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冯桂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以来工作开展评议。为依法有效推进评议工作,根据《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规定,3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对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内容、组织领导、评议时间、方法步骤等进行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高度重视,专门研究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积极配合评议调查组开展工作。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深入蕉城区、寿宁县、福安市和福鼎市开展评议调查,实地察看了市、县、乡、村17个医疗卫生单位和计生服务机构。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或委托相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和离退休干部等参加的座谈会9场,全面深入了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履职情况,广泛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同时,在宁德网和宁德人大网首页刊登评议调查测评问卷,在480名测评活动参与者中,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体评价满意占43.33%、基本满意占45.42%、不满意占10.83%、不了解占0.42%。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评议调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稳妥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机构整合,有序推进市县乡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整合,有效稳定了基层卫生计生工作队伍,实现了新老机构平稳过渡、有序衔接。二是持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市36家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偿政策“三合一”同步实施。三是扎实推进医疗集团化建设。积极推进宁德市医院和闽东医院两大医疗集团“六个统一”建设,深入开展医疗集团体系扩展试点,并将医疗集团合作帮扶体制延伸至基层医疗机构,充分发挥了医疗集团在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分级诊疗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去年福鼎市、蕉城区、柘荣县启动分级诊疗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在全省率先出台《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使分级诊疗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五是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全市城乡医保(新农合)参合人数263.50万人,参合率达99.9%,去年以来共报销补偿15.94亿元,有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同时,今年1月1日起,还在全市实施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政策和市级统筹。六是深入推广全民低成本健康“海云工程”。至目前,已累计建设项目点1034个,项目点直接覆盖人口达72%,辐射服务农村人口达90%以上。
(二)持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完成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基础建设,建立市级数据中心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卫生信息专网。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引进。认真抓好卫生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开展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等,不断充实卫生人才队伍。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2015年完成定向委培计划120名,培训村医7640人次,并实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和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三是强化医疗卫生“网底”建设。注重发挥村级卫生室“网底”基础作用,结合实施全民低成本健康“海云工程”项目,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早期筛查和初级诊治以及急危重症病人分诊、转诊,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及时转”。四是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全市17家二级以上医院与52家基层医疗机构签定对口支援协议,并按计划陆续下派支援人员,开展支援帮扶工作,有效促进了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三)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认真落实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及时做好政策解读,深入推进计生工作转型发展。加大对计生家庭的帮扶力度,持续开展处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计生家庭活动,今年共有11860人享受计生奖励扶助。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去年以来共查处“两非”案件125例。同时,统筹抓好促进计生家庭发展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以及避孕药具服务等工作。
(四)着力提升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积极引导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执业,推进危重症孕产妇监护救治网络有序运转,完善儿童医疗救治体系。继续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以及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项目,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同时,全面落实免费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二是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达到每常住人口人均45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43.75万份,电子建档率为84.61%。三是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防控人感染H7N9、登革热等传染病疫情,特别是“9·16”蕉城区菊池火灾伤员医疗救治工作,及时高效、富有成效。
(五)注重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监管方面,及时通报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015年医院满意度调查排名及存在问题,对2015年全省排名后10位的相关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组织召开提升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满意度工作推进会,有效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进一步巩固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秩序总体平稳。不断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全市1637个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投保。综合监督工作方面,积极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等重点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和集中式餐饮具上半年专项抽检和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全市共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72家,立案各类案件8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合计罚款54.9万元。同时,认真抓好全市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督查。
(六)扎实抓好卫计系统自身建设。一是继续深化审批改革。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和13项公共服务事项,均已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同时,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不作为慢作为办事拖拉办理不规范”专项清查整顿活动,并及时开展“回头看”,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二是注重加强行风建设。今年以来,共受理网上、电话投诉及信访件31件,均按照规定时间办结。认真贯彻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2016年上半年共查处“九不准”案件4件。三是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015-2016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6件(12件独办,4件主办,19件分办,1件协办)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领导、科室、具体办理人和办理时限。目前,人大代表建议均已全部答复,按时办结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卫生技术人才紧缺。我市卫技人才总量较小,人才培养滞后,千人均卫生技术人员、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等指标均处于全省中下水平。卫技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不足,宁德是全省唯一没有高等教育医学学科的设区市。卫技人员结构层次较低,专业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少,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卫技人才短缺的问题。如,蕉城区15个基层医疗机构基本上没有专职的外科和儿科医生,仅有一名副主任医师;福鼎市卫生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重为35.04%,副高及以上资格的仅占5.03%。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基础条件较差,工资待遇偏低,卫技人才存在“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此外,村医收入低,队伍不稳定,一定程度上影响村级诊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效开展。
(二)医疗卫生整体服务水平亟待提升。市级三甲医院的省级重点专科仍是空白,大部分县级医院产科、儿科等科室仍较薄弱,院前急救、重症医学科还是空白。县级医院尤其是山区县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弱,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低,县域外转诊率较高。2015年全市县域内就诊率58.8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仅为27%,与省里关于2017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达到65%的要求有很大差距。随着城镇化、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以及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城乡居民的健康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形势仍很严峻,医疗卫生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特别是产科、儿科的医疗服务供给面临较大压力。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薄弱,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技术能力不达标的占61.3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本药品配送不够及时,无法满足现有的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开展的需求。同时,因农村人口外流严重,村卫生所服务人口少、效益低,以及村医老龄化严重、反复培训仍无法正确熟练运用新设备开展诊疗服务等,目前“海云工程”服务面还不够宽,一些服务项目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医改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当前,新老问题叠加、各种矛盾交织,改革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尤其公立医院管理机制、运行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还没有全面铺开,在严管理、控成本、堵浪费方面还缺乏动力,部门间协调联动还需进一步加强。同时,分级诊疗机制尚未全面形成,新标药品到货率低,影响医改成效。另外,个人出资额度随新农合年筹资补偿标准逐年提高,导致群众不理解和不信任,也增加了基层具体经办部门的工作难度。
(四)医疗卫生监管制度不完善。今年3月破获的“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及我市6家接种单位,均为接种人员个人非法行为。这既说明个别接种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为了牟取私利,不惜以身试法,教训惨痛;同时也暴露出接种单位疫苗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接种规范制度、监管制度等方面存在漏洞,亟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五)计划生育工作面临新问题。由于目前正处于政策衔接期,面对生育政策调整后的新形势,部分基层单位领导责任意识、工作要求有所弱化,部分基层计生干部存在工作松懈情绪。特别是打击“两非”案件力度不够,2016年全市“两非”重大案件仍无实质性进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序时进度完成情况不够理想,社会抚养费征收大幅减少,出生统计不够到位。
三、几点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卫计部门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人民群众对卫计委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针对评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评议工作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做好2016年下半年常规性公开招聘及“本科直通车”招聘工作,继续实施好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确保完成本年度招聘任务。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医学类本、专科人才培养力度,破解人才招聘难瓶颈。在做好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聘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优惠政策,着力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卫技人员住房条件、工资待遇,使卫技人员安心扎根基层工作。
(二)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继续在二级以上医院开展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并实施问责,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做好预约诊疗、优质护理等工作,努力提升出院患者满意度。在大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着力建立健全上下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制度,积极争取省级医院通过下派医生、资金设备扶持、技术指导等方式对基层卫生院进行帮扶,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公建民营”村级卫生所建设,使其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妇幼和计生服务资源深度整合,落实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同时,加强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工作,加大对药品供货的监督力度,确保乡、村两级药品配送到位。持续完善新农合制度,尽量稳定个人出资额度,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配合。
(三)促进“海云工程”扩面提质增效。进一步挖掘项目潜力,着力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素质及行政村卫生所服务水平,不断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卫生所纳入项目点建设。通过委托服务、并村服务、购买服务等方式,着力扩大现有1034个“海云工程”项目点的服务半径,将项目点服务机制延伸辐射至500人以下的建制村,确保辐射农村人口90%以上。认真落实《宁德市“海云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海云工程”项目的通知》(宁海云〔2016〕1号),通过增加项目内容、加强技术开发、用足项目政策和强化项目调度等措施,稳步提升“海云工程”服务质量、技术能力和社会效益。继续加强乡村医生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建设,逐年提高乡村医生薪酬等待遇;市卫计委牵头,各县(市、区)卫计局负责对全市乡村医生队伍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技能培训,两年进行一次技术考评和业务考核,并面向社会公开接受评议、征求意见、建档立卡和规范管理,以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意识、履职能力和技术水平。
(四)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职责,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目标年薪制,推进以“人员控制数”管理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全面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完善医疗集团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落实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保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探索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的新模式,促进医养结合。同时,着力改革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推进检验试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五)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全面加强对公立医院和民办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管,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等行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扎实推进临床路径管理,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加快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不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注重加强血液合理安全使用的管理,并强化医院感染、医疗废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管理。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巩固完善医患纠纷处置“五位一体”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医疗责任险制度。
(六)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做好政策调整前后各项计生政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的衔接,促进计生工作转型发展。加快推进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改革,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继续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人口动态监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工作,加大孕情跟踪,积极寻找和梳理重点案件线索,加大重点案件查处力度,确保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七)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市卫计委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评议中收集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明查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目标,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同时,要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分级诊疗、医患关系、计生政策等,加大对医改工作、惠民政策、疾病防治知识及医护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塑造和展示卫生计生行业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