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财经工委结合《关于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关于201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就两份报告中需要补充说明、核实、修改的意见进行了反馈。8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陈兴生副主任又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201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报告和市审计局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有关情况的说明。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2011年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7.2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24.5%,比上年增收1.86亿元,增长34.5%;上级各项补助收入5.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23亿元,调入资金1.46亿元;收入总计18.02亿元。2011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0.49亿元(含上级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支出),完成调整预算数的55.4%,比上年增支0.69亿元,增长7.1%;上解上级支出-0.91亿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0.9亿元,专项上解支出0.3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19亿元,收支相抵,净收入0.91亿元,按决算报表口径以负号列报。);支出总计9.58亿元。一般预算收支滚存结余8.44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8.44亿元,净结余为0(即弥补了历年挂帐赤字0.44亿元),实现全面财政收支平衡。
201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5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8%,比上年减收10.39亿元,下降49.5%;上级补助收入0.99亿元,上年结余14.67亿元,基金收入总计26.25亿元。2011年基金支出16.8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68.2%,比上年增支7.03亿元,增长71.3 %;上解支出0.02亿元,调出资金1.46亿元;基金支出总计18.37亿元。收支相抵,基金年终滚存结余7.88亿元,比上年减少6.79亿元。
财经工委认为,2011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议要求,紧紧围绕“环三”战略,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推进“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国民经济实现了持续较快发展,有效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平稳较快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再上新台阶,分别突破80亿元和50亿元大关,市本级财政总收入也首跨10亿元大关;全市财政支出规模突破100亿元,达114.07亿元,比增31.7%;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成效显著,2011年上级各项补助收入达65.56亿元,是全市地方级收入的1.21倍;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按财政供养人员计算,全市人均实际可用财力达5.41万元,比上年增长22.5%;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法定、民生和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一般性支出得到有力控制;财政改革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财政监督力度不断增强。2011年市本级决算总体上是好的。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市本级决算。
同时,财经工委认为,201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市本级经济基础仍较薄弱,财政收入总量小,缺乏有效支柱财源,增收后劲不足,抗风险能力低,2011年市本级来自于工业相关的税性收入仅占地方级收入的14.3%,比全市平均数和全省平均性分别低4.6个百分点和16个百分点;二是预算执行进度慢,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仅完成调整预算的55.4%,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三是部门预算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代编项目预算规模仍然偏大;四是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有待强化;五是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待加强,财政风险不容忽视等。
关于审计工作报告,财经工委认为,审计部门认真履职,审查和纠正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健全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审批市本级决算提供了依据,审计报告提出的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是可行的。建议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
针对2011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工作,财经工委建议:
一、大力培植财源,着力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本级意识,切实把加快发展本级经济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大力发展市级经济,做大做强市本级经济总量,夯实财政增收基础,着力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带动和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坚持不懈实施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战略,大力打造园区经济、总部经济、飞地经济和结算经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大力促进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文化和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不断培植新财源;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税收管征,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切实防止财政收入的“跑、冒、滴、漏”。
二、加强预算管理,着力提升公共财政管理水平。完善预算编制,改进收支测算方法,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大幅度调整;严格实行综合预算,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提高预算细化率,不断缩小代编预算规模,增强预算透明度。规范预算执行,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年度预算未经法定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变动;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减少年终结转规模,提高预算运行效率;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垂直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投融资监管,着力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投融资项目管理,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融资项目规划、勘探、设计、预算、标底控制、招标、建设的全方位监管,建立健全政府投融资项目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机制,加快投融资项目建设进度,促进项目尽快产生效益。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风险,研究制定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和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严控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安全。规范政府融资平台运作,整合财政资源,做大做强融资平台,逐步提高抗风险能力;加强贷款资金管理,跟踪落实贷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杜绝贷款资金闭置现象,避免造成利息损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