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的评议意见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11-22 11:52:15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1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你委2015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集中评议,参加评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了市卫计委主任李惠长所作的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桂华所作的关于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并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会议认为,你委在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着力提升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注重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扎实抓好卫计系统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同时指出,我市卫生计生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着医改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整体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卫生技术人员紧缺、医疗监管制度不完善、计划生育工作力度有所减弱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着力点,严格落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职责,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目标年薪制,推进以“人员控制数”管理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全面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完善医疗集团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落实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保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探索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的新模式,促进医养结合。同时,着力改革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推进检验试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二、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继续在二级以上医院开展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并实施问责,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做好预约诊疗、优质护理等工作,努力提升出院患者满意度。在大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着力建立健全上下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制度,积极争取省级医院通过下派医生、资金设备扶持、技术指导等方式对基层卫生院进行帮扶,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公建民营”村级卫生所建设,使其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妇幼和计生服务资源深度整合,落实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同时,加强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工作,加大对药品供货的监督力度,确保乡、村两级药品配送到位。持续完善新农合制度,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配合。

  三、深化“海云工程”项目实施

  进一步挖掘项目潜力,着力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素质及行政村卫生所服务水平,不断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卫生所纳入项目点建设。通过委托服务、并村服务、购买服务等方式,着力扩大现有1034个“海云工程”项目点的服务半径,将项目点服务机制延伸辐射至500人以下的建制村,确保辐射农村人口90%以上。认真落实《宁德市“海云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海云工程”项目的通知》(宁海云〔2016〕1号),通过增加项目内容、加强技术开发、用足项目政策和强化项目调度等措施,稳步提升“海云工程”服务质量、技术能力和社会效益。继续加强乡村医生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建设,逐年提高乡村医生薪酬等待遇;市卫计委牵头,各县(市、区)卫计局负责对全市乡村医生队伍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技能培训,两年进行一次技术考评和业务考核,并面向社会公开接受评议、征求意见、建档立卡和规范管理,以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意识、履职能力和技术水平。

  四、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做好政策调整前后各项计生政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的衔接,促进计生工作转型发展。加强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并纳入健康档案管理。加快推进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改革,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继续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人口动态监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工作,加强孕情跟踪,积极查找和梳理重点案件线索,加大重点案件查处力度,确保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做好2016年下半年常规性公开招聘及“本科直通车”招聘工作,继续实施好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确保完成本年度招聘任务。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医学类本、专科人才培养力度,破解人才招聘难瓶颈。在做好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聘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优惠政策,着力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卫技人员住房条件、工资待遇,使卫技人员安心扎根基层工作。二要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全面加强对公立医院和民办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管,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等行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加快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不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注重加强血液合理安全使用的管理,并强化医院感染、医疗废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管理。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巩固完善医患纠纷处置“五位一体”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医疗责任险制度。三要提高机关效能。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合理设定岗位职责,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四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预防“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分级诊疗、医患关系、计生政策等,加大对医改工作、惠民政策、疾病防治知识及医护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塑造和展示卫生计生行业良好形象。

  以上评议意见,连同工作评议调查报告,请你委认真研究办理,并按《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收到评议意见起三个月内,将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送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