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养老事业补短板工作评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自2019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市政府养老补短板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后,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养老补短板政策,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着医养结合尚未真正落地、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市社会福利中心运转水平有待提高、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养老事业补短板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排查未备案的民办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牵头对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梳理,登记造册,摸清底数。特别是对存在各种原因无法备案的民办养老机构,要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理顺消防部门和住建部门在消防审批上的职责,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民办养老机构,要尽快开展消防安全整改,委托第三方进行消防安全评定,评定合格后予以备案。对违建的民办养老机构住建部门要及时研究相关政策,确实无法整改的要会同民政部门及时劝退关停,同时做好入住老人的妥善分流工作。
二、尽快破解市社会福利中心运营问题。市社会福利中心要在体制上进行改革,机制上进行创新,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运营能力;要改变现有企业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完善内部绩效,解决冗员问题,提升员工素质;要研究老年人需求,按照个性化与大众化相结合的原则设置服务项目与优惠套餐,增加康娱活动形式,引入专业社工服务,改善老年人精神生活,让入住老人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要积极探索引入国内专业养老服务力量合作的思路,弥补现有服务团队专业能力缺乏的短板。
三、积极推广公建民营的养老运营模式。各地要把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作为社会福利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统筹规划,积极推进。实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应保持福利服务性质,为本区域五保户、特殊困难人群等政府兜底供养的人员留有服务空间。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协助产权方和合作方处理好合作关系,严格监督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规范运行。
四、推进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提质扩容。要切实提高政府购买养老专业服务的质量,进一步完善以居家养老专业化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各类服务商为支点的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平台,为居家老人提供日间照料、临时托养、上门服务、助餐配餐、医疗护理、康复辅助、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逐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和拓展服务项目;积极推广古田“小巷管家”的做法,探索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与专业化服务机构联动的机制,解决专业服务机构过度上门造成扰民,或信息不对称疏漏服务等问题。
五、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补齐医养融合短板。要科学统筹卫生和养老资源,特别是在布局“十四五”医疗卫生项目时在周边要预留好养老用地,积极发展养老产业,促进医疗项目与养老项目的有效融合;要出台鼓励政策,降低养老机构的医保准入门槛,简化医养结合审批程序,打通医养结合的难点、堵点问题;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室多点执业,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支持医疗单位将服务延伸至养老机构、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努力打造“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养老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服务为支撑”的全生命周期养老服务链。
六、建立多层次差异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要建立普惠性养老与高中端养老联动发展的差异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本,发展候鸟式养老、游学式养老、流动性养老等模式,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养老需求。在全市选择有条件、基础比较好的村推广蕉城“慈善幸福院”或古田“互助孝老食堂”等符合农村实际的养老服务模式。同时在编制“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时要规划好乡村养老项目,鼓励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让更多的农村老人受益乡村振兴成果。
以上审议意见,请你们认真研究办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在收到审议意见起三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9月17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委办,市人大各专委会、市人大常委会
各委室、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