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中共宁德市委副书记李转生
宁德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安排,受隋军市长委托,现就我市少数民族教育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又是全国畲族主要聚居地区,全市有42个少数民族20.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其中畲族人口18.9万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0.87%,回族人口1.5万人,其余壮、满、苗、傣、布依等40个少数民族4000多人。全市设1个畲族经济开发区(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9个畲族乡,238个民族村、986个民族自然村。
全市现有独立设置的民族中学6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独立初中4所),民族小学45所。截至2012年秋季入学,全市有少数民族在校生26794人,其中幼儿4967人、小学11822人、初中5140人、高中3388人、职专1413人,大学64人(预科生46人)。
二、主要举措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切实将民族教育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地方党政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牢固树立扶持、壮大民族教育的理念,将民族教育改革、发展情况向同级党委及人大、政协报告,在人、财、物上对民族教育工作予以扶助、倾斜。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近年来,我市民族地区的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教育布局逐步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扩大,教育质量逐年提升,有力地促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教育体系。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以积极推进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和夯实民族基础教育为重点,加快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全市现有民族中学、九年一贯制民族学校、民族完小校、民族教学点和民族职业中学等各类民族教育机构。此外,福鼎一中、古田一中设立了民族班,宁德师范学院还开设了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民族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二)合理调整布局,提高入学比例。针对我市大多数少数民族聚居村落分散,交通不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难度大的实际,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点,采取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兴建民族小学、创办寄宿制民族小学、创办“民族班”等措施,以方便散居在偏远山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就近入学,努力让孩子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如霞浦县水门民族乡的承天民族寄宿制小学吸纳了周边6个行政村11个教学点的生源,并配备炊事员、生管人员,成为杂散地区少数民族学生集中入学的典范。2011-2012学年,全市少数民族儿童入学率达99.8%,毕业率达99.9%,小学升初中升学率达92.3%。
(三)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在改善少数民族办学条件方面采取倾斜政策。从国家、省中小学布局调整及危房改造资金中优先安排民族中小学建设项目,把民族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首选重点项目安排实施,保证项目资金配套到位,据统计,自2009-2011年以来,我市民族学校累计获得校安工程补助资金3226万元,完成建筑面积29487㎡。同时,各县(市、区)还将民族寄宿制小学的建设工作,列入当地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经费上予以重点保证。如:宁德市民族中学为争创一级达标校先后投入资金1300万元;福安市“十一五”以来投入资金1800多万元有力改善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民实小被评为宁德市示范小学,民职中被评为宁德市重点职业学校。
(四)强化师资队伍,保障教学质量。针对少数民族学校的教育特色和需求,我们曾专门借助当地师范学校开设民族师范班,为民族乡村学校“量身定制”的近千名少数民族教师现今仍活跃在民族学校教育的一线。近几年来,我们通过“两手抓”措施,强化民族学校的师资培养。一方面,由各县(市、区)教育局逐年增派选调汉族骨干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任教,采取对口支援协作的方式,让各县(市、区)一中、实验小学等名校挂钩民族学校,以带动少数民族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如福安市民中与宁德市民中签约,成为结盟重建一体化学校;此外,组织15所实力相对较强的中小学与15所民族中小学结对子,对民族学校予以全方位的帮扶。另一方面,各县(市、区)级教师进修学校有计划地举办脱产、半脱产、长短结合等各种形式的少数民族教师轮训班,帮助少数民族教师提高教学业务能力。并在同等条件下,对长期坚持在少数民族乡村任教的教师,在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五)重视文化传承,彰显民族特色。注重突出民族教育办学特色,通过整合民族教育资源,着力挖掘、保护和发展畲族文化教育,把畲族传统文化的精髓与学校教育教学相结合,创建“畲文化魅力校园”。全市民族学校普遍开设了畲族文化校本课程,将畲族文化传统教育纳入计划、走进课堂、面向学生。如福安市康厝中心小学创建了“畲族民歌传习所”,实施“五个一”工程(能打一套畲拳,讲一个畲族民间传说故事,唱一首畲歌,跳一曲畲舞,了解一些畲族习俗),师生参加全国各种赛事,屡屡获奖,该校还荣获“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称号。同时,注重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民族传统优秀文化传习活动,使广大师生中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
(六)落实民族政策,提升保障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民族教育政策,切实将民族乡村的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的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有效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02〕344号)有关少数民族考生中考的加分优惠政策,即:凡少数民族学生报考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录取线比正常录取线降低45分,报考其他普通中学的少数民族考生按规定加分(蕉城区城关所在地的考生加9分,其余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3分)。
(七)建立长效机制,施行扶困助学。认真落实《福建省少数民族中学和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做好民族中学和普通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申报工作,并适时组织检查,督促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10-2013学年,我市共发放助学金697.44万元,受助学生达10117人/次(其中:高中2915人/次、初中7202人/次)。大力开展“希望工程”救助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设少数民族“春蕾”班,保障了少数民族贫困生入学权利,如福安市实施民族“春蕾计划”,积极开展“手拉手”、“献爱心”等活动,力保少数民族贫困生入学“一个不能少”,其典型经验被《中国教育报》、《民族画报》、福建电视台等数十家媒体报道、推广。市直有关部门还多方筹措资金,帮助家庭困难少数民族学子就学深造。如2012年,市民宗局筹措67.5万元,帮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学子圆了“大学梦”。
三、存在问题与对策思路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在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培养少数民族人才,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民族教育发展的要求,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办学条件有待改善。近年来,我市民族地区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有了明显改观,但由于投入经费不足,学校的软硬件办学条件无法得到全面改善,相当部分农村校点存在配套设施设备不足,实验仪器配给率低下等现象。
2.师资力量相对薄弱。部分民族乡村、民族学校由于地处边远山区,条件艰苦,生活不便,师资力量不足,成为影响边远民族地区教育质量提升的一个重要原因。如蕉城区金涵乡琼堂小学至今无音乐、英语专任教师。
3.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随着部分群众搬迁和政府实施造福工程及自然减员等原因,一些原建立于少数民族居住地的教学点按规定拆点并校。由于教学网点的减少,一些家住偏远村落的学生上学路途远,存在一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4.民族文化传承有待加强。由于主流文化的冲击和当地民族语言口耳相传的局限,一些民族歌舞、民族技艺等特色民族文化传统正在不断流失,许多年轻一代甚至放弃本民族语言。
(二)对策思路
1.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一是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争取获得更多资金支持。加大2013-2015年全省民族教育提升工程项目的策划、申报力度,大力实施民族教育提升工程,推动各民族乡中小学和独立设置民族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二是推动各县(市、区)加大对民族学校的资金扶持力度,在市教育专项资金安排时给予民族学校,特别是边远山区条件差的民族学校倾斜支持。三是继续加大对民族寄宿制小学和民族中学的扶持力度,加快改善民族寄宿制小学的办学条件,推动民族学校通过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办好民族中学和民族班,支持推进市民族中学2013年争创省一级达标校。
2.多措并举,做优做强师资。一是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师院民族班学生回到民族乡村中小学任教;采取对口支援、挂职交流等方式,鼓励城区教师到边远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任教,支持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讲学,充实民族地区师资队伍,改善教师、学科结构。二是加强民族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在安排培训经费和选拔骨干校长、教师培训对象等方面向民族地区倾斜,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地加强对民族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全面提高他们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并推动县(市、区)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努力提高民族地区教师福利待遇。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工作中对民族中小学教师在总名额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照顾。
3.上下联动,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加强与省上有关部门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沟通联系,推动更多单位、市县对我市民族学校进行对口支援,促进我市少数民族学校在资金、设备、师资、教学经验等方面得到帮助。二是推动宁德师范学院加强对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落实好少数民族考生考试加分政策,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制度,努力为少数民族人口接受更高等级教育创造更好条件。三是督促县(市、区)及乡镇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和学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推动各县(市、区)加快农村寄宿制学生周末班车开通运营,确保上学交通安全。
4.挖掘继承,弘扬特色文化。一是把挖掘、传承、弘扬畲族文化作为我市民族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探索,并重点扶持一批特色传统民族文化精品项目。二是在少数民族地区积极推行双语教学,挖掘畲族文化校本教材,使之走进课堂、面向学生,努力增加少数民族学校的民族元素;三是加强人文素质教育,探索建立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人到校讲课机制,彰显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功能。
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审议为契机,深入贯彻中央、省和市委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和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推动我市少数民族教育进一步加快发展,为“六新大宁德”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