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陈清田
宁德人大网消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民政府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3年市本级预算的议案》。受主任会议的委托,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结合市本级今年以来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对议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本级预算:公共财政收入预算9.10亿元,加上返还性收入1.0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0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80亿元、调入资金1.31亿元,扣减体制上解支出1.41亿元、专项上解支出0.4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41亿元,公共财政总财力预算为11.21亿元,相应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21亿元,年初预算收支平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5.35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5.35亿元。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3年市本级预算的议案》,1-10月份,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2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起序时进度7.1个百分点。受宏观经济面和政策性因素等的影响,预计全年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有较大超收,而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没收入等将完不成收入任务。增、减收因素相抵,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净增加0.02亿元。同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2.2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增加0.5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出补助收入增加0.0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减小0.12亿元、减少政府性基金调入0.12亿元、减少代管收入调入0.1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上解支出增加0.1亿元,增、减因素相抵,净增加转移性收入2.66亿元。综上所述,预计全年可新增财力2.68亿元。市政府拟调增公共财政收入预算2.68亿元。
根据市政府有关2013年市本级预算编制的意见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精神,为保证2013年重要民生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重点出口行业和美丽乡村建设配套资金、非税收入业务费和成本性支出、支出基数调整等需要,市政府拟调增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68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支出2.29亿元、非税收入业务费及成本性支出0.21亿元、其他预算支出0.18亿元。
调整后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13.89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89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根据1-10月份基金收入情况,市政府拟调增基金收入预算0.45亿元。调整后市本级基金收入预算15.80亿元,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15.80亿元。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初步审查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市本级预算的议案,遵循“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统筹考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要和政策性因素的影响,符合市本级财政运行状况。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3年市本级预算的议案》。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建议:市政府要密切关注当前经济运行态势,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收入管征,切实夯实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牢固树立厉行节约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确保市本级年度预算任务的全面完成。同时,应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财政、审计、监察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债券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基金预算方面,市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基金预算和城建资金的管理。强化政府性基金的征缴工作,确保基金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加快基金支出进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加强城建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防范财政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