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李惠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市卫计委2015年以来的工作开展评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卫生计生工作一贯的重视和关怀,特别是评议工作组不辞辛苦,深入调研卫生计生工作,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这必将有力地促进我们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塑造崭新形象。在此,我向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按照评议工作的安排,向会议报告工作:
一、2015年以来的履职情况
2015年2月16日,市政府发布《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重新组建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正处级政府工作部门,即日起承担原由市卫生、计划生育部门承担的卫生、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一年多以来,市卫计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坚持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医疗卫生建设发展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重点,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为目标,努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好各项卫生计生工作任务。截止2015年底,全市共有卫生计生机构2978个(其中卫生医疗及计生服务机构数726个,村卫生室2252个);全市床位数13118张,其中医院及卫生院床位数12150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9%;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标准达到40元,逐步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符合率为86.01%,政策外多孩率为2.08%,出生性别比(当年)为105.48,连续22年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责任书和人口计划各项指标任务,有效稳定了适度低生育水平,市卫计委顺利完成机构整合,积极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措施,着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卫生计生工作在创新中得到了新的发展。同时,卫生计生文化建设异彩纷呈,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积极踊跃,市卫计委获得第十二届(2012年-2014年)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一)领导重视,持续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一是卫生投入明显加大。2015年以来中央安排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省卫生重点项目建设122个,目前已竣工67个,竣工率54.9%。其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及“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等4个项目列入201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均提前完成。2016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我市9个项目,总额8344万元,其中县级6800万元,乡(镇)1544万元,分别为屏南县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寿宁县医院二期病房大楼和霞浦县、寿宁县、蕉城区、周宁县以及柘荣县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二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快速增长。到2015年底,全市医疗机构床位达13118张,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每年新增400张床位的目标任务。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4.57张(比2010年增加1.44张,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医生1.77人、护士2.35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0.44人、1.05人,缩小了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三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发挥医疗集团在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分级诊疗中的积极作用,重点推进宁德市医院和闽东医院医疗集团 “六个统一”建设(即:行政管理、人才交流、学科建设、质量管控、后勤保障、品牌文化);同时开展医疗集团体系扩展试点,将医疗集团合作帮扶体制延伸至基层医疗机构。
(二)攻坚克难,卫生计生体制在改革中不断创新
一是机构改革有序推进。目前市本级和9个县(市、区)级已完成卫生、计生行政机构的整合,实现了两个机构工作人员思想、工作、文化“三融合”, 保证了新老机构的过渡和衔接,稳定了基层卫生计生工作队伍和网络。二是深化医改稳步推进。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先后出台了《宁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宁德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宁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宁德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文件,稳步扎实推进医改各项工作。全市36家公立医院全部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政策、财政补偿机制同步调整,2015年度全市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零差率财政补偿款共达1679.332万元。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在2015年福鼎市、蕉城区、柘荣县启动分级诊疗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政文〔2016〕129号),从“一个总体要求,十六项具体任务,五项配套政策,四条组织措施”等方面,促进分级诊疗体制度建设落到实处。全市实现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和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深入推广全民低成本健康海云工程,累计建设项目点1034个,项目点直接覆盖人口达72%,辐射服务农村人口达90%以上。社会办医步伐逐步加大,2015年全市新增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4所,目前全市共有17所社会资本举办医院,核定总床位920张。顺利完成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一些做法获省里肯定,网上药品采购率达98%以上。三是生育政策调整平稳实施。实现了从双独两孩向单独两孩、全面两孩生育政策的历史性变革,基本做到政策实施过程风险可控。截至日前,全市人口出生水平(当年)为9.27‰,自增水平(当年)为6.03‰,政策符合率(当年)达到91.69%,出生性别比(当年)为109.74。我市已连续22年顺利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责任书和人口计划各项指标任务,有效稳定了适度低生育水平。2015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有5个县(市、区)分别获得省级一至三等奖,一个县获得省级创新奖。改革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法,实行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相关部门单线考评。率先在全省推行网上办证,全市网上办证77678人,群众满意率100%。加大奖扶力度,今年全市共有11860人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297人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35996人享受农村二女夫妇奖励,6475人享受计划生育家庭法定奖励和贡献奖励;开展市直单位7百余名处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计生家庭活动。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行避孕药具智能发放。整合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实现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全面实施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改革。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遏制。四是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在农工党中央的关心支持下,积极实施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2015年完成了定向委培计划120名(本科生65名,专科生55名),农村医学专业115名,培训村医共7640人次。继续开展医学教育、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2016年要继续实施定向委培工作,力争完成98名定向委培计划(本科生61名,专科生37名)。积极做好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和武汉同济医院、协和医院及福州总医院的合作交流工作。
(三)情系群众,惠及民生效应在实践中不断放大
一是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升。2015年底,全市孕产妇死亡率12.70/10万、婴儿死亡率4.1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01‰,分别比2010年下降4.22%、37.78%和43.32%。产前筛查率67.17%,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分别达到97.36%和97.29%,均已提前达到“十二五”规划目标。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416.17/10万,保持在较低水平。二是新农合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城乡医保(新农合)参合人数263.50万人,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40元,较2015年提高70元。2016年1月1日起在宁德市内实施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政策和市级统筹。《宁德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保工作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目前已完成公开招标并签订协议。大病保险起付线6万,封顶线50万,承保额度44万,在此范围内报销。乡级、县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分别提高到不低于90%、75%、45%,门诊特殊病种数提高到28种;全面实行乡级普通门诊统筹,探索开展村级普通门诊新农合补偿工作,将“海云工程”村卫生所纳入新农合普通门诊项目点,覆盖面达100%;方便参合群众就近医疗。全面推进新农合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工作,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22类。2015年至今新农合共报销补偿15.94亿元,其中:2015年度报销补偿10.55亿元,基金使用率83.47%;2016年1-6月报销补偿5.39亿元,基金使用率37.88%,基金运行平稳,有效减轻了参合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加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015年的40元提高到今年的45元。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控人感染H7N9、登革热等传染病疫情,及时高效开展916蕉城区菊池火灾伤员医疗救治工作,圆满完成了青运会宁德赛区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任务。继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建档243.75万份,电子建档率84.61%;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分别达20.38万人和6.35万人;组织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18.33万人次;累计发现并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10891人;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积极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常见妇女病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免费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市婚前检查与孕前检查均已整合,实现“两检合一”。四是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积极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便民服务等7项行动20多条措施;全市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达91.7%。卫生帮扶行动落到实处,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加强重点专科、薄弱专科建设。疾病应急救助能力不断提高。血液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采供血基本平衡。持续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全国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我市“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达到25家。严厉打击“两非”、“代孕”、互联网医疗保健、非法采供血等多项专项整治,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力度。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全面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成功率达99.03%。
(四)狠抓落实,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宁德市卫计委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建议提案办理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二是落实目标责任。2015-2016年共收到人大建议36件(12件独办,4件主办,19件分办,1件协办)和政协提案25件(10件独办,15件分办)。收到建议提案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领导、科室、具体办理人和办理时限。三是规范办理程序。一要主办科室单位必须做到先协商后办理,不协商不办理,通过登门拜访、电话征询等方式,主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二要充分吸纳有关协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和答复,确保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三要按照规范的办理格式拟文,注明办理类别和联系电话,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后,提交委办公室统一回复。截止目前,人大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成,目前正在收集代表反馈意见阶段;政协提案正在沟通办理中。
(五)廉政勤政,强化行业监管行风建设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下发了《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重点部署。积极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走进政风行风热线栏目、部署“带彩打牌”专项整治活动等。开展廉政、诫勉谈话制度,促进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监督检查山东问题疫苗,切实做到“零暂存”。 贯彻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开展对全市三级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医院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巡查,2016年上半年查处“九不准”案件4件。二是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监管,通报了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015年医院满意度调查排名及存在问题,并对2015年全省排名后10位的我市相关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组织召开提升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满意度工作推进会,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共受理网上、电话投诉及信访件共31件,均按照规定时间办结完毕。三是继续深化审批改革。进一步加大减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015年,因机构名称更换,我委重新梳理各事项的办事流程、事项信息,将承诺办结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30%-50%以内。目前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和13项公共服务事项,已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不作为慢作为办事拖拉办理不规范”专项清查整顿活动,进行“回头看”自查自纠,优化审批流程。四是有序开展专题教育活动。2015年,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委机关及市直属卫生计生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覆盖面达100%。同时,确保决策部署的科学化、民主化,2015年共组织召开12次党组会议,研究讨论议题40多项。2016年,我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接受评议开展边评边改情况
积极配合做好评议工作,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把查摆问题和落实整改作为接受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评议工作效果。在评议调查阶段,我委通过单位政务网站、设置意见箱、召开评议座谈会等,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卫生资源和人才紧缺方面。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农村医疗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均,卫生技术人员匮乏等问题突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人才引进困难、容易流失等问题。
二是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方面。目前我市两家三甲综合性医院省级重点专科空白;山区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是行业监管方面。各医疗机构仍存在部分不规范诊疗行为和不合理用药,门急诊、出入院服务流程等方面有待完善,患者满意度有待提高。
四是药品招标采购方面。新标药品执行初期,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缺药、断药情况;药品生产企业供货能力不足;配送企业配送不及时,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数量多、配送半径长,无法第一时间供货到位。
五是医院产科、儿科建设方面。我市妇幼服务水平原本就低下,随着全面二孩政策放开,短期释放生育高峰,危重孕产妇、新生儿的救治任务进一步加重。
上述涉及问题,我们将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共同抓好整改落实。属于我委职能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做好整改,每半个月集中听取整改落实情况,在评议工作组的指导下,坚持边自查边整改、边评议边整改,务求解决问题,取得实效。
(一)针对卫生资源和人才紧缺问题。一是抓好医疗卫生基础建设。做好我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等四项规划,同时各县(市、区)要抓紧本级“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各地要加大对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22个,竣工86个,占70.5%)尚未完成和动工项目的推进力度,促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的全面落实。加快推进闽东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古田精神病院建设。各地要对县级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所进行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指导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做好2016年下半年常规性公开招聘及“本科直通车”招聘工作,继续实施好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确保完成本年度招聘任务,并对2015年度已招聘的全科医生做好跟踪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基层临床医学人才定向培养计划,组织各县市区卫计局做好2016年度本、专科定向生招生工作。认真落实省卫计委等5个部门制定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做好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聘工作。
(二)针对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问题。一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宁德市医院、闽东医院、中医院等市级三甲医院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以及开展关键诊疗技术所需设备配备,提升疑难重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影像科等薄弱科室及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和管理。二是加快推进医疗集团化建设。发挥医疗集团在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开展医疗集团体系扩展试点,将医疗集团合作帮扶体制延伸至基层医疗机构。三是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帮扶工作。首先,继续开展帮扶县级医疗机构工作,2015年以来我市两家三甲医院共下派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69人。其次,2015年12月22日,宁德市政府与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签署医疗卫生帮扶合作协议。截至目前,我市古田县医院、霞浦县医院已完成与福州总医院帮扶协议的签订工作。今年初以来,福州总医院共派出27名骨干医师和专家赴古田县医院、霞浦县医院及福鼎市医院,开展对口支援派驻帮扶工作,共指导大型手术40余次,教学查房48次,会诊58次(其中包括远程会诊9次),病例讨论36次,接收我市各成员医院进修人员11人。再其次,推进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协和医院对口帮扶宁德市医院、闽东医院。截止目前为止,两家三甲医院共派出中层管理干部和临床医务人员30批次共170人到武汉同济医院、协和医院进修和学习。武汉协和医院还在闽东医院开展“大型义诊”、“专家活动周”、协助建设“远程医学中心”等一系列活动。四是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进“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积极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新模式,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落实省卫计委出台的《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做好在岗乡村医生管理、补偿政策、养老政策的实施;推进“公建民营”村卫生所建设,使其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妇幼和计生服务资源深度整合,落实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
(三)针对行业监管问题。一是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监管。2015年我委组织专家对全市二级公立医院及民营医院开展医院评价工作,并要求各医院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据统计,2015年全市医务人员主动退还、上交患者“红包”9459人次,金额达165.34万元。全市1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开展药品用量“双十排名”工作,126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有107家已开展药品用量“双十排名”工作。截止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门诊处方用药合理率达到90%以上,住院病例医嘱用药合格率达到80%以上,抗菌药物使用基本除使用强度外,其余均达标,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机构结合药品“双十”排名工作,开展了对3650份病例的处方点评工作,不合理用药医务人员处理394人次,谈话1人次、经济处罚284人次、有力规范了医务人员用药行为。二是严格综合监督执法。继续开展重点卫生监督检查和抽检,加强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和传染病、放射卫生等的监督管理。突出抓好疫苗接种等各项重点卫生监督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广告与非法采供血工作,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大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针对药品招标采购问题。一是部署基本药品和低价药品目录统一工作。今年2月24日,我委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医疗机构分级诊疗试点病种用药目录及基本药品和低价药品目录的统一工作。3月份,各地卫计局均已完成了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基低药品目录统一工作。二是加强企业配送力度。2016年我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药品配送工作,督促配送企业及时将药品配送到位,同时收集各医疗机构所提出的部分未中标但临床急需的药品目录,向省药采中心提出补标申请。截至目前,我市医疗机构临床供货率明显好转,基本满足临床需要,未收到新的医疗机构反映药品配送不及时或缺药等问题。三是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定时报单机制。针对配送企业反映各乡镇卫生院报单时间不统一且采购药品数量少,乡镇配送半径长,部分乡镇卫生院无法在第一时间配送到位的问题,及时召开各县(市、区)卫计局及配送企业座谈会,达成共识,在要求配送企业加大配送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辖区内乡镇基层医疗机构定点定时申报采购计划机制,确保供货及时。
(五)针对医院产科、儿科建设问题。一是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政文〔2016〕129号)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每年划拨50万经费用于辖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及薄弱学科建设”。我委正在抓紧拟定重点专科及薄弱学科建设指导文件,要求各医院将儿科、产科、重症医学科先行纳入薄弱学科建设,并建立定期督查考核机制,确保薄弱学科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对产科、儿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近年来,我委十分重视产儿科建设,2012-2015年间,共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4646亿元,分别用于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含儿童医院)建设、市县两级医疗机构新增产科床位建设、新增儿科床位建设、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备达标建设、妇幼保健机构门诊规范化建设、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等。逐步完善新生儿救护网络、儿童医疗救治网络、新生儿听力筛查网络、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产前诊断技术网络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等六大网络。三是提升妇幼人才队伍素质。近年来,我委主要通过培训、进修、督导检查等多种形式,提升县、乡镇两级助产技术服务能力,推广产科、儿科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服务能力及危重症孕产妇、儿童的判别和转诊能力。每年定期开展全市范围的助产技术执法检查及儿童医疗救治体系督导,规范产儿科服务,提升产儿科质量,确保母婴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职责,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目标年薪制。完善医疗集团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各级卫计、人社、财政、物价等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切实做好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工作。全面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保工作落实。积极推进以“人员控制数”管理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探索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的新模式,促进医养结合。着力改革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推进检验试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二)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做好预约诊疗、日间手术、医疗质量、信息推送、结算服务、药事服务、急诊急救、优质护理、中医医疗、人文关怀等10项工作,提升出院患者满意度。全面加强对公立医院和民办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医院诊疗行为监管,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等行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推进临床路径管理,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不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血液合理安全使用的管理。强化医院感染、医疗废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管理。继续在二级以上医院开展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并实施问责。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巩固和完善医患纠纷处置“五位一体”长效机制,推进医疗责任险。
(三)促进“海云工程”扩面提质增效。着力扩大现有1034个“海云工程”项目点的服务半径,确保辐射农村人口90%以上。认真落实《宁德市“海云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海云工程”项目的通知》(宁海云〔2016〕1号),通过增加项目内容、加强技术开发、用足项目政策和强化项目调度等措施,稳步提升“海云工程”服务质量、技术能力和社会效益。
(四)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继续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做好政策调整前后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的衔接,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加快推进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改革,确保改革期间卫生计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继续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人口动态监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工作,加大孕情跟踪,积极寻找和梳理重点案件线索,加大重点案件查处力度,确保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加强药具智能免费发放,下半年计划在全市城区的社区新增智能免费发放机20台,从而使全市城区的社区药具智能免费发放机的覆盖面达到60%以上。
(五)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针对2015年度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成效;同时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尽责,增强“一岗双责”意识。
我们决心按照“正视问题,剖析原因抓整改;全面动员,细化措施抓整改;加强检查,督促落实抓整改”的要求,确保评议意见以及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整改落实到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卫生计生工作离不开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和帮助。我们将以此次工作评议为动力,持之以恒查找问题、坚持不懈狠抓整改、善始善终抓好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评议成果,全力推动我市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新宁德、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作出新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