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三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宁台农业合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11-21 16:42:14

  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建龙所作的关于宁台农业合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十分重视宁台农业合作,充分发挥对台农业优势,积极拓展合作领域,宁台农业交流与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合作基础偏弱、合作层次偏低、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宁台农业合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一要加快推进三沙口岸申报国家一类口岸工作。做好申报的指导、跟进工作,确保申报成功。二要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制定出台我市贯彻《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在土地流转、用地价格、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台资农业企业政策倾斜。采取奖励激励机制,对宁台农业合作具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和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三要强化对落地台资农企的跟踪服务。充分利用台胞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挂钩帮扶等形式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四要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切实提高对台农业对接能力。

  二、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合作领域

  一要完善农业招商平台,加大项目推荐力度。围绕宁德农业产业和重点合作领域,在茶叶、水产、食用菌、果蔬、生物医药等产业中策划生成一批好项目,通过宁德投洽会、海峡论坛、农博会等招商平台进行广泛推介,主动寻求引进合作。二要加快筹建台湾农民创业园。在推进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园区建设、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建设的基础上,在条件较好的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园中,选择一个作为台湾农民创业园,吸引台资入园投资落户,进一步拓宽宁台农业合作领域。三要发挥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园作用。将我市11个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园区打造成为台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五新”推广应用的重要载体,切实发挥示范园在促进宁台农业合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科技创新,扩大成果运用

  一要做好重要品种和关键技术的引进、吸收和创新。对引进良种进行试验、繁育,培育出适合宁德本土生长的地方品种,并进行大面积推广种养殖,从而不断改善我市农产品品种品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要借鉴台湾“建设富丽农村”经验和理念,充分发挥沿海与山区的比较优势,规划宁台农业合作的优势区域,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精致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

  四、深化交流交往,提高合作层次。一要加强宁台高校以及农业科研院所之间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宁德师范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与台湾农业院校,市农科所与台湾农业科技组织合作,有计划地组织学习研讨、联合开展科研、技术攻关等交流合作活动。二要加强宁台农业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鼓励市农业龙头企业与台湾农业企业交流合作,引进推广台湾现代农业技术,学习借鉴台湾农业精细管理经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三要加强两地农业科技人才交流合作。通过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交流暨智慧农业对接会等活动,以及高级人才互访、联合培养实用型农业人才等方式,推进农业管理技术人才培养。四要强化交流合作服务保障。要加大经费投入,为交流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同时,积极争取将宁德列入赴台自由行开放城市,进一步畅通两地交流交往渠道。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台胞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