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计划,6月17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专题汇报,实地查看了周宁县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园区、怡然生态土鸡养殖基地、三江史氏鲟鱼养殖基地、大鲵养殖基地、福鼎市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园区、店下镇农技站、绿盛菌业、康禾植保专业合作社、霞浦县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园区、嵩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辣木园、万家福生态养殖场情况,听取了当地政府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情况汇报,并与有关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负责人和种养户代表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其余六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也开展了本辖区内的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并书面上报检查报告。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农业技术推广法,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政策文件,我市农业技术得到有力的推广和应用,有效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步发展。2012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47.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829元。
1、抓宣传,促思想观念转变。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和“12316”农业服务热线、“96355”林业服务热线、手机短信的作用,宣传普及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结合农时季节和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四下基层、四解四促”、“千师下千村帮万户”等活动,组织宣传小分队向基层领导、农技干部、农民朋友讲解当前农业发展趋势及农业“五新”推广对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向农民发放科技“明白纸”,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科技兴农”的发展观念。
2、抓建设,促服务体系健全。一是强化推广体系示范建设。福安市、福鼎市被列为“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经过3年努力,进一步理顺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福鼎市还完成了兽医管理体系改革,成立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站等。福安市设置农技推广机构84个,现有494人,具有初级职称以上人员396人。二是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通知精神,要求各县(市、区)明确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重新核定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编制,制定人员聘用制、农技推广责任制等六项制度。霞浦县还在14个乡镇和278个村建立了信息站,每个乡镇和村都选聘1名信息员。三是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全市109个乡镇农技站建设项目总投资265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770万元,用于新建、改扩建业务用房1355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5163台(套)。
3、抓人才,促推广队伍壮大。一是培育新型农民。大力实施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针对当地农业主导产业、优势农产品基地和“一村一品”建设情况,选择对农民增收起重要推动作用的行业开展专题培训。注重吸收社会力量联合办学,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农业教育网络。福鼎市开办康禾植保农民田间学校和果蔬农民田间学校,培训农民860人。二是培育科技示范户。从专业村、特色村的种养大户、农业科技大户、农民技术员中选择农业科技示范户进行培养,并建立联系挂钩制度,及时帮助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三是充实基层农技队伍。2009年省政府开始实施招聘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计划,截至目前我市已招收154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
4、抓园区,促现代农业发展。一是推进省级农民创业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今年,古田县被列入省级农民创业园,福鼎市太姥山镇被列入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福安市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主导产业优势进一步凸显。二是加快宁德市高优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市委市政府确定了3年内(2013年—2015年)在全市建立11个高优农业示范园,成立机构和技术服务小组,下发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截至6月底,各园区已完成规划论证,投入资金1.9亿元,流转土地11244亩,建成钢架大棚3600亩,种植面积7082亩。三是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我市9个国家级和12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不断完善。市级20项200个现代农业示范点(片)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5、抓项目,促农业经济增长。一是抓好项目资金争取和使用。2011年至2012年争取上级农业项目专项资金2.45亿元。2012年全市发放农作物良种补贴2216.41万元,粮食综合补贴1.3亿元,农机购置补贴2988万元,落实水稻种植保险面积139.87万亩,参保率100%。福安市2012年农技推广资金支出3787.57万元,其中福安市本级财政支出1963.9万元,比增81.38%。二是抓好重点项目实施。重点抓好粮油高产创建、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农业灾害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建设、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闽台农业合作、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畜禽品种保护改良等项目的实施。三是抓好农田水利工程。近几年通过兴修各种农田水利工程和采取其他措施,调节和改良农田水分状况和地区水利条件,进一步提高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初步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促进农业稳产高产。
6、抓“五新”,促科技成果转化。一是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大力实施“跨越计划”、农业“五新”入户工程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006年以来,全市共有3个林业科研项目成果获省科技进步奖。2011年至2012年我市共引进农牧业新品种490个、新技术20个、新肥料10种、新农药20种、新农机具3.99万台(套),建立市级农业“五新”推广示范点10个。全市粮食油料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6%,蔬菜良种覆盖率达93%。二是创新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示范”的原则,新建了杉木、油茶、毛竹、黄栀子、大黄鱼等各类示范基地(片)120多个,示范面积8万多亩,示范村150个。如福安市大力推广象环千亩连片葡萄避雨钢架大棚,每亩可增收6000元以上。屏南县建立万亩水稻高产示范片、万亩高山蔬菜示范基地等。福鼎市建立海水网箱养殖和淡水鱼塘养殖示范基地。三是创新农业科技合作平台。依托省农科院的科技与人才优势,通过“院市共建、上下联动、分工承担、成果共享”的模式,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合作。充分利用6.18项目成果交易会、农博会等平台,征集、储备、对接一批农业科技成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还有差距。有些部门、基层领导认为农技推广是涉农部门和农民的事,组织引导缺位,依法抓好农技推广工作的自觉性还不高。有的农技人员对自己应尽的职责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认识不到位,履行职责的主动性不够。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重经营、轻推广的意识较浓,对农技推广工作缺乏积极性。
2、管理体制不够顺畅。自乡镇农技站并入农业服务中心以后,乡镇农技人员的录用调动、职称聘任主要由乡镇管理,县级农业部门只负责业务指导,即“农业部门管事不管人,乡镇管人不管事。”这种条块分割的状况往往导致“乡镇管不好、部门管不了”的现象。同时有的乡镇农技人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大部分被安排包村,从事征地、计生、综治等乡镇中心工作,对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应付了事,使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难于落到实处。
3、基层队伍力量不强。由于职称评聘分开、聘任指标少,中高级农业技术人员大多集中在市、县两级,在乡镇农业生产一线的较少。有的乡镇一些非专业人员挤占了农技人员的编制。现有农技人员年龄偏大,出现农技人员青黄不接的局面。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和交流深造的机会很少,专业水平得不到提高,知识老化现象比较严重。我市基层农技人员工资低,待遇差,工作环境比较艰苦,且一天补贴只有4元,下乡推广农业技术常常要自己贴钱,严重影响农技人才到基层工作的积极性。
4、各方资金投入不足。一是财政投入不足。农业科技的投入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由于我市各级财政多是“吃饭财政”,农业科技投入不足,普遍存在只有人头经费,工作经费极少或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的问题,处在“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局面。农技推广机构缺乏必需的科技推广设备,乡镇农技检验检测设备比较简易,难以满足推广工作正常开展。二是社会投入不足。我市原有农业基础比较薄弱,农业投入存在自然、技术、市场三重风险,投资时间长、见效慢,加上这两年我国经济增速放缓,贷款难度加大,因此各类大型企业、风险投资、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对我市农业方面资金的投入或支持相对较少,对农技推广方面的投入更少。
5、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一是自主创新能力较弱。我市农业科技基础研究、源头创新比较薄弱,科技储备能力依然不足。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技术集成、配套不够,科研成果很少,科研成果、品种和技术跟不上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满足不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二是产、学、研、用之间联系不紧密。农、林、渔、科技等部门互相独立,条块分割,科研力量分散,科研资源配置存在平均主义。科研与应用脱节现象比较突出,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周期长、到位率低、效果不太显著。
6、农民接受新技术难度大。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持续向城市和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呈现出老龄化、女性化的趋势,导致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吸纳新技术的能力不足。同时新技术的应用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机设备购置上,农民自身收入还比较少,只有亲眼见到明显效益,他们才会重视学习应用新技术。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转变观念抢抓机遇。我市要在2017年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2万元难度很大。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六新大宁德”的全面建设,各级各部门将有大量涉农的项目、资金、人才、技术带到基层去,因此要转变发展观念,不能简单以GDP论英雄,要把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强化农业科技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决定力量的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对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重要性的认识,要像抓重点项目一样抓现代农业发展,严格落实市委2012年一号文件精神和宁委发〔2013〕3号、宁委办〔2013〕38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切实将农技推广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
2、进一步持续深化体系改革。要明确“稳定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改革思路。进一步强化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加快理顺管理体制,着重强化县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努力解决管人与管事分离的问题,特别是要落实农技推广岗位责任制、工作任务公开制、三方考评制等,逐步让农技干部回归到本职岗位。要创新技术有偿服务机制。积极推广福鼎康禾植保合作社等社会服务组织的经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由专业的农技合作社为农民提供服务的方式,来破解基层农技力量不强,冗员过多的问题。鼓励科研机构、院校、协会、企业、合作社、科技人才,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有偿开展农技推广与服务工作。
3、进一步提升基层队伍服务水平。一要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工作需要,争取新招聘一批涉农专业大学毕业生成为县、乡农技推广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逐步解决年龄老化、断层的问题。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岗位应当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县级农技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岗位总量的80%。二要更加关心农技人员。应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待遇,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保持农技推广队伍的稳定。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非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三要加快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对返乡创业带头人、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和村两委、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的培养。四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建设。整合涉农教育培训资源,完善农民田间学校等农村教育培训网络建设。加强信息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建立从市到村的专兼职信息队伍,建立数据库,完善咨询服务和农业信息传输系统。充分利用专家服务网络平台,为农民提供直观、互动、高效的服务。
4、进一步加强引导多方投入。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起好示范带动作用。市政府要按法律规定,在财政预算内应当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使该资金逐年增长。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项目储备,主动同上级对接项目争取专项资金。采取财政适当补贴方式,大力发展各类农业保险,降低农民种养风险。要出台土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科技投入,大力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科技带头人增加对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的投入。
5、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一要明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方向。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山地农业开发,加快11个面积千亩以上高优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因地制宜引进优良品种,通过园区示范带动,促进周边农民增加收入;要通过农业“五新”技术的推广,进一步做大做强茶业、食用菌、水产三大农业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畜牧、水果、蔬菜、竹业、药材五大特色产业,培育好林下经济、花卉等新兴产业;要走农产品精深加工路子,拓宽销售渠道,建立完整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解决增产不增收的难题。二要夯实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基础建设。整合各类涉农科研力量,共享科研设备,建立一批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促进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加大对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落实我市高校涉农专业学费补贴,主动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吸引更多的农技人才到我市就业。要逐步改善农田水利、气象、水文等基础设施,实施重点产业农机化示范建设。
6、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充分利用农业科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标准化、可追溯“四大体系”,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逐级建立责任制。二是大力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三是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快推广优良品种,使用生态栽培技术,减少农药用量。四是加强农产品的抽查监测,对不合格产品,一律就地封存、销毁,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