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李转生所作的关于宁德市少数民族教育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我市政府重视民族教育工作,在政策倾斜、资金投入、师资建设、教学质量、文化传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民族教育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民族学校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学科教师配置不尽合理、学校教育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为更好地满足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促进我市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民族政策。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是促进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民族教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民族教育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落实民族教育政策,特别是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等优惠政策。同时,要制定出台有利于我市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保证优质教育资源向民族中小学倾斜,促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优先发展。
二、组织力量,着力推进民族教育。要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加大民族教育,培养民族人才”要求,加强民族教育工作。宁德市和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县(市、区)参考福安市政府的做法,应在教育局增设“民族教育”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落实责任。要加大帮扶力度,在全市民族中小学中开展“一对一”的挂钩帮扶活动,协调解决办学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扶持资金,不断拓展发达地区和部门对口支援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支持民族学校办学,共同推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三、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要采取政策倾斜,支持推进民族学校教学楼、实验室、运动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宁德市民族中学2013年争创省一级达标校还存在诸多困难,市政府应及时帮助协调解决。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助学金补助标准,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在高中招生中,市民族中学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生的招生比例,扩大民族生的班次,增加民族生名额。在评优、职称评聘中应划出比例或留出名额优先考虑民族中小学教师或民族乡村教师,鼓励宁德师院少数民族毕业生从事民族教育工作。
四、狠抓质量,切实提升教育水平。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不断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水平。要把信息技术作为加强民族教育的制高点,培训并招聘懂信息网络技术的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推进教育手段现代化,注重学生文化成绩的提高,夯实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要加强教师交流,选派一些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开展支教活动,努力提高民族学校的教学水平。要加大全市民族中小学校或民族乡村学校教师教学技能的培训和专长民族教师的招聘力度,组织力量编辑全市通用畲族文化教材并纳入教学计划,为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提供全方位支持。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自收到审
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台胞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