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毛祚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受市政府市长梁伟新委托,现将我市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省前列,重点流域水质保持优良,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小流域整治成效继续巩固、消除劣五类水体;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4%,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在国家二级标准优良范围内;治理水土流失20.2万亩,植树造林6.25万亩,荣获国家级森林城市称号,福安市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市、寿宁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一)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全市各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9.4%,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98.3%高1.1个百分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按综合指数排名依次为:周宁县、寿宁县、屏南县、柘荣县、古田县、福鼎市、霞浦县、福安市、中心城区,其中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3,同比提高0.23。空气质量考核的6项污染因子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良以上,其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达到国家一级标准,6项考核指标年均浓度与上年度同比“五降一平”,空气质量趋好。
(二)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省考断面水质排名全省设区市第一,交溪、霍童溪水质继续位居全省12条重点流域水质排名的第一、第二位;小流域I~III类水质比例为93.8%,同比持平,水质排名全省第二位;市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近岸海域全部17个监测点位夏、秋两季一、二类水质比例分别为52.9%、17.6%,均比2018年同期提升5.8个百分点,9个国控点位一类和二类水质比例为55.6%,与2018年持平。
(三)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完成137个地块调查和信息采集,以100%的合格率通过国家详查办质控抽查;全面排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43家,通过淘汰关闭、工程减排等措施,减排重金属2889.66千克,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四)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经初步测算,对比2015年,201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减少3.86%、3.01%、16.8%、21.2%,均达到“十三五”减排目标序时进度。
二、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重视和监督下,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思想、新目标、新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机制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服务环境。主动对标厦门市,吸取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实现了33个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服务效能整体上优于厦门市,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提前半年完成国家改革要求。二是加强环保要素保障。主动靠前服务,助力新能源电池、新能源汽车、不锈钢新材料、铜材料等四大主导产业从中心城区向周边县市延伸、从沿海向山区推进。全年完成项目环评审批458件,完成12个行业共156家企业国家统一版排污许可证发放。三是持续环保市场化机制改革。指导62家企业通过交易平台购买到367.68吨排污权,推动95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同比增加66家,累计责任限额达1.18亿元。
(二)科学治污补短,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实效。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排查整治270家涉气“散乱污”企业,其中关停取缔250家、整合搬迁10家、整改提升10家;完成87个大气精准减排治理项目,减排挥发性有机物8605吨、氮氧化物137吨、二氧化硫625吨、烟粉尘46吨;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和走航监测,完成1645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并登记造册,新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黑烟车抓拍设备各一套,抓拍“尾气不达标”机动车;对中心城区39家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油烟在线监控,实现实时监测、统一监控;持续落实轻微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年内中心城区臭氧超标天数为3天,同比下降18天,臭氧污染问题得到控制。二是打好碧水攻坚战。全面开展1674个疑似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和整治,实施61个水污染防治减排项目,工程化减排化学需氧量1710吨、氨氮290吨;持续开展古田横洋溪、屏南后龙溪小流域综合整治,累计投资1770万元、完成率111%。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1个环境问题整治,并延伸开展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基本信息调查和问题排查;深入推动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新建成污水处理厂1座、临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8座、一体化水质物化处理设施3座;实施老城区约16.7平方公里区域雨污分流改造,新改造雨污管道61.4公里;完成截污管道建设21公里、整治排水口54个;完成河道渠体改造建设3.14公里,实施河道生态修复面积1.51万平方米;完成河道清淤长度19.7公里,清淤总量33.6万立方米。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建立完善全市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完成136家加油站的449个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推进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全年累计规范处置利用危废43.07万吨。加快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确定3个单位和3个居民小区作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初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四是打好海洋保卫战。全面启动新一轮入海排污口排查,并对115个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创新海漂垃圾打捞机制,累计打捞海漂垃圾约2.1万吨;全面攻坚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截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投入资金40.48亿元(含养殖户投入部分),清退禁养区渔排20万口,占总任务的92%;清退藻类2.4万亩,占总任务的100%,提前完成两年总任务;养殖区和限养区内渔排升级改造39.7万口,占总任务的89%;升级改造藻类47.1万亩,占总任务的99%。五是持续推动农村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市213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有序推进畜禽养殖整治,持续依法依规调整出禁养区范围,全市432个禁养区调整为359个,调减面积1219.92平方公里,截至2019年底,全市生猪存栏44万头、出栏76万头;梯次推进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绿盈乡村”创建,全市已认定769个,占比36.38%。
(三)坚持责任导向,着力做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一是压紧压实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分解下达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年度任务,将责任书落实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统一部署、统一推动、统一落实,落实情况纳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业务绩效指标;先后8次通报有关工作进展,开展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情况专项考核,强化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调推进的责任书落实机制。二是全力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中央督察组进驻前,市委、市政府每月研究生态环保督察相关工作,定期进行督察通报问题跟踪调度;进驻后,先后按时完成13批次资料调阅,累计调阅2万多页档案资料;高标准快查快办308件信访交办件并严格审查反馈材料,全部按期通过省级审核并公开;每日1期督察简报,25条督察简报信息被省里采用、数量并列全省第一。三是扎实推动系列环保督察整改。第一轮反馈意见涉及宁德的27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16项,剩余11项正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有序推进中;第一轮交办的243件信访件,已办结239件,剩余4件涉及黑臭水体整治和海上养殖清退2个问题计划今年底前完成;第二轮交办的308件信访件,办结265件,办结率86.04%。
(四)严格执法监管,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先后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40多项,杜绝“一刀切”,精准执法,办理各类案件总计520件,其中立案处罚316件,处罚金额3033余万元,查封扣押185件,行政拘留14件,刑事移送5件;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执法成效得到生态环境部肯定,并荣获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三连冠”。二是落实环境安全隐患防范。排查环境安全隐患企业218家,发现129个隐患问题并全部完成整改;修编所有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印发实施,完成各类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256家,其中预案修订142家、新备案114家;2019年度无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三是强化辐射环境监管。完成全市12家放射源使用单位放射性物品风险排查和“一源一码”巡检工作;开展宁德市核电厂核事故场外应急通信演习,配合省辐射站完成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场外陆上巡测联合演练、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先后在14所学校开展核安全宣传,并指导霞浦县核应急办加快筹建工作。四是优化监管模式。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与绿色金融联动制度,累计完成动态评价207家次、应约评价21家次。完善宁德市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功能建设,通过平台定制发布专项巡查任务,环保网格员全年开展巡查并处理环境事件23927件,同比增长87%;继续推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第三方运维,对22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站房及排污口视频监控进行试点联网,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行的情况,通过图像监控、在线数据分析等多元信息化手段,加快推动环境治理现代化。
虽然2019年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流域水环境质量高位运行压力大。我市主要流域水质总体优良比例历年都保持在100%,虽然2019年度还是保持在全省第一,但Ⅰ~Ⅲ类水质比例出现下降,省考断面13个点位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2.3%,低于94%的考核要求1.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闽江闽清县雄江断面点位,由于特殊天气、特殊水情和网箱养殖及水葫芦影响,导致2019年11月份溶解氧骤降到0.66mg/l,造成全市溶解氧的平均值下降到4.85mg/l,未达考核要求的5mg/l,影响了全市主要流域全年水质达标。
(二)大气防控方面仍需加强。虽然去年我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但还不能保证达标天数得到长效保持,特别是夏秋季节臭氧污染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如何有效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方面,还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精细化防治。同时,与福州、厦门等省内其他设区市相比,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还有待加强,尤其是在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期间,禁燃、限售等措施还要进一步落实到位。
(三)近岸海域水质还未取得明显改善。经过2年多的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攻坚后,近岸海域海上景观得到明显改善、相关成效也得到国家、省里肯定,但从2016年以来的数据看,沙埕港和三都湾内监测点位海水水质基本属于劣四类,而且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受生活、农业、工业、海上养殖等多方面污染因素的长期影响,目前水质还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四)部分环境问题还需要加大攻坚力度。一是中心城区、霞浦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虽然已经在推进落实,但整治成效还不稳定,和国家、省里要求还有差距,相关问题被《八闽快讯》环保专刊通报;二是受制于地方财政情况,全市乡镇、行政村虽然均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但污水管网还未全覆盖全收集,导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低、污水收集纳管率不高、雨污未分流,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指出屏南、周宁一些地方农村污水管网设施不到位、治理效果差;同时,后续所需运维资金还未配套,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不到位问题。三是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处置还有待提高,目前全市还有8个乡镇未完成简易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整治,其中福鼎5个、霞浦3个,福鼎沙埕镇个别村落“垃圾瀑布”被曝光,同时,福鼎、福安、柘荣各有1个县级非正规垃圾堆放场整治任务未完成,目前还在整改进行中。四是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展缓慢。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古田敖江流域41座关闭矿山需要在2020年底完成生态修复任务,目前仅完成9座,因道路运输、用地补偿等方面矛盾,当地村民堵路、阻工现象严重,剩余32座整改还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五是海漂垃圾治理需进一步加强。从2019年11月和2020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对全省沿海海漂垃圾航拍结果分析,渔业垃圾是我市沿海海漂垃圾的主要来源,占垃圾覆盖面积的85.5-90.6%,其余为垃圾袋、饮料瓶等生活垃圾和树枝、水草等自然垃圾,海漂垃圾“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齐抓共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市城投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统一开展海漂垃圾海上清理,也存在垃圾上岸卸装点和打捞资金不足等问题。
三、2020年生态环保工作重点
2020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市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以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高效发展,为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一是突出服务绿色发展。指导推进相关产业规划环评、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及审查工作,加快“三线一单”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落地落实,有效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深化环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环评审批流程,落实好已出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政策,对复工复产重点项目、民生相关重点工程等项目,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区域—规划—项目”联动,分行业类型分领域逐步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减少重复评价,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提速增效。
二是突出督察问题整改。综合运用生态云调度、督察整改“回头看”、进度预警、通报约谈等措施,全力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力争再出新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信访交办件整改落实跟踪督办,在巩固已完成信访件整改成效的同时,紧盯正在办理的信访件,协调解决好行业性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同时,举一反三,加快完善长效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推进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是突出污染防治攻坚。蓝天保卫战方面,突出精准减排、重点行业整治、小散乱污清理、移动源治理,扎实推进工业窑炉治理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强化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管控;深化细化实化应急响应措施,扩大应急响应范围;完善大气监测监控网络,提升大气环境分析研判能力。碧水攻坚战方面,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持续巩固劣五类小流域、“牛奶溪”及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成效,加强闽江、敖江、霍童溪、交溪等重点流域保护,强化水质监测分析预警。扎实做好“千吨万人”乡镇水源地排查整改,加强日常巡查和水质跟踪监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导,推行清洁养殖,促进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净土保卫战方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推动宁德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焚烧项目加快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危废处置能力。海洋环境保卫战方面,持续推进三都澳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摸底调查并分类治理,加强陆源污染物排放和风险管控,完善海漂垃圾统一打捞机制。
四是突出乡村生态振兴。加快“绿盈乡村”创建,推动村庄从初级版、中级版、高级版梯次提升,确保2020年全市“绿盈乡村”占比达到60%以上,其中高级版占比达到5%以上。认真落实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形成项目清单,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从行政村向自然村分批延伸。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全面核查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疑似人类活动点位,落实好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职责。
五是突出环境综合监管。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勇于亮剑、主动出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信用约束等手段,倒逼低效落后产能企业和环境不友好企业关停退出。加强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应用,进一步完善提升网格化监管,创新远程在线、分类施策的企业环境监管模式,推进落实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排污权交易等工作,针对全市各类污染源具体情况,谋划生成一批有针对性的生态环保治理项目,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