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三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王立新免职的报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6-7 11:26:35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因法定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条、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现提请:

  免去王立新的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审议。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