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我向会议作关于《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动员全市人民为全面建设“六新大宁德”而努力奋斗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的说明。
一、关于作出决议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化同步”总体要求,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站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中共宁德市委审时度势,作出了全面建设高质高效新产业、宜业宜居新城镇、畅通便捷新交通、丰富多彩新文化、幸福和谐新民生、优质优美新环境的“六新大宁德”的决定,努力把宁德建成福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新增长极,跻身全省发展的第二方阵,力争到2017年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这是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的形势下谋划宁德有更大作为的重要举措;是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的新使命,把宁德打造成为福建新增长极的必然选择;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加快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借鉴发达地区成功经验,推动宁德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建设“六新大宁德”,既与环三发展规划、“十二五”规划、市第三次党代会确立的发展目标衔接,又体现时代特征和创新精神,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促进宁德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建设“六新大宁德”是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中心任务,是关系宁德发展前途的历史抉择,需要充分调动全市上下、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咬定目标不放松,作出积极不懈的努力。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必要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将市委的决策部署上升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以人大决议的强制力、约束力推动和保障“六新大宁德”建设的顺利实施,这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具体体现。通过作出决议,也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依据,对促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决议的形式,还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和人大代表联系面广的特点,进一步动员全市的力量,集中方方面面的聪明才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实现市委确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关于《决议(草案)》的起草过程
4月8日,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决议(草案)》起草有关事项的汇报,并决定成立起草小组。起草小组按照研究确定的《决议(草案)》起草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起草原则和框架内容,立即着手进行起草。4月15日,市委常委会议对《决议(草案)》初稿进行了专题研究。根据会议要求,起草小组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决议(草案)》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4月22日,又印发给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各委室办征求意见。4月24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一步的修改、研究,决定将《决议(草案)》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决议(草案)》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决议(草案)》的主要内容
起草《决议(草案)》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对宁德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响应市委提出的建设“六新大宁德”的号召,动员全市人民积极投身“六新大宁德”建设,促进和保障市委战略决策的全面实施,全力推动宁德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起草《决议(草案)》的基本思路是:遵照市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实现“六新大宁德”的目标和任务,准确把握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对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提出具体要求。突出全局性、针对性、可行性,力求立意深远、要求明确、鼓舞人心、凝聚力量。
《决议(草案)》主要从五个方面做出部署,提出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六新大宁德”建设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简述了实施、实现“六新大宁德”建设目标的重大意义,要求全市上下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决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积极推动“六新大宁德”建设。二是要全面推进“六新大宁德”建设,促进宁德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简述了“六新大宁德”建设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重点任务,并从措施及方式、方法上提出要求,确保我市到2017年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形成“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为全省发展和海西建设大局做出更大贡献。三是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六新大宁德”建设早见成效。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创新意识、赶超意识,抢抓机遇,主动对接,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带动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工作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要素保障,严格目标考核,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六新大宁德”建设顺利推进。《决议》还要求各级司法机关要坚持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为全面实施《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建设“六新大宁德”提供有力保障。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促进“六新大宁德”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开展调查研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和支持政府按照《决定》要求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求各级人大代表要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勤勉干事创业,在推动“六新大宁德”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五是要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建设“六新大宁德”的强大合力。要求全市人民要在中共宁德市委的领导下,继续弘扬“滴水穿石”的闽东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齐心协力,艰苦创业,积极参与“六新大宁德”建设,为打造福建新增长极、跻身全省第二方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以上说明连同《决议(草案)》, 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