程住宅出售获取私利,钟某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霞浦县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同时,资金管理未严格执行县级报帐制,存在“以拨代支”现象,部分县(市、区)资金发放不够规范,未直接将“造福工程”个人补助款打入个人帐户,而是拨入乡镇或村帐户,由乡镇或村代发。福安、寿宁未按规定设置“造福工程”项目资金专户;蕉城脱贫办部分“造福工程”资金直接从经费户拨付,未能完全做到专款专户专账独立核算。

  三是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挤占挪用“造福工程”专项资金。至2011年12月31日福安市民宗局挪用少数民族搬迁对象专项补助资金28.92万元;蕉城区霍童镇八斗村2011年挪用7.62万元用于村庄外墙粉刷。柘荣县民宗局将少数民族搬迁补助费11万元用于搬迁户茶叶种植,改变了项目资金用途。

  四是“造福工程”用地未落实报批制度,征建手续不够完备。霞浦、福鼎、寿宁、柘荣、屏南等县(市)“造福工程”用地未经国土、建设部门审批许可未批先建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征建手续不完善,遗留土地证、房产证难以办理等权属问题。霞浦县集中安置20户以上的安置点45个中,除8个安置点有补办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外,其他安置点建设用地均未得到建设、土地等部门审批;柘荣县 32个安置点,仅有4个安置点土地使用经国土部门审批;寿宁县26个集中安置点中20个用地指标没有报批,己报批的安置点至2011年12月31日未办理供地审批手续。

  五是安置点基础设施投入不足,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按现行“造福工程”的相关政策,各级财政每年按人头下达“造福工程”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搬迁群众建房,对于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除列入省“造福工程”安置示范点的享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外,其余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群众自筹解决。而大部分县“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自筹能力十分有限,县级财政因财力问题,也很难投入大量资金解决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致使一些安置点的道路硬化、广播电视、排污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难以配套,“有新房无新村”的现象比较突出。

  3. 政府筹融资情况审计。市审计局自2012年4月24日至5月15日,对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11年度筹融资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 2011年国投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筹集资金服务经济建设,遵循控制总额、突出重点、确保平衡的原则安排项目资金,同时行使出资者职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今后应予以重视。

  一是筹融资仅完成年度计划70.13%。市政府批复国投公司筹融资预算为333157.45万元,实际完成233637.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70.13%,其中:土地收益金预算安排为218753.69万元,实际完成938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2.90%。由于土地收益不到位,直接影响国投公司筹融资预算无法完成市政府要求。

  二是项目资金使用未按预算要求完成。部分城建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不能正常实施,项目预算编制与实际脱节,导致项目资金支出未完成年度计划。项目支出预算为377094.57万元,实际完成支出229888.64万元,占预算60.96%,城建项目投资计划不落实。

  三是贷款资金闲置23279万元,损失利息1450.21万元。2009-2011年国投公司以金马北路(天山路至学院路)道路等12个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41200万元,其中:闲置一年至两年贷款资金23279万元,国家开发银行于2011年3月收回闲置贷款资金23300万元,贷款资金闲置期间造成利息损失1450.21万元。

  四是贷款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至2011年底国投公司向宁德市三都澳大酒店公司以股权投资和借款的方式投入资金12901万元。该问题福建省审计厅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已指出要求整改,但未整改到位,2011年又增加借款60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支出。

  五是外借款项及垫付资金逐年增多,增加了还贷风险。截止2011年底,国投公司外借及垫付资金120765.63万元,占国投公司资产总额17.51%,其中:2011年度新增38435.72万元,呈逐年增多趋势。外借及垫付资金超过2年未收回的达16748.13万元,主要为东侨经济开发区财政局6649.38万元、宁德市港务公司1281.99万元、宁德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3000万元、宁德市外贸公司(债权收购)210.52万元、宁德市物资集团(债权收购)315万元、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50万元等。外借资金多为银行贷款和企业债券,外借资金时间长且逐年增多,增加了还贷风险。

  4. 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审计情况。随着市政建设投入的不断增多,市审计局继续加大对市政建设工程的审计力度。2011年至2012年6月底,开展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37项,送审金额42221.67万元,审定金额35460.17万元,核减6761.50万元,平均核减率16%。从审计结果看,相关主管、建设部门重视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建设任务,但仍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投资规模控制管理不到位,普遍突破合同价。已审结的37个项目均存在突破合同造价问题,其中市政府专题交办审计的结算价超过合同价 15 %的城建项目14个,送审价4301.47万元,突破合同价1367.83万元,平均突破46.62%;经审计后核定数为3720.75万元,审计核减580.72万元,平均审减率13.50%;审计后结算价仍突破合同价787.11万元,平均突破26.83%。超合同价的原因主要是对投资规模控制管理不到位,设计不足、预算不完整、前期准备不充分等。如南大塘排洪渠塔山段前期填方工程,将古溪段部分地段填方增入该标段,增加投资约47万元,超合同价100.95%;污水管网工程(侨兴路至中途泵站段)增加原属于污水管网(提升泵站段)的顶管工程建设内容,增加投资约34万元,超合同价19.81%;坪塔路箱涵工程在施工图设计时,未考虑保护周边住宅楼安全方案,增加投资35.69万元,超合同价的20.90%。

  二是已竣工结算投入使用的4.34亿元工程项目资产管理责任不落实。截至2011年底由国投公司出资的城建、交通等基础设施投资累计28.11亿元,其中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天湖西路道路工程等210个项目4.34亿元,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这些资产由于项目管理部门未明确,已达到移交条件而未能移交长期挂账,导致国投公司资产负债不实,也不利于项目的后期管理,给国有资产的安全造成隐患。

  三是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由于城建项目前期征地理赔不到位、项目建设资金短缺、施工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技术管理人员不足、现有城建项目管理制度程序繁琐,再加上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对竣工结算资料收集、编制重视不够,造成项目验收后,未能及时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报告。2012年5月,市审计局组织对东侨市政等4个建设单位负责的火车站站前广场、蕉城南北路改造等19个标段的城建项目开竣工情况进行调查,竣工时间早的为2009年5月,晚的为2012年2月,均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不能达到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建一个、成一个、结一个”的目标,直接影响城建项目后续管理,也影响审计适时监督和年度计划序时推进。

  (四) 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1.宁德学院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市审计局重点对项目投资决策、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效益效果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截至2012年6月底,已审计单项工程结算10个,出具项目跟踪审计意见单18份、结算审计报告10份、跟踪审计报告2份,向指挥部提出整改函2份,向市政府报送要情专报1份,审计整改处理意见26条。总的看,建设单位重视审计整改建议,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不容忽视。

  一是建设资金4949.19万元未按规定筹集到位。宁德学院校区建设项目总投资58000万元,按要求2009年底建设资金应全部到位,至2012年6月,资金到位53050.81万元,未到位4949.19万元。

  二是违规退还履约保证金1611万元。指挥部在建设过程中,分别对巨构体桩基等16个项目以预付工程款形式违规返还履约保证金1611万元,截至2012年6月,仍有305万元未整改到位。

  三是1072.92万元工程未经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指挥部将学院学科院系C、D楼2个桩基工程上部主体直接跟标发包给巨构体桩基中标施工单位福建七建集体有限公司,合同价约500万元;巨构体场地补填砂包土及砂石子工程,发包给福建七建集体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价约200万元;宁德学院新校区区间道路工程(五号路、七号路北段、支一路)跟标发包给福建福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价372.92万元。

  四是巨构体C标段工程交付严重滞后。巨构体C标段项目内容包括教育技术中心楼和图书馆,由厦门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合同规定起止工期2010年3月1日至8月26日,2010年4月26日取得《施工许可证》,2012年1月18日组织验收,因部分分项工程正在整改,至2012年6月底,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历经两年两个月未交付使用,远远超过《施工合同》的规定。

  2.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情况。2011年开展对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A区1#-4#楼及室外附属工程的结算审计,工程结算送审数6018.77万元,审计核减1110.53万元,核减率达18.45%。经审计发现:

  一是多计工程量,虚报工程造价763.27万元。钢筋工程送审工程量为2554.99吨,审后工程量为1900.33吨, 多报654.66吨,虚报了工程造价271.46万元。外墙块料墙面送审工程量为43287.4㎡,审后工程量为35639.42㎡,多报7647.98 ㎡,增加工程造价45.42万元。3#楼套内天棚抹灰重复计算,多报造价18.41万元。

  二是高套定额、计价错误,多计工程造价213.99万元。卫生间地面涂膜防水送审单价80.01元/㎡,审后单价56.67元/㎡;墙面涂膜防水送审单价70.53元/㎡, 审后单价47.19元/㎡;两项核减工程造价32.35万元。土方开挖、外运及回填单价未按照投标时单价进行结算,冒算金额41.8万元。

  3. 支持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宁德市对口支援昌吉州呼图壁县2011-2015年项目主要有富民安居工程、强基固本工程等项目12项,资金4611万元。其中:2011年计划建设项目6项,计划建设资金1258万元。截至2011年9月底,完成建设资金765万元,完成计划任务60.81%。从跟踪审计情况看,援疆建设项目基本符合规划要求,资金筹集及时到位,资金管理规范安全,但援疆干部公寓楼项目由于当地县规划调整选址变化,建设相对滞后,部分项目开标时间变更通知与变更开标时间间隔未达到规定的15日要求等问题。审计已提出相应建议,要求前方指挥部加强对援疆项目计划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程序、质量、进度及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去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2010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提出的6项29个问题,大部分部门单位积极研究措施,落实责任,抓紧整改。到目前为止,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等单位已将留存的非税收入及时上缴财政,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康复医院已停止收取医用耗材费,并将旧门诊五楼活动房造价20.7万元及时送恒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计。市城镇集体联合社采取积极措施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规范单位现金管理。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分校根据审计意见,改进学费收缴方式,并将历年教材差价尾款3.67万元缴入财政。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认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努力规范财务管理。

  2. 本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本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已出具审计报告。应当收缴财政的违规资金依法予以收缴,需要纠正事项已责成其限期整改。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审计发现的多数问题正在得到积极整改。有关部门单位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积极研究措施,落实责任,抓紧整改。宁德学院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于审计期间将未退还给学生代办教材结余款2.97万元上缴财政专户,公务员局已将房租费收入5.26万元上缴财政,市交通局高度重视资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市老区办已按规定及时核减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05万元。

  五、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1.改进细化财政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预算执行效果。从审计情况看,预算调整数额较大、执行率不高、部门结余资金较多,年末结余结转指标较大等问题一直未能很好解决。这不仅影响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也使部门预算改革难以达到应有效果。为此,市财政应不断加强预算管理,改进预算编制办法,在年初安排预算时要充分调研论证,在总体资金供应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进行优选细化,并对项目实施可行性进行评估,妥善处理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并完善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和考核办法,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2.加大跟踪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资金用之所需。随着“五大战役”深入,中央及地方投入到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断加大,但使用过程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财政部门要对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项目支出预算的核定和实施等方面实行全过程监管,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相关部门要加大跟踪力度,业务主管部门要完善专项资金问效制度和绩效考评体系,对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效益全过程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使专项资金能够真正用之所需。

  3.优化整合财政资源和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几年,市财政在有限资金中,安排茶产业发展专项、农业发展专项等民生项目,但审计发现,这些项目资金安排分散,无法真正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如201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中,就安排了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项,农业发展专项29项,食用菌专项资金13项。建议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整合财政资源,清理年末净结余,减少财政已列支结余资金量,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让有限资金发挥较大的效益,产生最好的效果。

  4.深化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全程跟踪监督力度。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逐步加大,政府对建设项目的投资也在逐年递增,为此也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不到位、不严格等问题。建议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投资项目的预算监督,严把项目工程标底关,维护招投标结果的严肃性,建立建设单位的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和考核,重视工程项目规划、勘探、设计等前期基础工作,避免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仓促上马造成损失,也避免由于设计不足和预算漏项造成投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