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毛祚松所作的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过去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有效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全面落实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积极成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省前列。同时,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生态环境保护同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保持环境质量特别是流域水环境质量高位运行的压力较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不少短板,黑臭水体整治、矿山生态修复、近岸海域水质改善、中心城区空气臭氧污染治理、海漂垃圾治理等突出问题攻坚还需要持续加强。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环保准入机制,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三线一单”落地落实,推动布局高端储能电池、太阳能发电、新能源汽车、不锈钢及铜材料等产业链项目,推进电机电器、汽摩配件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强化环评审批服务,持续深入生态环保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及复工复产重点项目、民生相关重点工程的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政策。严格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加快废弃矿山、三屿园区、东湖湿地、闽江流域古田段生态修复。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建设公共充电桩,推进电动宁德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和绿色生活活动,营造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建议出台激励性政策,探索成立绿色发展基金,引导激励各县(市、区)持续探索“生态+”模式,不断延展“生态+”效益,努力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机制改革创新,坚持“编随事走”,着力解决好划转人员与转隶职能不匹配等问题。
二要持续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要把系列环保督察整改与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相结合,推动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地落实,确保2020年度考核结果能够“争先进位”。各级政府要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针对《八闽快讯》环保专刊通报、“一市一会商”通报以及国家、省里督察调度通报等各类通报问题整改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省里的整改要求落地落细落实,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的28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市政府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时,要将上述28个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附上。
三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中心城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8.3%和PM2.5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的省里约束性指标目标要求,落实工业窑炉和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工业涂装、电机、火电、冶金等重点行业综合治理,继续发挥市政府已建立的渣土整治等综合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强化施工扬尘、柴油货车、餐饮油烟等专项整治,确保臭氧浓度和PM2.5“双控双降”。打好碧水保卫战,认真贯彻落实《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巩固提升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果,促进畜禽粪污源头减量,落实饮用水安全“六个100%”工程要求,确保重点流域I—III类水质比例保持100%、全市流域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风险管控,强化固废、危废、危化品和辐射环境监管,确保年底前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91%左右和90%以上,年底前中心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打好海洋保卫战,认真贯彻落实《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深入开展三都澳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1+N”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一口一档”管理台账,建立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机制,着力解决近岸海域海水水质长期不佳的问题。
四要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好《福建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规划(2018—2022年)》要求,加快创建“绿盈乡村”,确保年底前全市绿盈乡村占比达到60%以上。加快乡村生态振兴,推动“一革命四行动”从行政村向自然村延伸,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推动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市场化运作,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范围,加快福鼎、霞浦个别乡镇简易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整治进度。深入推进铁路、高速及旅游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全面清除违章搭盖,完成住宅平改坡、裸房整治、庭前院后绿化美化。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加快推动城乡客运电动化,持续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查监管,推动实现全市自然保护区“天空地”监管常态化。
五要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市供水设施和管网提升改造,加快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建立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信息系统。加大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力度,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控源截污、河道清淤疏浚、水体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的实施,确保中心城区水体实现长治久清。加快建设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加快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能力扩容和设施改造,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完成县级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齐农村供水工程短板。蕉城、古田、周宁、寿宁、柘荣、霞浦等县(市、区)要积极采取发行地方债务、实施PPP工程包等多渠道资金筹措形式,努力补齐部分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短板。各县(市、区)10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并实施,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市场化运行维护管理等长效机制。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