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受郑新聪市长委托,现就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情况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为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我市开始探索依托产业集群,采取多元出资方式组建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融资模式,并在电机电器产业发展集中度相对较高的福安市率先开展试点。1999年全省第一家民营担保公司——福安恒实担保有限公司成立,开始在当地开展电机电器企业担保融资业务,经过几年发展,担保额度持续提升,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以其管理运作比较规范、风险防控比较严格得到了金融机构的广泛支持。此后行业性、集群型、县域型等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相继成立,担保行业成为我市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融资载体。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发展与规范并重的要求,始终把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提高担保能力作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在政策和资金上加大了对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资本实力与担保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融资性担保机构现状
目前,全市经省经贸委审批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达101家,注册资本126亿元,截至2011年12月底,净资产达130.71亿元,全行业从业人员达1400多人。从分布情况看,我市担保公司80%分布在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与东侨经济开发区等民营经济较为活跃的地区,余下20%分布在周宁、柘荣、寿宁等山区县(各只有2家)。与全省其它设区市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对比来看,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实力、放大倍数、担保业务质量、服务企业数、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均位居全省前列。2011年底,全省融资性担保平均放大倍数1.04倍,我市放大倍数达2.2倍;在保责任金额270亿元,占全省815亿元的 33%;未到期责任准备和风险准备金提取9.5亿元, 占全省23.6亿元的39%。
(二)担保业务开展情况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实践,我市已逐步建立起以民营资本为主体,多元出资、组织形式多样化的担保体系,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2011年12月,全市担保机构在保户数6963户,在保责任金额270.76亿元,累计为17650户中小企业及三农专业户提供了总额1056亿元的担保贷款,其中2011年全年累计为6700多家工贸企业提供担保贷款544亿元,为中小企业发展突破融资瓶颈,扩大生产经营作出了应有贡献。
二、全市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担保行业在市委、市政府正确引导、有效运作下,担保机构不断壮大资本实力,拓展业务规模,提高内控能力,担保业务稳中有升,在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做出了积极贡献。市政府在引导担保机构规范运作,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主要采取以下做法:
(一)加强监管,规范运作程序。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2010]209号)等文件,不断加强融资担保体系的监督管理和自我管理约束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市级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由市经贸委、工商局、人民银行宁德中心支行、银监宁德分局组成的宁德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定期通报全市融资性担保业务运行情况,研究协调风险防控和银、保、企互动对接工作。同时,设立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申请(确认)和变更专门审核小组,负责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申请的初审和上报。二是逐步完善融资性担保机构备案管理。定期开展对全市备案担保机构的运行统计,全面掌握担保机构经营状况,及时跟踪指导。三是适时组织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根据监管需要对应付账款过高、未开展业务、超比例投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重点检查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四是加强行业自律。成立宁德市融资担保协会,制订行业自律公约,充分发挥担保协会联结沟通政、银、企、保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信息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制度和监管记分制度,对经营风险状况进行持续监测,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多元出资,服务县域产业。在福安电机电器、船舶修造、配件行业等重点产业担保成功运作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依托行业协会牵头、政府推动成立担保机构的组织形式。“十一五”期间,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还实现了由沿海县(市)向山区县延伸,从中心城市向工业重镇及村镇企业的覆盖。如为突破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瓶颈,促进“三农”发展,霞浦、福鼎、福安、古田、屏南等县(市)的一批村镇,依托村委或“三农”实体,组建成立了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各类小型农村担保公司, 为农村经济实体闯开一条担保机构助力村镇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创造了金融产品延伸覆盖“三农”的新鲜经验。又如福安以电子按摩器、蕉城区以建材和水产品加工业以及屏南以县域经济重点企业为服务主体的专业担保公司的陆续组建,极大地拓展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空间,进一步加强了我市独具特色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
(三)增资扩股,增强担保实力。充分发挥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优势,引导担保机构积极推进增资扩股。从2007年开始,全市陆续有20多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实现增资扩股,总注册资本从2005年近10亿元,增至2011年底的126亿元,其中注册资本过亿元的达到68家,居全省亿元规模以上担保机构总量的首位。其中,福建省恒实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10083万元增加至69666万元,担保能力从5亿元增加到30亿元,目前该公司已成为全省担保业中注册资本金、股东人数、担保户数、担保金额四大指标位居首位的民营担保机构;宁德市华信担保有限公司,2006年成立时注册资本仅2000万元,通过五年运作,现已增资到2亿元,累计为708家企业提供36亿元的融资担保,仅2011年一年就为358家工业企业提供了21.43亿元的融资担保业务。通过增资扩股,我市担保机构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四)多管齐下,增强风险管控能力。一是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指导帮助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建立严格的担保评估、规范审保以及反担保措施等防范制度,在开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中,加强对担保项目的跟踪对接,完善对投保企业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强化内部监控,提高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人行、银监和经贸部门相互配合,积极组织开展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活动,依托福建中诚信等评级公司对我市亿元以上担保机构的经营环境、管理风险、担保风险管理、担保资产质量等方面指标进行评价定级,通过信用评级引导金融机构运用评级成果合理确定担保授信规模、放大倍数和贷款利率,更好地服务我市中小企业。三是积极帮助担保行业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截至2011年12月,全市已有10多家融资性担保公司享受国家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30多家连年获得国家或省级的担保风险金补助,累计金额达1.6亿多元,其中2011年我市共有22家担保公司获得国家、省级风险补助,金额达4646万元,这些扶持资金增加充实了担保公司的风险准备金,增强了企业防抗风险的能力。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是银行业政策趋紧,扩大担保业务受到制约。受去年银根紧缩和个别地方融资性担保企业经营异化发生问题,以及今年全国一些地方企业老板跑路事件陆续曝光的影响,各商业银行开始密切关注银担合作业务风险,业务调整和风险管控政策相继出台。如工总行提高合作门槛,要求只与国有控股的担保机构合作,其它银行对担保公司合作更趋谨慎,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担保贷款企业扩大经营造成较大的影响。二是行业风险管理难度加大。截至今年3月份,我市仍有1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尚未与银行合作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可能导致经营异化,发生违规经营行为;有24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资本金超比例投资,其应收账款与其他投资之和超过净资产的30%,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同时,从担保公司提供的报表数据看,应收、应付账款比较大,可能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特别是部分担保公司挪用保证金用于“搭桥”等民间借贷,一旦发生连续性代偿事件,将引起连锁反应,进一步危及银行信贷资金安全。此外,随着房地产调控深入、大型基建项目放缓对钢贸行业造成较大冲击,中小钢贸企业生存困难,加大我市部份以钢贸企业为主要客户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信用风险。三是经营管理团队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担保公司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少,缺少应有的担保专业知识和信贷管理知识,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亟待提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健全完善,下阶段,市政府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日常风险监管。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对辖内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分类监管,密切监控融资性担保机构运行状况,督促合法合规审慎经营,进一步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发展。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切实防范和及时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全面排查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加大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排查现场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资本金不实、违规运用资金、挪用或占用客户保证金、以委托贷款方式掩盖代偿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吸存、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对股东背景比较复杂、关联企业较多的机构风险预警等级。针对风险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机构进行劝退;对违法违规、不愿退出又不进行整合的,由相关部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涉嫌抽逃资本、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建立完善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切实防范和及时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实力。一是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担保业务风险防控制度流程,克服侥幸、盲目、轻率业务行为。强化资本金管理,依法合理运用资金,确保资本金用于担保业务,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代偿能力。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担保业务培训、信息咨询及对外交流等工作,维护担保机构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担保机构的行业自律。三是密切关注商业银行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合作政策。积极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强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深度合作,鼓励银行业机构在合作政策、担保贷款利率、担保放大倍数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四是继续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争取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风险补助资金,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更好的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