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三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陈兴生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议案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11-21 9:12:58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鉴于任职年龄原因,陈兴生本人向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兴生辞去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请予审议。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