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0年6月29日在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0-7-21 12:48:41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 许青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5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长许青云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工作顾问,深入福安市、福鼎市、柘荣县组织对我市近年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执法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综合运用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随机抽查、对标法条列表查看等形式,查找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听取情况汇报。从四个方面对政府汇报材料内容进行了具体明确,要求对照土壤污染防治法条文深刻剖析。先后听取宁德市、福鼎市、柘荣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二是召开座谈会。先后召开3场座谈会,与当地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三是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实地检查具体点位重点关注表》,先后实地查看了10个乡镇(街道)、3个工业园区、13个点的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实地检查点坚持以查找存在问题为主,并查阅有关资料。四是随机抽查。执法检查组随机抽查了柘荣县永升利剪具、福安市银鑫电源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情况。五是对标法条列表查看。执法检查组对标对表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列出政府及部门需要落实的18条硬性要求,要求政府及部门对照法条检查责任是否得到落实、还有哪些差距、需要怎么改进等等。对于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律制度,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土壤环境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1.责任落实不断强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宁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土壤污染防治年度任务纳入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县域经济考评体系、县(市、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党政干部政绩综合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的土壤环境保护责任。《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后,市委、市政府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一同部署实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土壤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察,举办全市耕地污染防治、农用地详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培训班,广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有效落实。

  2.预防保护扎实开展。积极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发挥环评审批源头防控作用,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全面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2019年重金属减排量2889.66千克,减排比例36.36%。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目前共42家),推动纳入名录企业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有序推进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以及国、省控的土壤监测工作。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通过多种措施减少农药使用量,2019年全市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410.44万亩次,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53.95万亩次,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2吨,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3%。实施地力提升“3323”工程,落实化肥减量增效行动,2017年至2019年,全市累计示范推广种植紫云英绿肥66.92万亩,示范推广、辐射带动施用商品有机肥46.65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852万亩次,实施稻草秸秆还田23.2万亩,2019年化肥使用量同比下降3.18%。抓好夏收秋收作物农膜回收工作,在设施农业重点区域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行动,2019年农膜回收率达80%。

  3.风险管理有序推进。全面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7年开始在重点行业企业影响区域、突出问题区域等空间区域布设了832个农用地详查点位, 采集1327个样品,于2018年底全面完成。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于2018年启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市共有137个地块纳入信息采集调查对象,确认21个高关注度地块纳入初步采样调查。稳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工作,全面完成县(市、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逐步推进全市5.28万亩安全利用类耕地、700亩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认真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并更新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目前全市共有6个疑似污染地块,均已开展场地调查,其中3个地块被确定为污染地块,并落实了“三防一监控”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信息,全面排查我市2017年7月1日之后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基本情况。规范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和小微产废企业危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推进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应用工作,有效强化全程监管。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2019年12月底全面完成全市136家加油站449个地下加油罐改造任务。

  4.处置能力逐步提升。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截至目前,全市已建10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26万吨;贵岐山污水处理厂扩建(4扩8)项目正在建设,预计年底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也全面完成。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全市已建成运营8座垃圾填埋场、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福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古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在建,霞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在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宁德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已建成投运,填补全市危废综合处置设施的空白,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了1.8万吨/年。2019年,宁德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共接收危险废物230批次,接收处置危险废物6300多吨。目前,正在推进宁德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焚烧项目建设。同时,全力排查整治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场,目前蕉城区单石碑、屏南上源、周宁县牛肉漈等3个生活垃圾堆放场已完成整治工作,福鼎市竹家湾垃圾堆放场、福安市老蛇岗垃圾堆放场、柘荣县上路垅垃圾堆放场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整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和地域性,且土壤污染防治法刚实施一年多,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环境承载压力加大,责任落实亟待深化。这几年,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强劲、传统产业转型加速,正在形成支撑宁德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经济发展也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较大压力。此外,各级政府及部门对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认识还不足、法治意识还不强、法律责任落实还不够深化、措施还不够有力,部门联动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部分企业守法自觉性不高、对土壤污染造成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社会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法律的知晓率还不高等。比如: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土壤污染防治有关事项。执法检查组发现,各级财政在这方面资金安排比例较少,福鼎、福安财政基本没有安排这方面资金;目前各县(市、区)正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每亩至少需400元,各地普遍反映该项工作资金严重不足;与土壤污染防治有相关联的各地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资金也严重不足。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设区市级以上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执法检查组发现,我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属于2017年制定,至今仍未更新。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各地对变更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必要性认识不足,政府部门间沟通协调还不够,个别县(市)存在工业用地转住宅用地前,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如原福建省仙洋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于2018年被周宁县土地收储中心收储并变更为住宅用地,但在土地用途变更前,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防治措施有待加强,部分问题仍然突出。近日,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向福建省反馈督察情况,涉及宁德的污水直排、危险废物露天堆存等问题与土壤污染防治有着密切关系。2019年全省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我市为良好等次,但还存在不足,政府有关部门在污染防治工作上还有待加强、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比如: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谁污染谁治理,但因污染责任人难以认定、土壤调查管控治理费用高等原因,企业土壤污染治理责任没得到有效落实,有的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式粗放、防治设施不配套、工艺技术设备落后,在我市目前3个污染地块中,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进展就比较滞后。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但我市4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中,有8家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工作。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地块要制定并实施安全利用方案,我市目前正在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但多数耕地污染源没有找到,存在边治理、边污染的可能性。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要控制农药、兽药、化肥等的使用量,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的建设,但各地农作物病虫监测点分布及测报作物还不够全面,化肥项目实施主体数量较多,种植绿肥积极性不高,部分畜禽养殖户治污设施建设动力不足。检查组在实地检查中发现,福鼎市的众鑫金属表面处理中心入驻的电镀企业清洁化生产改造进展偏慢,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地下水监测存在不规范现象;柘荣县的闽东力捷迅药业有限公司2019年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珍湖矿业有限公司在矿渣运输过程中,密闭措施不严格,存在“滴撒漏”现象;福安市的鼎信实业有限公司管理措施不够完善,粉尘容易随雨水流进排水沟渠中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此外,各地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量越来越大,收集、清运、处置的有效管理机制尚未形成,无序倾倒现象比较严重,污染土壤隐患较大。

  3.人员技术力量不足,环保设施建设滞后。市、县两级土壤生态环境科(股)室要对应省厅四个处室(部门)工作任务,需负责土壤、固废、地下水等多项管理工作,人少事多矛盾日益突出,土壤污染防治、治理修复等方面技术力量也比较缺乏。土壤管理技术支撑机构欠缺,是否设置独立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机构是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的内容之一,目前我市危废产生量全省第一,危废产生量还将不断增加,但我市又是全省唯一没有独立设置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的设区市。市、县两级环境监测部门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欠缺,无法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工作。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虽然不断在推进中,但环保设施建设仍较滞后,与土壤防治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按规定,福鼎市和福安市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在生产运营前,应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区边界300米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农田、茶园等改造为林地或一般工业用地,但福鼎市、福安市至今仍未落实。检查组在实地检查中还发现,福鼎市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虽然已经建成,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配套飞灰填埋场至今未落实。宁德市医废处置中心医废处置能力接近饱和,但该中心扩能提质工程还处于前期阶段,未有实质性进展。

  三、意见建议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土壤防治方面的重大改革决策部署,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力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一要坚持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应当对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切实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并将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各级政府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土壤污染防治有关事项,筹措资金保障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解决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资金问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要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污染担责原则,推进土壤重点监管企业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制度,不断强化污染者的防治责任。

  二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要突出源头预防,加强辖区内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环评、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及审查,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把关和总量控制,控制新增污染。要督促化工、电镀、矿山、垃圾处理厂等重污染行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要加强保护未污染土壤,重点保护未污染的耕地、林地和饮用水源地,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市县两级政府要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周边新、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严格保护。市生态环境部门要牵头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要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排查整治,对于已制定的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要适时进行更新,并向社会公开。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塔南工业园区“退城入园”、“退二进三”工作,在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前,要严格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要坚持分类管理、风险管控。要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不同污染程度,分类施策,有效防范和应对土壤污染风险。要对有关建设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对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建立污染地块档案资料,今年10月底前要完成全市21个高关注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任务。各级政府要组织实施已收回土地使用权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对有关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对农田灌溉用水水质进行监测和监督检查;对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农用地地块,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农用地地块,应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按照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管理;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地块,应结合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情况,制定并实施安全利用方案;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应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相关县(市、区)要积极主动作为,争取列入省级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试点。当前,要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大耕地污染源排查和成因分析力度,加快建设8000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项目,全力推进全市5.35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等工作,确保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四要坚持问题导向,督查整改。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严肃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按照市委部署要求,不找借口、不讲条件,以最坚决的态度全力以赴狠抓整改,不折不扣把问题整改到位。要加大《八闽快讯》环保专刊通报、“一市一会商”通报、国家省里督察调度通报等各类通报问题,以及这次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把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地落细落实。要继续开展“清水蓝天”专项执法活动和环境执法大练兵,健全完善环境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机制,严厉打击污染土壤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要深化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2020年中心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达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不断完善,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市政府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时,要附上本次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存在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要坚持能力建设,增强保障。一方面,要加强人员技术力量建设。不断推进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逐步配齐、配全土壤环境监测、执法设备,加强土壤环境管理技术培训。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关于设置独立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的考核要求,建议成立市级独立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管理提供有效技术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污水管网建设、控源截污、河道清淤疏浚、水体生态修复等工程,奋力打好打赢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贵岐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加快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能力扩容和设施改造,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有关县(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要按要求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区边界300米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农田、茶园等改造为林地或一般工业用地,并落实好环保“三同时”制度。

  六要坚持宣传普及,公众参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加强土壤保护科普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要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土壤污染状况和防治信息,并督促重点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实施土壤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修复施工期间,应当设立公告牌,公开相关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要积极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控制农药、兽药、化肥等使用量。要发挥金融机构在土壤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限制贷款类,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要健全举报制度,加强对环保问题的监督曝光力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