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现提请:
免去杨石明的宁德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郑战雄的宁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任命薛理朝为宁德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罗樟麟为宁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请审议决定。
市 长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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