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刘水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将于2016年1月19日至22日召开,会期4天。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共宁德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人民当家作主的职责,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进一步凝心聚力、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砥砺奋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宁德,为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建议议程
本次会议共有九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隋军关于宁德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宁德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宁德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宁德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宁德市2016年市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谢仰俊关于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雄关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宁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施忠华关于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八)审议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
(九)补选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
三、大会的建议日程
会议于2016年1月19日上午开幕,1月22日下午闭幕,正式会期四天。具体安排如下:
1月19日(星期二)
上午 8:30-10:00 第一次全体会议
大会开幕
1.市人民政府市长隋军作宁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3. 表决关于设立市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4.表决关于市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组 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
10:00-12:00 各代表团审议
审议市政府工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
下午 3:00-5:30 各代表团审议
1.继续审议市政府工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
2. 酝酿、讨论市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
1月20日(星期三)
上午 8:30-12:00 各代表团审议
继续审议市政府工作、计划、预算三个
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
下午 3:00-5:30 第二次全体会议
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仰俊作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雄作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施忠华作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5.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培钦作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说明。
1月21日(星期四)
上午 8:30-12:00 各代表团审议
1.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2.酝酿、讨论各项补选的候选人名单(草案);
3.推荐监票人。
下午 3:00-5:30 各代表团审议
1.审议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
2.酝酿、讨论各项补选的候选人名单(草案)。
1月22日(星期五)
上午 8:30-11:00 各代表团审议
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11:00-12:00 各代表团审议
1.审议市政府工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七个决议(草案);
2.继续审议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
下午 3:00-4:00 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选举
4:20-5:00 第四次全体会议
1.表决各项决议(草案)和法规(草案);
2.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仰俊致闭幕词。大会闭幕
四、大会会议规模及组织领导
参加会议人员1000多人,其中市三届人大代表360多人出席会议。
参加会议的市人大代表以9个县(市、区)和驻宁部队为单位,组成10个代表团,分别住山水大酒店、美伦大饭店、华尔道夫世鸿大酒店。
大会设秘书处,在大会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和处理大会日常工作。
五、大会其他安排的说明
(一)本次大会拟安排主席团成员62人,原则上按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名单安排,只作个别调整。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市委常委、政协主席;二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三是老同志代表;四是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五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六是各代表团负责人。
(二)列席本次大会的人员为:不是市三届人大代表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市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和各县(市、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三届市政协委员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
(三)大会设立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计划、预算草案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报告。原则上按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名单安排,只作个别调整。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拟安排15人,包括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
以上报告连同有关草案已印发给各位组成人员,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