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财政局局长 高一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宁德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5年宁德市财政决算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报告2015年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
一、全市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47.4亿元,占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数)100.7%,增收7.03亿元,增长5%。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4.39亿元,占预算数100.7%,增收5.47亿元,增长5.5%;加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26.2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1.1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8.7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8亿元、调入资金12.29亿元,收入总计310.66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01亿元,占预算数91.5%,增支48.1亿元,增长24.1%,比向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快报数(以下简称快报数)增加0.37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6.5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6.5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27亿元、调出资金0.07亿元,支出总计292.41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8.25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22.99亿元,净结余-4.74亿元,比上年减少1.9亿元。主要原因是:①蕉城、东侨、福鼎、福安和霞浦上年累计净结余共计1.99亿元,按省厅要求,本年有净结余的县(市、区)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净结余比上年减少1.99亿元;②古田、屏南、寿宁、周宁和柘荣滚存净结余共计-4.74亿元,本年消赤0.0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7.99亿元,占预算数90.3%,减收31.04亿元,下降39.3%;加上级补助收入7.5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0.57亿元、上年结余27.38亿元、调入资金1.73亿元,收入总计125.21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4.68亿元,占预算数82.6%,减支26.53亿元,下降29.1%,比快报数增加0.27亿元;加债务还本支出37.89亿元,调出资金9.03亿元,支出总计111.6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3.61亿元,比上年减少13.7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095万元,占预算数97.7%;支出完成2088万元,占预算数97.4%。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万元。
(四)社保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全市社保基金收入完成32.37亿元,占预算数106%,比快报数增加0.06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5.53亿元,占预算数101.5%;财政补贴收入16亿元,占预算数110.3%;利息收入0.48亿元,占预算数116.4%。
全市社保基金支出完成26.97亿元,占预算数97.2%,比快报数减少0.16亿元。
当年收支结余5.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4.88亿元。
二、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数14.2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9.37亿元;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调增上划中央收入1.37亿元,调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亿元;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数为16.9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10.68亿元。预算执行结果: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6.48亿元,占预算数97.3%,减收3562万元,下降2.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亿元, 占预算数96.4%,减收5876万元,下降5.4%。具体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增值税(25%部分及“营改增”)完成1.18亿元,占预算数93%,增收0.12亿元,增长10.8%,主要是受“营改增”政策、烟草行业销售额增加以及降雨量增多带来发电供电量增加等影响;
营业税完成2.27亿元,占预算数95.3%,减收0.46亿元,下降16.7%,主要是受电信行业“营改增”和建筑业减收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40%)完成0.3亿元,占预算数89.7%,减收0.79亿元,下降72.4%,主要是上年度万达项目整体汇算清缴,一次性入库所得税约0.72亿元,2015年无弥补性税源,收入大幅减收;
个人所得税(40%)完成0.42亿元,占预算数89.2%,减收443万元,下降9.5%,主要是受建筑安装行业个人所得税减少的影响。
资源税完成182万元,占预算数101.1%,减收86万元,下降32.1%;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0.64亿元,占预算数115.6%,增收881万元,增长16.1%,主要是烟草行业消费税税率提高带来的附加税的增收;
房产税完成0.31亿元,占预算数103.2%,减收55万元,下降1.7%;
印花税完成919万元,占预算数102.1%,减收289万元,下降23.9%;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719万元,占预算数111.3%,增收185万元,增长34.6%;
土地增值税完成0.18亿元,占预算数98.9%,减收1.32亿元,下降88.2%,主要是万达项目结束,不可比因素造成大幅减收;
车船税完成0.21亿元,占预算数106.9%,增收117万元,增长5.8%;
专项收入完成2.09亿元,占预算数95.5%,增收1.57亿元,增长3倍,主要是历年专户调剂收入集中缴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24亿元,占预算数92.9%,增收0.13亿元,增长11.4%,主要是质监系统职权下放地方带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增收;
罚没收入完成0.77亿元,占预算数83.4%,减收0.19亿元,下降19.8%,主要是公安、法院罚没收入减收较多;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0.45亿元,占预算数138.7%,增收0.32亿元,增长2.4倍,主要是2015年各预算单位规范资金收缴管理,将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从缴入专户改为缴入金库管理;
其他收入完成648万元,占预算数117.2%,增收110万元,增长20.4%。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15.06亿元;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债务转贷收入0.74亿元);加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13亿元、动用上年结转资金5.1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债务转贷新增收入安排的支出1.56亿元,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和超短收安排等变动项目0.4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为28.63亿元。预算执行实际结果: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98亿元,占预算数94.2%,增支6.89亿元,增长34.3%,比快报数增加0.04亿元。受全国工资普调、清理历年结余结转资金以及中央、省级专项增加的影响,二十二个支出科目中,除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等3个科目有所下降外,其余19个支出科目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具体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亿元,占预算数96.8%,增支0.69亿元,增长27.2%,主要是2015年全国工资普调以及工商、质监系统职权下放地方带来的增支;
国防支出0.41亿元,占预算数91.9%,增支0.28亿元,增长2.3倍,主要是2015年人防经费支出大幅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3.55亿元,占预算数96.7%,增支0.71亿元,增长24.8%,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和法院大楼建设支出增加;
教育支出5.27亿元,占预算数92.3%,增支1.91亿元,增长56.8%,主要是中小学扩容、薄弱校改造等省级补助支出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0.43亿元,占预算数99.8%,增支350万元,增长8.9%,主要是上级补助专项增量较2014年有所减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64亿元,占预算数98.3%,增支0.29亿元,增长84.1%,主要是闽东革命纪念馆场馆建设专项和电视台高清化项目改造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亿元,占预算数97.3%,增支0.24亿元,增长20.2%,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支出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亿元,占预算数94.6%,增支0.86亿元,增长74.1%,主要是省厅下达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补助经费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1.27亿元,占预算数93.8%,增支1.16亿元,增长10倍,主要是2015年中央下达新能源和红太阳节能环保项目经费0.87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1.1亿元,占预算数97%,增支0.77亿元,增长2.4倍,主要是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
农林水支出1.72亿元,占预算数96.2%,增支0.84亿元,增长95.9%,主要是中央、省拨付林业和地方水库建设经费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1.27亿元,占预算数95.5%,增支76万元,增长0.6%;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76亿元,占预算数94.2%,增支0.53亿元,增长2.3倍,主要是中央拨付新能源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幅增加;
商业服务业务等支出0.19亿元,占预算数82%,减支527万元,下降21.8%,主要是省厅外贸专项经费同比大幅减少;
金融支出323万元,占预算数95.8%,增支300万元,主要是“引银入宁”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6万元,占预算数100%,增支11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42亿元,占预算数99.8%,增支0.24亿元,增长1.3倍,主要是国土整治专项经费增加较多;
住房保障支出0.8亿元,占预算数99.4%,减支0.16亿元,下降16.9%,主要是上年度本级地方政府债券和省厅专项用于金涵保障房建设0.48亿元导致不可比减支;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51亿元,占预算数97.4%,增支0.46亿元,增长8.5倍,主要是省、市三级用于粮油储备库建设专项经费增加;
其他支出1.57亿元,占预算数82%,减支2.13亿元,下降57.6%,主要是上年新经济增长区域债券建设支出3亿元,2015年不可比减支;
债务付息支出0.29亿元,占预算数100%,增支0.14亿元,增长96.4%,主要是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券付息支出增加;
债务发行费支出331万元,占预算数100%,增支331万元,主要是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发行手续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亿元,加上级各项补助收入9.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14亿元(其中:新增债2.3亿元、置换债3.8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4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1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8亿元、调入资金4.85亿元,收入总计40.44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5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99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15亿元、置换债还本支出3.84亿元),支出总计38.78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6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66亿元,继续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3.1亿元,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调增基金收入预算0.93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预算数14.03亿元,实际完成8.24亿元,占预算数58.8%,减收6.29亿元,下降43.3%。
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13.1亿元,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调增基金支出预算0.93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债务转贷收入0.11亿元),加上级专项补助0.33亿元、动用上年结转资金10.1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债务转贷新增收入安排的支出0.8亿元、调入资金0.83亿元,减去超短收安排、调出资金等变动项目8.86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7.35亿元,实际完成12.39亿元,占预算数71.4%,减支4.33亿元,下降25.9%。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1.64亿元(其中:新增债0.91亿元、置换债20.73亿元),上年结余10.11亿元,调入资金0.83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1.1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2.39亿元,置换债债务还本支出20.73亿元,调出资金3.07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6.1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96亿元,比上年减少5.1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15年,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1577万元,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调增收入预算450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整预算数2027万元,实际完成收入2027万元,占预算数100%。
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年初预算1577万元,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调增支出预算450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调整预算数为2027万元,实际完成支出2027万元,占预算数100%。
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四)社保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15年,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批准的社保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2.27亿元,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调减保险费收入预算0.23亿元,全年社保基金收入调整预算数12.04亿元,实际完成收入12.48亿元,占预算数103.7%。
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批准的社保基金支出年初预算11.25亿元,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调增社会保险待遇等支出预算733万元,全年社保基金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1.32亿元,实际完成支出10.83亿元,占预算数95.7%。
当年收支结余1.8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43亿元。
三、东侨开发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数9.9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7.53亿元;根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0.91亿元,调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亿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预算数为10.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预算数为8.57亿元。预算实际执行结果: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1.79亿元,占预算调整数(以下简称预算数)108.2%,同比增收1.98亿元,增长20.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亿元, 占预算数95.6%,同比增收0.68亿元,增长9%。具体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增值税(地方级25%部分)完成0.59亿元,占预算数192.6%,增收0.27亿元,增长86.7%,主要是新能源增值税增收;
改征增值税(100%)完成0.18亿元,占预算数108.9%,增收198万元,增长12.1%;
营业税完成2.53亿元,占预算数88.9%,减收0.1亿元,下降3.8%,主要是“营改增”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40%)完成0.9亿元,占预算数131.1%,增收0.26亿元,增长40%,主要是新能源企业所得税增收;
个人所得税(40%)完成0.32亿元,占预算数127.4%,增收701万元,增长28.4%;
资源税完成147万元,占预算数84.5%,减收3万元,下降2%;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0.4亿元,占预算数132.7%,增收1110万元,增长37.8%,主要是新能源城市维护建设税增收;
房产税完成0.19亿元,占预算数104.1%,增收460万元,增长31.6%;
印花税完成940万元,占预算数137.6%,增收120万元,增长14.6%;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0.12亿元,占预算数105.6%,增收209万元,增长21%;
土地增值税完成0.93亿元,占预算数77.6%,减收0.19亿元,下降16.7%,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低迷项目土地增值税减收;
耕地占用税完成391万元,占预算数101%,增收35万元,增长9.8%;
契税完成0.63亿元,占预算数105.2%,减收0.13亿元,下降16.9%,主要受房地产整体下行,土地投资和商品房交易下降的影响;
专项收入完成0.12亿元,占预算数22.8%,减收0.73亿元,下降86.3%,主要是其他专项收入减收;
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262万元,占预算数121.3%,减收965万元,下降78.6%,主要是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减收;
罚没收入完成56万元,占预算数124.4%,增收10万元,增长21.7%;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1亿元,主要是其他产权转让收入,不可比增收;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5万元,占预算数233.3%,增收18万元,增长105.9%。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4.53亿元;根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调增预算支出1.08亿元;加上专项转移支出补助0.84亿元,上年结转使用数2.39亿元及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和短收安排、调入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变动项目,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为7.87亿元。预算执行实际结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3亿元,占预算调整数81.7%,增支1.05亿元,增长19.5%。具体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2亿元,占预算数91.2%,增支466万元,增长6.9%,主要是纪检监察办案点建设专项支出增加,导致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大幅增加;
国防支出15万元,占预算数71.4%,增支6万元,增长66.7%;
公共安全支出0.22亿元,占预算数82.2%,增支767万元,增长52.9%,主要是消防车购置费、消防员基本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等专项支出增加;
教育支出0.72亿元,占预算数68.2%,增支0.38亿元,增长111%,主要是市、区用于东侨第一小学建设专项支出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占预算数73.5%,减支75万元,下降60%,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款比2014年度减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7万元,占预算数86.4%,增支95万元,增长296.9%,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款增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万元,占预算数44%,减支444万元,下降48.3%,主要是就业补助减支;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4万元,占预算数87.8%,增支23万元,增长3.8%;
节能环保支出0.23亿元,占预算数61.1%,增支565万元,增长32.8%,主要是循环经济支出增支;
城乡社区支出1.26亿元,占预算数86.2%,增支460万元,增长3.8%,主要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增支;
农林水支出699万元,占预算数45.4%,增支101万元,增长16.9%,主要是兑现农业项目上级专项补助款增支;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8亿元,占预算数92.7%,增支0.4亿元,增长27.3%,主要是工业企业园区地块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展示中心建设、兑现工业优惠政策奖励金等专项支出增加,导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大幅增加;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46亿元,占预算数82%,增支0.18亿元,增长62.5%,主要是兑现外贸出口奖励等专项补助款增加,导致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大幅增加;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5万元,占预算数97.2%,减支73万元,下降41%;
住房保障支出0.18亿元,占预算数48.5%,增支453万元,增长32.6%,主要是兑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支出增加;
粮油物质储备支出140万元,占预算数100%,不可比增支;
其他支出1018万元,占预算数72.6%,增支40万元,增长4.1%。
债务付息支出0.43亿元,占预算数100%,减支0.16亿元,下降27.5%,主要是上年归还银行贷款利息较多,2015年不可比减支;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9万元,占预算数100%,主要是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发行手续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亿元,加上级各项补助收入0.9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26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0.72亿元,收入总计14.24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7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1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1亿元,支出总计12.8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4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4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11亿元,根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调减政府性基金收入0.39亿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预算数为0.72亿元。预算实际执行结果: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0.49亿元,占预算数67.6%,减收0.17亿元,下降26.1%。
2015年,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1.11亿元,根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调减预算支出0.39亿元;加上级专项补助496万元,上年结转使用数0.16亿元,及超短收安排、增减预算指标等变动项目,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预算数为0.6亿元。预算实际执行结果:实际完成基金支出0.41亿元,占预算数68.9%,减支0.24亿元,下降36.4%。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0.49亿元,上年结余0.1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9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7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6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4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97亿元,调出资金967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48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19亿元,比上年增加270万元。
四、2015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审议意见,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政策,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健全财政内控制度,积极推动宁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财政收入总量稳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财税部门坚持“稳中有进、好中求快”工作总基调,大力组织增收节支,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加强财税监管,实现全市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努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重点建设和民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别是在近两年经济下行、财税增收、收入任务三重压力叠加的情况下,全市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立足全局、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加大组织财政收入力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先后突破百亿元大关,均比2010年翻了一番多,年均增长18.6%和20.8%,从全省末位跃居第七位。
(二)民生领域投入不断加大
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2.5亿元,同比减支0.4亿元,下降13.7%。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市民生类支出185.96亿元,同比增支44.78亿元,增长31.7%,有力保障了民生领域的资金需求。
(三)财政保障能力有效增强
一是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85元;按月人均增加191.2元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水平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农村低保标准家庭年人均收入提高到2300元。二是重点领域投入不断加大。中小学校扩容工程顺利推进,新增学位5767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公立医院改革等各项医改工作顺利开展;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山哈魂》等文化精品创作;以各类棚户区改造为重点,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新开工6487套、基本建成6765套。
(四)引导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切实发挥引导作用。安排0.43亿元设立农业、技术改造、旅游、文化产业等产业专项资金,争取各类工业发展资金补助1.94亿元,争取中央和省级商务发展资金0.89亿元,用于支持企业实施改造,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重点出口行业转型升级。二是主动服务企业发展。深入开展“三比一看”,“三转一加强”活动,清理整顿涉企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奖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完善“助保贷”、“成长贷”和“工贸企业应急保障”资金池运作管理办法,带动信贷资金,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五)财政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一是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启动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预算编制,政府预算体系日趋完善;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体系,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市级61个部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预决算报告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预算支出公开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探索全面、完整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的办法;全面实行市直单位公务卡制度,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结转结余统筹力度,全面开展存量资金盘活工作,有效激活“沉睡”资金2929万元。二是改进财政扶持方式。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分两批向社会公布PPP项目共82个,总投资437亿元;筛选13个PPP项目,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北京、上海PPP推介会,其中:宁德市管道燃气项目等3个项目顺利签约,福鼎市9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被财政部列入第二批PPP示范项目。
(六)进一步争取上级支持
一是争取转移支付补助。2015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33.7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9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9.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2.87亿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7.54亿元),同比增加24.31亿元,增长22.2%。二是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15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债券资金18.35亿元,置换债券资金53.37亿元,合计71.72亿元,同比增加58.58亿元,增长445.8%,重点安排用于扶贫开发、交通路网、城镇化、城市公用设施和产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以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总体上看,2015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幅逐渐回落,财政收入增长趋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经济总量偏小,骨干财源和新兴财源不足;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依然艰巨;部分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较大,潜在风险防控任务十分艰巨;财政管理和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