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台农业合作情况的报告

(2014年3月26日在宁德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4-3-29 11:51:39

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 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作为对台合作的前沿阵地,宁德与台湾一衣带水,隔海相望,可谓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作为宁台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宁台农业合作在对台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宁德与台湾北部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相似,宁德拥有比较丰富的农业资源,而台湾农业品种优良,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先进,两地农业发展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农业合作前景广阔。近年来,宁台合作日趋频繁,不断有台资企业在宁德落户,这对增进宁台相互了解、推动两地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两地共同繁荣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受隋军市长委托,现将我市宁台农业合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宁台农业合作的基本成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宁台农业合作,始终把深化农业产业合作、加快合作项目建设、加大推广示范力度、密切基层互动交流、切实优化投资环境作为发展宁台农业合作的重大举措,从自身实际出发,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省政府《关于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建设“六新大宁德”的目标,牢牢把握建设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的重大任务,全面提升宁台农业合作水平、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海峡两岸(宁德)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招商引资有新成效。围绕宁德农业产业和重点合作领域,我市充分利用宁德投洽会、赴台湾推介会、农博会、9.8投洽会等各种招商平台,向台商推介招商项目500多个,截止2013年底,全市累计引进台资农业企业43家,合同利用台资1.2多亿美元,实际到资5000多万美元。一些实力雄厚的台资企业相继落户宁德,如:新东和食品有限公司(台资)已落户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建设水产罐头及综合食品加工项目,项目已征地100亩,一期建成后预计年产值2.5亿元,项目整体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值可达6.4亿元,年纳税4000多万元;台湾森源兰蕙科技有限公司与屏南县寿山乡白玉村合作建设的新优国兰种苗组培中心和种植推广基地已动工建设,总投资4000多万元人民币,现种苗组培中心已建成;周宁天福观光茶园有限公司(台资)的天福茶博园项目,总投资2000万美元,目前共征(租)地470亩,已完成一期征地120亩、用地规划、117.9亩建设用地报批以及林地预审、立项等工作,目前项目已动工建设。

  二是农业交流有新发展。近年来,我市以海峡论坛、各类招商平台为依托,着力扩大交流面,突出产业交流,以相关产业为重点,组织我市农业行业协会、涉农企业与台湾相关的民间组织、企业开展交流合作,促进农业交流常态化、制度化,有力提升了交流深度和广度。据统计,近五年台湾组织了农牧渔业等方面专家、企业代表、农民等35批1150人次来宁考察和商务洽谈,我市也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和农业企业代表42批560人次赴台湾考察交流活动,并多次在宁德联合举办茶叶、水果、蔬菜发展研讨会,为农业产业发展献计献策。同时,我市加大了台湾农业“五新”的引进推广力度。据统计,全市累计引进台湾优良果蔬、茶叶、食用菌、水产等品种300多个,如夏阳白菜55号、西兰花、天山雪莲果、台湾青枣、火龙果、台茶12号等。引进果树矮化、滴灌、喷枪施肥、生物肥料、植物生长等台湾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80多种,推广面积5万亩,有力促进了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三是合作档次有新提升。近年来,我市改变招商模式,以提升合作层次和规模为切入点,一批地方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加快形成。如:蕉城区、福安市的台湾嫩姜推广面积达2万多亩,成为我市最大的生姜加工出口基地;周宁县引进台湾无患子基地达到1.6万亩,并向周边古田、屏南县辐射。台湾明道大学在我市合资创办的霞浦明道津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租流转农业田地10380亩,已建成11个“闽台合作精致农业种植区”,1个“闽台合作精致农业示范园”,已种植红黄肉晚熟蜜柚、东槐杨梅、特色葡萄等水果8900多亩,中药材400多亩,樱花、梅花及各种水果花树育苗种植技术研训基地正在建设中,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投资6000多万元。

  四是重点项目有新突破。近年来,我市着力推进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建设,加大了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园区路网工程、供水供电、污水处理设施正不断完善,园区科技服务中心、园区供气站即将动工建设。在历年已引进旺达食品等6家企业入园并投产的基础上,我市又引进了新日鑫水产品冷藏与加工项目、台湾原味鲜等海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并顺利投产;同时,台湾顶新集团(霞浦)康师傅食品工业园区也已落户集散中心并动工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重要阶段,进入了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虽然宁台农业合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同我省闽南地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宁台农业合作基础相对薄弱。受经济发展和地理区位影响,我市对台农业交流合作起步晚、起点低,来宁投资的台商实力弱、合作层次低,大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企业规模小,产品科技含量低,难以形成示范带动能力。

  二是对台政策缺乏吸引力。由于我市没有建立台湾农民创业园,无法享受省里关于台湾农民创业园的若干优惠政策;同时,受限于地方财力,相较其他沿海设区市,我市对台商的扶持力度偏弱。

  三是农业引种存在盲目性、多渠道引种、技术消化吸收少等问题。目前品种引进机制比较健全,各地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果树引种,但因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与沟通以及对引种工作存在的某些认识误区,给果树引种带来了一些负面的效应。

  四是投资环境还有待优化。我市原有工农业基础相对薄弱、产业对接能力较差、市场辐射功能弱。同时,“重引进,轻服务;重承诺,轻落实;重执法,轻沟通”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三、下阶段工作思路

  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致力于发挥优势、合作共赢、促进发展、服务大局。突出台湾农业良种、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管理经验等生产要素引进,以项目和市场为载体,全面推进宁台农业合作交流,提升我市现代农业水平。重点在招商引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合作特别是农业“五新”引进、示范和推广、特色农产品经营、农产品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力争到2015年,培育宁台农业合作示范点10个;新引进台湾优良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畜禽等品种50个以上,示范推广2万亩;新引进台湾先进实用技术10项,推广面积1万亩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突出抓好宁台农业合作交流。一是抓招商。围绕茶叶、果蔬、食用菌、水产、生物医药等产业,策划生成一批好项目,强化对台招商,尽快改变我市台资项目规模偏小、档次偏低、布局分散的状况。二是抓示范。加大宁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力度,建设推广10个农业合作示范点,努力打造一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外资标杆示范项目。三是抓品质。加大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支持农业企业参加境外知名展会。

  (二)加强宁台农业合作示范推广。大力推广台湾农业优良品种及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培育具有我市特点与台湾特色的新兴农业产业,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关键性技术的引进、吸收和再创新,集成推广台湾农业良种及其配套技术,建立一批水稻、蔬菜、水果、水产、食用菌、茶叶、花卉、苗木等高标准的台湾农业良种及配套技术推广示范基地。着力扶大做强霞浦津田农业、新东和食品、屏南秋田农业等台资项目,努力扩大台资企业规模,提升企业竞争力,尽快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力争到2015年,培育宁台农业合作示范点10个,引进台湾农业优良新品种50个、新技术10项。

  (三)推进宁台合作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推进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园区建设。在台水中心获准列入我省第一批海洋产业示范园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将台水中心建成对台合作的重要平台。二是加快启动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建设。立足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拓展建设台湾渔民创业园,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台湾水产优良品种、先进渔业技术、管理理念、资金和人才,引进台湾渔业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素质的渔民到我市创业发展;同时,引导台资投向我市具有巨大资源潜力的浅海和淡水大中型水面开发项目,鼓励台资投向水产品加工贮藏和保鲜技术的研发。计划通过三至五年努力把我市台湾渔民创业园建设成为辐射全市、全省、联通海峡两岸的渔业科技合作试验基地、高效设施渔业生产基地、良种繁育基地、台湾渔业高科技人才创业基地、外向型水产品出口基地和水产品深加工基地。三是推进宁台种业合作项目建设。推进宁德市对台合作引种创新基地建设,有效发挥种业合作平台功能作用,鼓励和支持宁德的农业龙头企业与台商合作,建成海峡两岸农作物育、繁、推一体化种业实体。

  (四)深化宁台农业基层双向交流。突出基层交流、突出乡镇交流、突出产业交流,做到人员交往、乡镇对接、产业合作稳定增长。以海峡论坛为重要平台,举办第六届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产业对接交流会,推动宁台特色乡镇交流展开常态化往来。加强与台湾农村发展基金会、台湾农会、渔会、农田水利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交流,推动农业品种、技术、人才和信息交流。依托海峡两岸“农博会”、“林博会”、“茶博会”、“渔博会”等经贸展会,开展农业产业对接交流,扩大农业经贸合作。

  (五)继续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若干意见》,加强政策调研,重点研究解决融资、保险、土地流转等政策实施操作层面的问题。积极探索扶持和促进特色农产品高新技术型加工业发展的新机制和新办法,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对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农业产业化重点工程和科技转化等领域,采取贷款贴息、扶持补助的形式,为台资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必要支持。同时,鼓励台资企业争创龙头企业,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国家及省市级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通过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