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姚文生免职的报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11-22 14:45:37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之规定,现提请:

  免去姚文生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