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四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0-12-7 14:20:32

  宁德人大网消息

  (2020年8月27日在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宁德市审计局局长 黄颖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 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审计监督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东侨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度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六稳”要求,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财政管理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力度不断加大,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精准施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规模超29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落实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补等财税政策。支持实施重点技改项目,加大传统产业龙头培育力度,推进电机电器、船舶修造、生物医药、食品加工、合成革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工业发展、商务发展、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支持力度。

  ——重点发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当年争取91.63亿元,主要投向交通、水利、市政、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全市7.2万建档立卡贫困户、453个贫困村和古田、屏南、寿宁三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现脱贫“摘帽”。加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五争十”三年行动投入,助推全市159个贫困村列入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争取扶持资金促进贫困村稳定脱贫。加大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力度,着力保障“清新水域”“洁净蓝天”“清洁土壤”工程实施。加大海上养殖综合整治资金投入,有效扭转三都澳海上养殖过度无序的局面,明显改善海洋景观和生态环境。

  ——多措并举,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积极落实国家财税改革政策,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实行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制度,健全动态更新清理机制。结余结转资金盘活使用,重点支出得到保障。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削减长期沉淀和低效无效资金。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70.82亿元,总支出66.2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4.5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0.94亿元,支出64.29亿元,结转下年使用6.6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23亿元,支出2.2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96亿元,上年结余34.10亿元,支出40.6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7.3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重点支出,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和财政核算,较好保障经济社会的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13965.83万元未分配到预算单位(项目),涉及26个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22个项目13745.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4个项目220.10万元,至2019年底指标还滞留在财政科室层面。

  (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3466.18万元未在规定的30日内下达。其中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第二批)1028万元指标文件2018年12月12日提前下达,市文旅局的分配意见时隔一年才提出。

  (三)市级专项转移支付3773.41万元未在人大批复时间60日内下达。

  (四)追加预算有78笔3158.86万元零支出。114笔追加预算的执行率低于50%,至年底未支出5541.20万元。其中市自然资源局“海岸线修补测”等78个项目3158.86万元由于不具备实施条件等原因至年底执行率为零。

  (五)省级专项转移支付有37笔9597.14万元执行率低于30%。至年底仍有8574.86万元未支出,其中2018年7笔1691.58万元、2019年30笔6883.28万元。

  (六)财政收入入库不及时涉及27个部门416.97万元。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23个部门应缴未缴国库收入60.42万元、电大等6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收入356.55万元。

  (七)超过2年的结余资金4210.06万元留存财政代管专户未清理统筹。

  (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修订或重新设立。《宁德市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4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期满,未按照规定程序修订或重新申请设立。

  (九)项目支出时间早于预算批复时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市国投公司“三都澳迎宾馆二期建设”7507.83万元,市国投公司以“借款”形式拨付项目单位,发生拨付的时间在当年10月以前,早于预算下达的11月。

  (十)重列财力601.01万元。市财政将收回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601.0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造成重列财力。

  (十一)节能技改奖励大于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滞后。主要表现:一是奖补资金大于项目投资额。2019年度拨补36家企业(单位)节能技改“以奖代补”资金752万元,有21家奖补资金299.48万元大于项目投资额,占申报企业的58.33%(主要原因是省、市节能技改申报文件未设置项目投资额与奖励资金比重标准)。二是申报材料不规范。5家获补项目开工建设时间距组织申报时间超过规定的2年,8家申报设备的购买日期迟于企业自报技改日期。三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滞后。市节能技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建成后按年节能量(240元/吨煤补助标准)奖补企业,2019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落实省政府节能办提高至500元/吨煤的奖补标准,但未对节能技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东侨开发区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35.12亿元,总支出33.6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4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76亿元,支出9.5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2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东侨开发区保持收入稳定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均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6000万元。追加预算5000万元产业引导基金给东侨国投有限公司作为基金公司注册资本金,因项目尚在谈判资金闲置。未充分考虑创城专项经费上年度结余情况,年初预算又安排1000万元。此外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建设费用中途改由中标单位承担,原预算支出的结余674万元未收回。

  (二)上级转移支付2027.65万元未在收到后的三十日内正式下达。其中当年指标1439.65万元、以前年度结转指标588万元。

  (三)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5个部门29824.32万元。主要是土地储备中心等5个部门因项目推进滞后所致。

  (四)项目支出29660.20万元未纳入绩效管理,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主要表现:一是绩效目标不全面。年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5885万元,只有56224.80万元编制了绩效目标。二是指标设置不准确。实验幼儿园于2017年已获得首批“福建省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称号,2019年依然将此设置为社会效益目标。三是绩效评价不规范。20个单位45份绩效自评指标设置不科学、未按实际情况开展自评。由第三方开展绩效重点评价的3个项目都不是当年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绩效重点评价覆盖面不广。

  三、财政一体化系统和预算单位财务系统大数据审计情况

  从财政一体化系统采集2019年度全市财政指标数据35.97万条、支付数据69.89万条。从全市1199家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市本级91家,首次实现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采集财务核算标准表数据(记账凭证301.08万条,科目余额661.07万条,辅助明细91.14万条,辅助余额536.03万条),采用“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开展大数据审计。由疑点数据核实的主要问题:

  财政一体化系统方面。一是专项资金未分配到预算单位(项目)。除了市本级1.40亿元,还有福安3.52亿元指标滞留财政未分配使用。二是年初预算未细化、转移支付未及时下达。霞浦2.19亿元年初预算未细化。除市本级外还有福安1.16亿元、古田0.08亿元转移支付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三是预算执行进度慢,至年终仍有过亿元未支出。市本级、东侨开发区和7个县(除福鼎、寿宁外)指标执行率低于50%,至年底共有2.32亿元未形成支出。

  预算单位财务系统方面。一是未执行新会计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除蕉城、东侨开发区外,8个县(市)24家一级预算单位未执行新会计制度。40家一级预算单位80.52万元培训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二是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不到位。50家一级预算单位3.98亿元非税收入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收入少记。173家非税收入2095.60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9家224.09万元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家行政罚没款198.17万元未执行“罚缴分离”。三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部分专项支出管理不够到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单位采取实拨方式拨款1100万元,其中蕉城800万元、柘荣100万元、福安20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资金665.37万元支付到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其中福安65.37万元、古田600万元。专项支出241.34万元被用于食堂开支,其中市本级82.90万元、福安28.87万元、福鼎110.03万元、柘荣19.54万元。四是74家单位应记未记无形资产331.89万元。福鼎6家3.67万元、古田40家306.88万元、寿宁28家21.34万元,购买的软件资产漏记或登记为固定资产。

  四、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7个市直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延伸32个所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按照规定组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年终决算工作,会计核算基本真实地反映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1511.67万元。其中市教育局1095.76万元、市人社局64.32万元、市交通局351.59万元。审计期间市教育局1095.76万元财政已收回统筹使用。

  (二)改变预算资金用途403.67万元。市统计局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专项用于大楼修缮、工会经费等115.73万元。市人社局在人事档案管理费等项目经费中列支立体停车库维护保养费、办公费等53.69万元。市自然资源局在规划展示馆维护经费中列支办公大楼水电费40.04万元。抽查市发改委专项经费318.60万元,其中用于弥补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达到189.21万元。市工信局未报财政同意出借5万元给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用于招商工作。

  (三)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2018年2月福建省物价局废止价格认证和价格服务收费,市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不仅未从废止之日起停止收费(继续收取26.54万元),还将此项收费项目编入2019年非税收入预算。

  (四)专项资金执行不到位,3个单位10212万元下达(拨付)滞后,29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一是市工信局“工业发展资金”等8837万元、市教育局“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等1330万元专项资金未在规定30日内下达县(区)或具体预算单位。市交通局2018年底制定并公开发布的“物流节点布局规划方案”项目用款计划到 2019年底才提出,导致当年45万元未支付项目单位。二是市发改委列入2018-2019年“市本级项目前期经费”的10个项目1035万元、市自然资源局“海岸线修补测”等18个项目2913.56万元、市交通局“环三都澳区域高等级公路网规划修编经费”80万元,预算执行率都不足50%,其中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各有4个项目当年零支出。

  (五)资产管理薄弱,5个单位账实不符、1个单位产权不清。 市交通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资产未定期清查盘点或指定专人负责,市工信局资产购置未登入固定资产账,市发改委未及时调整人员变动资产卡片信息。产权属于市粮储局的24间店面2017-2019年租金收入152.64万元,仍由所属企业市粮食总公司收取。

  (六)长期未清理往来款项,挂账2年以上1744.33万元。市教育局717.03万元、市发改委784.57万元、市交通局142.34万元、市自然资源局72.65万元往来款项超过2年以上未清理核销。市交通局“十二五”规划编制经费等27.74万元应缴财政资金长期挂账。

  (七)预算资金绩效管理不严谨,2个单位与项目执行结果不一致。市人社局设置“社保卡制卡经费3万元”成本目标和“社会保障卡制卡补卡2050张”数量目标,但实际无制卡事项。市教育局“中小学生美育”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完成5万元实际支出6.16万元,“教育督导”绩效自评完成30万元实际支出17.92万元。

  五、卫生健康等五个科目(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2019年度政府财政收支分类科目中涉及就业、卫生健康等5个科目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关注规模投向、绩效目标、政策落实情况。

  (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资金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滞留量较大。蕉城、福安等6个县(市、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1年以上项目34个、2年以上项目51个未验收,9个县因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工程延期、竣工决算不及时等造成资金滞留34375.09万元(两年及以上14141.13万元)。二是进度滞后。蕉城2017-2018年补充水田及旱地改水田任务未完成235.03亩。三是后期管护不力。蕉城、福鼎2个市(区)部分村庄2010-2017年间土地整理项目,无耕作及生产经营,耕地抛荒严重,补充耕地质量不符合耕地占补平衡要求,有的项目建设规模未达到设计标准。

  (二)卫生健康资金

  审计结果表明,市、县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目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低于目标要求。屏南、福鼎等4个县(市)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未达到40%任务目标,蕉城、柘荣等2个县(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支出低于60%目标要求。二是资金管理不够到位。霞浦、古田等5个县未清理统筹项目结余结转资金、资金未拨付、未细化至具体项目以及下达不及时、改变资金用途2005.19万元。三是预算执行率低。市本级、福安、福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低,其中市本级预算执行率仅25.65%。四是资金分配不合理。市财政局、卫健委未考虑人口增长因素连续9年以3.5万常住人口作为东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分配依据。五是资金绩效管理粗放、部分任务完成质量不高。省级下达我市的绩效目标未按要求细化至具体县(市、区),未对麻风病随访到位率等14个指标进行评价。柘荣、福安个别绩效目标设置值低于上年完成值、个别绩效自评结果失实。福鼎、周宁、古田居民健康档案质量不高,其中古田还存在虚报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等任务完成量26人。

  (三)就业补助资金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强化工作指导,加强部门联动,积极落实稳定和促进就业政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够到位。就业补助结余资金闲置1103.57万元,其中蕉城达964.89万元。福鼎拨付高校毕业生52人自主创业启动资金85.89万元后未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开展跟踪。市本级300万元拨付使用不及时。屏南、霞浦等4个县(市)重复拨付资金、超范围列支、白条结算,涉及问题金额13.70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7.92万元)。二是职业技能提升政策难落地。市本级2019年7月设立专账并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1.01亿元,至次年3月支出340.63万元,仅完成8.41%。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超出我市实际需要以及专账资金不能列支培训学员住宿费、伙食费,人社部门调训难度大。三是就业惠企政策覆盖率低。符合“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仅25家,主要原因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部分条件设置门槛偏高,山区县均没有符合政策的企业。福安小额贷款失业保险担保基金专户结余2047.83万元当年只发放9人贴息贷款73万元,古田符合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政策的29家企业有15家未申领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主要原因是福安、古田政策宣传不够到位。

  (四)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审计结果表明,市县积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有效地推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拨付不及时。市本级350.06万元、屏南9.60万元财政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蕉城、福安、福鼎、霞浦、古田主管部门滞留资金422.40万元。福安批复产业并购引导基金规模2亿元,实际到位仅240万元。二是执行率未过半。福安预算安排2721.91万元,实际使用1174.04万元,预算执行率43.13%。

  (五)职业教育资金

  审计结果表明,市、县积极投入,在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主管部门方面。一是财政未及时下拨2526.30万元。其中市本级2043万元,福安464万元,周宁19.30万元。二是配套不到位2572.60万元。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生均经费2415.60万元、屏南职业中专等2所中职学校生均经费157万元配套不到位。此外市属闽东卫生学校、宁德财经学校、宁德技师学院等3所职业院校虽然通过调整预算管理方式保证了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运转,但与《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投入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2020年初预算已按省定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安排)。三是教育附加费安排未达到不低于30%政策要求。其中霞浦、蕉城、寿宁、福安职业教育投入占教育费附加的比例分别为17.15%、14.96%、25%、13%,缺口224.78万元、474.66万元、30万元、1290万元。

  职业教育院校方面。一是改变资金用途。霞浦职业中专、柘荣职业技校、周宁职业中专将3个项目专项资金64.26万元用于办公经费等支出。二是资金滞留沉淀。蕉城、福安等6所职业院校建设、职教发展等专项资金1871.75万元长期未使用,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设备尾款及质保金未结算等。

  六、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审计情况

  2019年市本级(含东侨)债务限额138.2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0.6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7.58亿元。2018-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46.2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8.49亿元、专项债券资金37.77亿元。截至2019年度,市本级(含东侨)债券资金余额135.1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9.34亿元、专项债券95.80亿元。本次主要对2018-2019年度市本级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基本实现链条有效循环和自求平衡,有力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债券项目前期不成熟,不具备实施条件。2018年安排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高速公路专项债券资金5.50亿元,由于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不具备债券资金实施条件(按规定报批于当年9月调剂给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项目使用),截至2020年3月底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高速公路未取得可研批复。

  (二)债券付息支出未纳入预算安排。市财政局和使用债券资金的市属企业约定债券利息及发行费用由使用债券资金的国有企业负担,2018年以前(含2018年)预算未安排债券付息支出。截至2019年底金库资金垫付债券本息3.21亿元(其中以前年度2.75亿元)、福鼎债券利息0.005亿元、蕉城债券发行费用0.68万元。审计期间市财政已收回代垫福鼎、蕉城资金,列支核销以前年度2.75亿元。

  (三)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一般债券资金方面,2018年安排市城建集团一般债券资金1亿元用于中心城区道路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仅使用0.17亿元,至2019年末尚有0.58亿元未形成支出。2019年安排市城建集团一般债券资金6.23亿元(含上汽产业基地建设5亿元单列额度),市财政局先后于当年2月底和6月底下达资金,截至当年12月底,各市政建设项目实际支出仅1.05亿元,支出比例16.8%。专项债券资金方面。2018年调剂给宁古高速公路的专项债券资金5.50亿元,市交投公司拨付不及时,余款0.20亿元至2020年1月才拨至项目单位。2019年6月安排沙埕湾跨海高速公路专项债券10.40亿元、国际物流中心工程项目其他领域专项债券0.50亿元,至当年底未使用5.24亿元、0.46亿元。

  (四)债券资金未严格实行专户管理。市交投集团、宁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债券资金使用单位未设专户管理专项债券资金。交投集团2018年至2020年1月通过6个银行9个账户拨付宁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70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宁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也通过3个银行账户将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

  七、国有资产和资本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市、县政府重视国有资产和资本运营管理工作,国有资产和资本基本能够安全运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国有资产管理缺失,存在资产流失或潜在流失风险。一是公房未办理产权证18893.11m2。由于工程未办理及时竣工验收、手续不完善等原因,福鼎1713.64m2、霞浦1096.59m2、屏南7570.12m2、周宁4976.76m2、柘荣500m2和市本级3036m2未办理产权证。二是未及时更新管理系统有29094.71 m2。蕉城未对出租24002.49 m2和闲置222.36m2房产状态进行明确,福鼎出租房产面积与实际差异4869.86 m2,存在失管风险。三是个别出租资产未按规定收取租金。市农业农村局2016年5月接收原市农办店面一间,该店面一直被原承租人使用,租金去向不明。寿宁县农机局3间店面自2012年5月出租(预收租金12万元)至2020年4月未进行结算,少收取租金约16.50万元。

  (二)部分固定资产未建立资产台账,涉及房产47672.38m2。市本级64处房产29276.61m2、周宁24处房产18395.77 m2。

  (三)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45处7449.56 m2房产、福安1处1051亩鱼塘未经审批自行出租。

  (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40758.37m2闲置或低效运转。市本级12258m2、蕉城2276.32m2、福安13041.3m2、福鼎1598.51m2、霞浦2869.49m2、古田1716.49m2、屏南2622.25m2、周宁1676.06m2、寿宁2179.95m2、柘荣520m2。主要原因是部分的资产年久失修、不利盘活,分布零散、管理不便。

  八、土地收储和存量情况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县积极开展土地收储工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征收水平,提高了财政收入,增强了地方政府投资建设能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收储分散管理、核算,家底不清。一是土地征收和前期开发管理分散,土地收储供应总体情况不清晰。收储由各指挥部、乡镇(街道)负责实施,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土地收储中心只负责项目征收方案申报、“农转用”报批、土地出让等工作,未能及时掌握各个土地储备项目预征土地规模、现状、地理坐标和土地安、征、迁、开发成本等情况。二是未建立土地收储与供应台账,收储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古田未建立收储台账对收储地块进行管理,安征迁资金分别在各指挥部和乡镇管理核算。霞浦土地储备资金未实行分账核算,未按规定结转土地成本,预拨收储成本未及时结算,未按宗地或项目归集核算土地收储成本。

  三是未实行先储备后供应的链条管理。福鼎累计供应新增工业用地90宗2945.72亩,由项目业主单位组织实施完成安征迁及前期开发工作后,直接交付自然资源局供地,土地储备供应未先进入储备系统,再进入交易系统。

  (二)土地储备与供应计划编制不合理,且执行率低。一是土地储备供应计划与实际需求不匹配。有高于2.5倍,有低于4.7倍,制定不够严谨。二是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执行率低,大部分在30%以下。2017-2019年土地储备计划和供应计划执行率,蕉城为25.57%、25.51%、27.28%和25.70%、51.78%、64.93%,福安为0.00%、23.81%、18.75%和13.33%、18.75%、19.35%,周宁仅有土地供应计划为27.05%、10.27%、 52.35%。三是未对应计划开展土地收储。屏南2017年计划收储10宗,实际收储12宗其中仅2宗按计划执行;2018年计划收储15宗,实际收储21宗其中仅3宗按计划执行;2019年计划收储16宗,实际收储10宗其中仅1宗按计划执行。

  (三)土地储备在库时间2年及以上未处置,涉及土地面积15764.98亩。市本级1912.65亩、蕉城1030.20亩、周宁1298.94亩、寿宁539.98亩、福安6514.3亩、福鼎311.53亩、霞浦4157.38亩,在库2年及以上未处置,造成土地资源闲置、浪费。

  此外,福鼎土地监测监管系统长期闲置,未填报土地储备相关信息。土地收储中心建立的有关土地储备的电子台账,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也未对台账数据进行核准。霞浦存量储备土地90宗,面积5697.38亩,基本未进行前期开发,均是以出让一宗开发一宗的模式进行出让。

  九、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委书记郭锡文、市长梁伟新多次在审计报告上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扎实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督促,成效显著。据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去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0条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到位60条,整改完成率85.71%。通过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1045.86万元(其中上缴财政金额6782.13万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规范20项。

  十、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有些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有些是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发生的,有些是预算缺乏硬约束造成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提高绩效。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制及其执行的精准性。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预算法》,切实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的意识。二是抓好预算编制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准项目库、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统筹管理,市级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要统筹好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预算执行和内部监督工作,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推动资金、项目、绩效、政策、责任的有机结合,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

  (二)进一步深化财政和国资等重点领域体制改革。一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建立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差、损失浪费的部门单位严肃问责。二是推行债券资金与项目严格对应执行机制,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将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等纳入预算。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加强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三是集中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资产)。清理存量摸清底数,定期做好清查工作。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对国有资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资产使用和处置中的损失浪费。强化土地收储工作全过程管理,提高土地出让收入征收水平和土地资源运作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力度。一是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加大对重大决策、重点支出、民生项目的保障力度。二是落实好民生政策,围绕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我省加快老区苏区全面发展任务,深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做好政策衔接和整合协调。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改革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政策措施落实和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强化各部门相互间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效能,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宁德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调集各类资源资金,抓好重点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和高度,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效。

  市县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署的统一组织,开展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疫情防控财政资金1.53亿元、捐赠资金0.39亿元,延伸审计了18家红十字会、慈善组织,84个卫健委等政府机构和单位。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管理机制,落实责任。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基本能做到规范管理、使用和信息公开。

  本次审计发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存在的20个问题。其中财政专项资金方面,主要是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未及时结算使用等;社会捐赠款物方面主要是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够及时、重复支付口罩款、捐赠款物的管理不够规范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边审边改,18个问题在审计期间已经整改到位。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出整改通知,积极督促相关县(市、区)、部门整改到位。涉及福安市、周宁县的2个问题在5月中旬也已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着力点,全面贯彻落实宁德市委“一二三”发展战略,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